《怪胎》作者:小熊老师 文案: 怪胎造怪胎。 现代 - 双性 - 生子 - 骨科 这一次被抛弃的程欢决定以自己为弹,向这个操蛋的人生开枪! 就让父亲看看,他最骄傲的儿子,是如何痴迷地与他同父异母的亲哥哥水乳交融,又是如何让名为畸形的怪胎诞下名为乱伦的怪胎。 骨科+年下+双性+生子 三观巨不正(写完发现还行,不算太歪),要素拉满,入坑谨慎! 向崇盛(攻)x程欢(受) 1v1HE 01/处暑 九月,阳光正烈。 从浦海市的上空看,蛛网般细密复杂的道路布局向四周展开,形形色色的人交织在钢铁森林里,穿梭在社会的丛林法则中。 这是一座伟大的城市,它在呼吸吐纳之间就可以为这个伟大的国家贡献将近10%的GDP。在这座城市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细胞,它们游走在城市的血管中,为这座城市带来伟大的生机。 往浦海的中心看,再往右移一点,再往下走一点,就是赫赫有名的浦海市三中。 中学,尤其是高中,是城市的骨髓腔,这柔软的网状结缔组织孕育着还待分化的干细胞们。他们坐在名为课堂的教室里,等待着高考的审判,再经过高考的分化后流向城市的各个器官内,发光发热直至代谢凋零。 浦海市三中就是股骨内目前最强壮的组织,原先本应是浦海市一中,但因为一些被尘封的过往,而易主了。 浦海市三中每年都会接收大笔的校友捐助和企业的慈善捐款,相对应地,为了凸显它的慷慨与高尚,每年也会从帮扶的姊妹城市贵西市,招揽极优秀的蒙尘的宝珠——说难听点,就是从贵西市挑几个市里推荐的成绩好但是穷得臊人的小孩,塞到市三中免费上学。 这项伟大的活动是由浦海市伟大的知名企业慈善家盛绍华所合作资助的,而今年还有一个新的项目「寄宿家庭」,浦海市三中的家长们可以踊跃报名,经过挑选后晒出与贵西的贫困学生相同数量的家庭,作为他们的「寄宿家庭」来收养这些聪明但贫穷的孩子三年。而作为交换,则可以获得来自大慈善家盛绍华的亲笔推荐信一封,这对于那些想出国留学的家庭简直是天大的划算的交易。 一时,报名火爆轰动。 而作为主办人,盛绍华本人也第一次将“领养”一个孩子,并承诺将支付这个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直到他大学毕业。 * 现在便是最热的时节,也是蝉鸣最盛的时候。 三中还没有正式开学,所以学校里的人并不多,有三两同学来图书馆借书,三两同学在操场上打球。 向崇盛就是来打球的。 作为校队的篮球队队长,即使不是在比赛期间,他也会每周都挑几个队员和他一起训练,以补足暑假里因为休息太久而生疏的篮球技巧。 大概每个人的学生时代都会有一个像向崇盛这样的存在。他长得英俊帅气,成绩名列前茅,出身名门之家,还待人谦逊有礼,一点没有寻常富家子弟身上顽劣不堪的臭毛病。 这样耀眼的光实在是吸引人,所以即使是开学前夕的私人训练,向崇盛的行踪也仍能被“粉丝团”们追踪,并整齐划一地蹲守在操场上,为向崇盛准备好所需要的饮料、毛巾,痴痴地望着操场上奔跑、运球、投篮的身影。 “好了,今天就练到这吧。” 不同于其他几个已经气喘吁吁,状似老狗的队员,即使已经练了好几个小时,又热又累出了一身汗的向崇盛仍然保持着站如松般的身姿,任凭汗水从额头淌下,却依旧能微笑着说,“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买饮料。” “粉丝团”听了这话,立刻眼巴巴地想把手上的水送过去,向崇盛只是轻轻摇摇头,嘴角含笑,温柔地说:“你们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肯定自己渴了吧,留着自己喝吧,谢谢你们的心意。” 为首拿着可乐的女生一下子就脸红了,怯生生地望着向崇盛。 向崇盛向她一招手,把篮球扔给队员,就向小卖部跑去。 真烦人。 一旦背对了人群之后,向崇盛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这群人就像是粘在鞋底被嚼过的口香糖一样,怎么都甩不掉。从小学到高中,就像是流着恶臭口水的流浪狗一样聚集在自己身边,还得为了时刻展示自己良好的家教而微笑应付。 他跨步掀开小卖部的塑料帘,面上的表情又瞬间切换成了春风和煦的微笑。 “刘老板,可以帮我拿一下早上订的能量饮料吗?” 小卖部的刘老板正在结账,现在这个时代大家都用起了移动支付,但正在收银台结账的人却用的是有点破烂的老版钞票,甚至还有碎零的毛票,刘老板不得不一张一张地数。 向崇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过去,结账的人身形修长,个子不算太高,容貌昳丽,就是穿得有些破旧。 向崇盛的眼神并没有停留多久,长相漂亮的人他见得多了,并不会觉得好奇,他笑着接过刘老板递给他的沉甸甸的装满能量饮料的塑料袋,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而结账的人却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小伙子,这年头帮女同学买东西的热心同学可真不多,我就算你便宜点,给你摸过零,一起算你20吧。” 刘老板的话让少年回了神,他腼腆地红了脸,小声道着谢谢老板,然后从口袋掏出了一个黑色像垃圾袋般的塑料袋,把买的泡面、水和卫生巾都装了起来。 * 今天小叶叔叔来的比之前早一些。 向崇盛笑着和围着他的人道别,三步并两步地上了自家的私家轿车。 “少爷,盛先生说今天需要早点回家,有重要的事情。” 向崇盛愣了一下,父亲最近都在贵西做贫困帮扶计划,已经离家有半个来月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过父亲能回来向崇盛还是很开心的,父亲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在事业上颇有建树,与母亲琴瑟和鸣,在社会上也是极受欢迎的慈善家,虽然盛家并不算浦海市最富裕的那一批顶点上的存在,但绝对也是有一定地位的家族,而这一切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父亲。 父亲早年的时候盛家因为一次投资失败濒临破产,与母亲结婚后向家才扶持盛家走出泥潭,两人虽然看似是政治联姻般的结合,但是向崇盛知道,父亲母亲极为相爱,据说父亲甚至在母亲生产危难的时候在门口下跪痛哭,又在自己出生后力排众议,要求自己跟着母亲姓,说自己的出生都是母亲给予的自己的生命,理应随母姓,由母亲取名。 母亲向婉是传统的海派闺秀,温淑娴静,年幼的时候有外公和舅舅们庇佑,长大了便与父亲订了婚,婚后便一颗心都系在了父亲的身上,于是便给自己取名崇盛。 向崇盛,这是母亲写给父亲的一封情书。 “少爷,我们到了。”小叶叔叔轻声说道。 向崇盛向外看,日落已过,窗外天已经渐深蓝,月亮也挂上枝头。 “谢谢小叶叔叔。”向崇盛向司机答了谢,便下了车。 别墅里佳肴的香味已经隐约传到了门口,向崇盛敲了敲门,没等多久,门就开了,是母亲开的。 向婉梳了一个低盘着的头,穿得淡绿色的老式旗袍,这种古法旗袍都是在浦海老字号请阅历经久的老师傅定做的,母亲尤爱这些古雅的爱好,平时也爱品茶练字,今天身上的这套应该是为了父亲的回来特意新订的。 “妈妈,我回来了。”向崇盛低声说。 向婉露出了一个笑,梨涡开在了那张看不出年纪的脸上,说:“累坏了吧?” “没有,我很喜欢打篮球,不觉得累。”向崇盛解释道,“妈妈,我先去洗个澡。” “好的,你爸爸可能还要晚点才回来,不过你稍微洗快点,别一会儿客人来了,让大家都等你一个人。”向婉的声音柔柔的,一股子江南味。 客人? 向崇盛微皱了眉头,但也没多想,只是听母亲的,飞快地回自己房间里的浴室洗了个澡。 打了一天的球,洗个澡后就觉得特别凉爽舒服。 从浴室出来向崇盛只裹了一条浴巾在腰上,他的身材比同龄人都来的要好,因为自小就喜欢锻炼,常年保持运动习惯,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矫健。 他低下身子,自己房间里的小冰箱拿出一罐可乐,痛饮起来。 叩叩。 向崇盛停了下来,看向门口。 房间里只开了浴室的灯,巨大落地窗外落着些微的光,房里的冷气开得有些低,向崇盛不免打了个寒颤,他随意放下手上的可乐到架子上。 是妈妈来叫自己吃饭吗? 向崇盛走到门口,那边仍没有出声,他开了一道缝,门口站着的不是妈妈,但有些眼熟。 一双上挑的丹凤眼,清透的吹弹可破的白皙皮肤,粉若桃花的嘴唇,一颗黑痣落在左眼角下。脸和身材都比寻常的男生娇小一些,若是非要形容,颇有语文书里描述的「城北徐公」的意思。只是身上穿着的,仍是下午看到的那套皱皱巴巴的破衣服。 是今天在小卖部碰到的那个人。 他看到只在下身围了一条浴巾的向崇盛顿时红了脸,薄薄一层粉晕浮上脸颊。 少年的声音清澈,有些像男孩变声期的那种干净嗓音。 “你好,我是程欢。盛叔叔让我上来叫你下去吃饭……” 因为身高差,巴掌大的脸努力仰着看着自己,但又不好意思直视,眼神有些飘忽,脸越发熟透,连那双若桃花般的眼都像是含了薄泪, 不知为何,向崇盛心里居然想起了小时候念封神榜时纣王身边常伴的狐媚子。 妖妃妲己。 02/家宴 或许对于那些从小就生活在发达地区的人来说,他们永远无法想象在一个偏远落后的县城里长大是什么感受。对于在这种小县城里长大的孩子来说,他们的快乐可能是妈妈煮的泡面里多的一颗蛋,是家门口地上捡到的路人掉的五毛钱,是夏天里同学之间分享的冰球袋里酸酸甜甜的果汁球。 程欢就是在这样的朴素的地方长大的孩子。 贵西市,柳县。 贵西已经算是全国中经济算是欠发达的地区了,而柳县更是在整个市中最不受重视的小地方。因为小而封闭,这里的人几乎你认识我,我认识你。 谁家里早上宰了只鸡,晚上便有人带着双筷子就登门拜访了。 所以,程欢和田彩菊这对孤儿寡母,不可谓不知名。 田彩菊的名字虽然听着轻贱,却生了一张极美艳的长相,那是放在全国都数一数二的动人模样,更遑论在这种小县城中。即使步入中年,她仍风韵犹存,媚人心神,每每上街那标志的身材前凸后翘,一扭一扭的,看得人口干舌燥,脸红心跳。 镇里的男人都喜欢看她,骚扰她,镇里的女人都喜欢骂她,讨论她。 在这种落后的小镇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人们最喜欢讨论的就是谁谁谁家里的八卦,尤其以最低俗下流的那种床笫间事最广为流传,田彩菊就是一例。 谁都不知道田彩菊是从哪儿来的,有人说田彩菊是隔壁县的,有人说田彩菊是市里的,也有人说田彩菊是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总之众说纷纭,唯一知道的,就是田彩菊是在某个深夜里,抱着一个婴儿出现在柳县的。 她那时才20岁刚出头,就带个不知道是和谁生的野种,还立刻盘下了间裁缝铺,在一个小县城里,却好像有用不完的钱似的。 她实在太神秘,长得美艳,养个野种,还揣着一大堆来路不明的钱。 不过镇上的成年人也就是私下讨论,是一点也不敢闹到田彩菊本人的面上的,但孩子之间就不一样了,柳县的孩子几乎都是从小听着家长对田彩菊和她那个野儿子的指指点点长大的,也跟着耳濡目染。几乎县里没有几家的父母没有为争论田彩菊是好是坏,是美是骚,而大打出手过。这些可怜的孩子只能在父母打架时哇哇大哭,也带着对田彩菊和程欢咬牙切齿地恨。微 博、B站 :(一 颗 柠 檬 怪) 腐合集网 址 www.yikekee.cc用各种浏览器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 联网,内容版 权归作 者所 有, 24小时阅读后删除,本人不做任何负责,侵 删! 程欢承了和母亲一样的狐媚囊子,所以在欺负程欢的时候,他们就感觉在欺负田彩菊,欺负介入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里的那个“第三者”。他们总是要打得程欢鼻青脸肿的才行,还恶狠狠地警告程欢不准告诉家长——这纯粹是他们多虑了,程欢每天挨打的次数比一日三餐吃的饭还多,一个个去记是谁打的,哪里记得过来。 直到等到程欢上初中时,事情才逐渐有了转机。 上了初中以后,原本矮小不起眼的程欢迅速抽条长高,和身材并不和谐的狐狸脸也渐渐长开,露出了比母亲更胜一筹的娇媚模样,欺负程欢的人越来越少,而爱慕程欢的人却越来越多。县里的老人都说这是男生女相,是菩萨相,说古时候西天取经的唐三藏便是这种模样,这种菩萨相的人天生好命,一生顺遂。 天生好命,一生顺遂? 程欢只觉得可笑,他仍然和小时候被欺负时一样整日阴郁沉闷,不爱与人交流,总是独来独往。 只因为,他身上藏了一个恶心的秘密。 * “崇盛,这是程欢,从贵西来的孩子。” 餐厅里,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丰盛的菜肴,空气里都是美食分子的相互膨胀。 盛绍华坐在主位,胖乎乎的面容里带了些许微笑,不知道是不是幸福真的会让人变样,不过才四十出头,盛绍华就从当年玉树临风闻名浦海的翩翩公子,发福成了乐呵呵慈祥模样的“弥勒佛”,他向向崇盛介绍着程欢,又给程欢介绍自己最得意的儿子:“程欢,这是向崇盛,我儿子,也在三中。” 程欢流转着秋波的眼又水汪汪地望了过去,不知怎的,向崇盛总觉得被他盯得心里毛毛的。说实话他对这种看起来娘里娘气的男生一点好感都没有,对程欢的初印象简直是负分,但即使心里是这么想的,向崇盛表面功夫还是做足,他努力挤出一个笑:“你好,欢迎你来我们家。” 程欢立刻含羞带怯地低下头,小脸粉红,小声地说:“谢谢,我实在觉得太荣幸了,能被盛叔叔亲自捐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将来我一定会报答盛叔叔这份恩情的。” 盛绍华听了这话,拍了拍程欢的肩头,语重心长道:“小程,你这话就见外了。你是个好孩子,叔叔自然愿意帮助你,将来等你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了,就回过头去帮助自己家乡里的人,一代帮助一代,那叔叔就知足了。” 眼看着盛绍华一副还要发表长篇大论的气势,向婉赶快拦住他,说:“好啦老盛,咱们先吃饭吧,别把孩子饿着了。” 说罢,她又亲自盛了一碗鱼汤递给程欢,程欢立刻受宠若惊般地接过,嘴上连连道:“谢谢阿姨。” “小程可真有礼貌,一点也不像从贵西来的,倒像是我们浦海人呢。”向婉骨子里有股浦海人的矜贵,她轻捂着嘴笑,看着极为高雅。 “崇盛,小程之后可是要转到你们班上的,你要多关照小程,帮助他尽快适应班上的生活,知道吗?”盛绍华转头向儿子叮嘱道,其实他心里头知道,自己不说,这个妥帖的儿子也会把事办的处处周到,但身为大家长,怎么也需要再摆摆架子说叨两句。 “嗯,我知道的,爸爸。” 向崇盛冲父亲点点头,心里只觉得这样的场景令人烦躁。 “小程你也是,生活、学习上遇到任何问题,就告诉崇盛。”盛绍又转头对程欢说道。 程欢刚猛得灌了一口鱼汤,嘴里还冒着热气,吐着舌头回道:“好的,谢谢叔叔。” “真好,小程长得可真秀气,我感觉就像是又多了一个儿子一样。”向婉怜爱地看着程欢,她一早就听盛绍华说程欢是贵西市的中考状元,但是身世特别可怜,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她本来想着无父无母的孩子教养或许很不好,还动过另给程欢租一套房的念头,现在看来,实在是个招人喜爱的孩子。 “见到阿姨,我也觉得像多了一个母亲一样,感觉特别亲切。”程欢笑起来美极,向婉想到他的身世,又看着他灿烂的笑脸,内心不禁有些苦楚酸涩。她与盛绍华一样,同情心向来旺盛,或许是因为自己身为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所以每每看到人间疾苦都会忍不住掉几滴热泪。 “好孩子,嘴可真甜,你喜欢吃什么菜就跟阿姨说,阿姨以后都吩咐保姆去做。”向婉摸着程欢的手,喃喃道。 “我吃好了,先上楼了。”之前一直盼望父亲回来,大家能久违地吃一顿团圆饭,结果带回来了一个累赘,还非要在自己面前表演“母慈子孝”的戏,向崇盛只觉得反胃,饭还没怎么吃就饱了。 “等一下。”盛父沉声,随即语气又轻柔了一些,向程欢问道,“小程你吃饱了吗?如果吃饱了就让崇盛带你在家里转转,你们两个联络联络感情。” “我吃饱了,那就麻烦崇盛同学了。” 向崇盛抬起头,四目相对之时,他看到程欢眼里流过一丝不怀好意的光。 不是错觉。 03/怪胎 “你需要我帮你整理什么行李吗?” 向崇盛靠在大厅走廊边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睥睨着比自己矮得多的程欢。 虽然向崇盛还只是高二的学生,才16岁,却足有188公分,而程欢虽然比他大一岁,但只有172公分。 身高差同时还带来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优越感。 其实向崇盛是十分反对父亲的这次新的慈善项目的。浦海市金字塔顶端的这些家庭没有不是破烂不堪的,虽然那些貌合神离的夫妻总是在镁光灯面前摆出一副着同舟共济、相亲相爱的姿态,但向崇盛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在镜头之外,宴会的客房里面传来的那些大人们的肮脏交易的声音。 所以他就更加知道像父亲和母亲这样和谐美满的家庭是有多么不易。向崇盛在得知父亲要去贵西的时候,敏锐地就开始担心如果家里搬进了日夜与父亲朝夕相处的女孩子,会不会导致自己的家庭分崩离析。 不是不信任父亲,但向崇盛不能冒一点风险。 于是他难得地叛逆了一次,公然在家族聚会上反对父亲想要领人回家的意图。在母亲的劝和,父亲和自己的反复交涉下,他们最终达成了只能选择男生住进盛家的共识。 不过即便如此,向崇盛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这么多年他一直就是独生子,尽享着父母全部的爱,如今程欢住进来了,总觉得别扭。 向崇盛想着至少要没事就恶心程欢一下,提醒对方多注意自己的身份总该是可以的吧? “不用啦,我的行李不多,基本都收拾得差不多了。”程欢摇摇头,显得很拘谨。 他的身材比一般的男性要窄,腰细腿长,身材比例极好,站着的时候像只天鹅,如果向崇盛不是知道他是个贵西的孤儿,恐怕都要以为他小时候学过芭蕾舞了。 向崇盛轻挑眉,说:“那行,我先回房间了,有事再来找我。”说罢,拔腿就要走。 “等等。”程欢着急地喊住了他,甚至抓住了向崇盛的手腕。 向崇盛立刻就像是被某种强力的电流刺激到了一样,甩开了程欢,他还来不及想清楚为什么被程欢一触碰就会有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生理上的刺激感,只能转过来不耐烦地问:“怎么了?” “盛叔叔说让你带我转转,我不是很熟悉这里的路。”程欢的手捏着衣角,小声地说。 向崇盛嗤笑一声:“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是东方明珠呢,有那么夸张吗?之前你不是也靠自己找到了我房间吗?” “那是刘阿姨给我指了路的……但我不能总是问别人路呀,你带我走一圈,就一圈!我一定一遍就记住。”程欢抬起头。眼里又似起了水雾。 向崇盛每次看着他那双上挑含泪的狐狸眼就觉得从脑干里发麻打寒战,他撇开眼,努力不与他对视,应道:“行,我就只带一遍。” 他开始飞快地在屋内大步地走。 “一楼客厅分为大客厅和小客厅,平时我们就在小客厅就可以了,大客厅是家族聚会的时候才会用到的,一楼往左是留宿的客人会用的客房,右边则是餐厅、厨房这类的,我平时也不怎么去厨房那边,如果你实在好奇储藏室和地窖的话,可以让陈姨带你去看看。” 程欢在后面跟的很紧,记得很认真。 “二层靠左边走廊是我的卧室,靠右边走廊第一间是我平时健身的房间,第二间是我平时摆放收藏品的展室,最外面的就是你的房间,每个卧室都配了淋浴间。” “三楼是我爸妈的楼层,他们的卧室从右边走廊走到头,那扇深红色的门推开就是,左边是旋转楼梯,往上走就是阳台,阳台建了露天的游泳池,如果要用和保罗打声招呼,他会提前叫人清理。” 向崇盛似乎并不想特意去一趟地下室,他靠在三楼的扶手上,往下一指,用手指给程欢比了一下示意图。 “负一层有电影院,KTV这种娱乐设施,但是超过10点就不要用了,我妈雷打不动要在那个点睡觉,平时超过10点最好也不要发出大的声音。” “最后,我警告你,不管你在耍什么心眼,我都奉劝你省省,寄人篱下就夹紧尾巴做人。” 程欢连连点着的头愣住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认真地说:“崇盛,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吗?” “其实我之前敲门的时候就发现你好像特别讨厌我。” “我知道我是从乡下来的不入流的东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像条寄生虫啊?对不起,崇盛,我只是真的很感激盛叔叔给了我能在这么好的城市学习生活的机会,如果你特别反感我,我就和盛叔叔说还是算了吧,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有关于你的事情的,我就说我自己不想在这里呆了……” 程欢说着说着,泫然欲泣。 向崇盛听得头皮都麻了,不耐烦地打断道:“够了!我不说话,你还演个没完是吧?我为什么讨厌你?你先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不男不女的样子吧,恶心!” 程欢的脸一下就沉了下来,他垂下了头。 向崇盛也觉得自己好像话说得过头了一些,真奇怪,明明在别人面前都可以装的很好,偏偏屡屡在程欢面前一副气急败坏的破防模样,但他又弯不下身板道歉,只好又给自己找补。 “你毕竟是我爸亲自挑选的资助对象,你要是走了,你让浦海其他盯着我们家的人都怎么看我们?如果你真的不想惹事,就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呆到高考,考个好成绩,给我爸的资助项目做出点成绩出来,知道吗?” 话里话外听着都像威胁,不细细揣摩还真听不出来他的关心。 “嗯,我知道了。” 程欢面无表情地鞠了一躬,然后以一个有些古怪的姿势错过向崇盛的身侧,走了。 他似乎有些一瘸一拐的,像是在夹着腿走路。 向崇盛皱着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刚刚程欢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周身带着点淡淡的血腥味。 * 程欢黑着脸把内裤上的沾满了血的卫生巾卷了起来,又用卫生纸包了好几层,小心翼翼地装到一个小黑袋子里。 他又从放在马桶边的破书包的内层夹缝里翻出一片卫生巾,小心地撕开垫在内裤上。等冲了厕所,他还在认真检查马桶上有没有在没注意的地方沾上血迹,然后才开始一点一点洗掉手指上的血迹。 虽然已经预料到了向崇盛会说难听话,但当他戳到自己心里最容易被刺痛到的地方的时候,还是气得全身的血都在乱涌,经血憋都憋不住地往外冒,害得他只能赶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换卫生巾。 是的,程欢最肮脏的秘密就是他是「不男不女」的变态。 他既有小小的睾丸和小小的阴茎,也有小小的阴蒂和小小的阴道。 一个身体,两套生殖系统。 他是个天生的怪胎。 这畸形的身体是他和母亲共同隐藏的最大的秘密。小时候哪怕他被打的再惨,只要对方想脱下他的裤子,他就会和一条野狗一样疯咬别人,他甚至曾经硬生生咬掉一个想扒他裤子的小流氓手臂上的一块肉。 小流氓的家长是大流氓,最开始臭不要脸地提出要妈妈和他睡觉这事就算过去了,后来大流氓的老婆来了又改口,缠着妈妈赔钱。 妈妈给了钱,什么也没说,程欢鼻青脸肿地被妈妈牵着走在路上,路人频频回头,不知道是在看他,还是在看妈妈。 妈妈快走到家的时候,在门口的杂货店买了根奶油小冰棍。 她蹲了下来,温柔地对程欢说:“做得好,我的宝贝。” 妈妈告诉他,他就是男生,他是个男孩,哪怕有个阴道,他也是男孩。 妈妈就是程欢的一切,永远爱着、保护着程欢的妈妈,就是程欢的一切。 在程欢每次都扛不下去,要崩溃的时候,总是有妈妈抱住他,温柔地鼓励他,让程欢又有勇气去努力地热爱生活。 所以程欢要替妈妈报仇! 程欢要让那个人后悔,程欢要那个人下地狱! 程欢现在还记得当盛绍华的慈善项目的传单都飘到了柳县的时候,妈妈本来在店里裁着衣服哼着小曲,却在视线接触到传单的一瞬间,忽然就像疯了一样冲了出去,像饿坏的乞丐抢肉包子一样去抢那个传单,妈妈的眼睛里好像只有那张单子,单子上微笑的俊朗男人,以及在那个男人身边挽着他手的温婉女人。 她在地上一张一张地捡,眼泪大颗大颗地流,嘴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啊啊的叫喊,妈妈实在太专心了,以至于她没听到街对面冲着她大喊的程欢,更没看见朝着她奔腾而来的大货车。 那年他才16岁,才是七月底,中考刚刚放榜,程欢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妈妈自己考了全市的状元,他就永远地失去了妈妈。 直到后来给妈妈整理遗物,程欢才知道原来神秘的妈妈竟然和远在千里之外,那个闻名全国的大慈善家盛绍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自己竟然是盛绍华的第一个儿子。 不,应该说—— 是一个被抛弃的,怪胎。 04/开学 开学第一天总是最热火朝天的。 向崇盛还坐在车里,看着导航仪显示着距离学校还有一公里的时候,就已经听见了广播站大喇叭播放着波澜壮阔的校歌了。 程欢坐在他的对面,靠在左边的一个小角落,刚好躲在了阴处,阳光落在他的腿边,向崇盛忽然觉得程欢像只刚从土里冒出来的脏兮兮的小蘑菇。他有些好奇地看向窗外,侧着脸,像是要记住来时的路。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向崇盛刚好能看清他眼角下的那颗泪痣,小小一个点在雪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妖冶,又长又翘的睫毛像把扇子,看着窗外,一眨一眨的。 向崇盛莫名觉得喉咙干渴,他收了余光,心想这才不是什么无害的小蘑菇,分明是一朵颜色鲜艳的长杆大伞毒蘑菇。 “小叶叔叔,就在这里停吧。” 这是他一贯的作风,让小叶叔叔在距离校门口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就停车,自己走完最后一点路。这样做有两点好处,一是能减少校门口的车辆含量,学校的最后一小段路极其狭窄,有些新晋富豪的家庭,俗称暴发户,特别喜欢开着土掉渣的豪车在学校门口炫耀,导致交通拥挤,走路两分钟的距离愣是能堵半个小时;二就是要低调,盛家一贯是打着节俭亲民的价值观行走在商界中的,这份彰显出来的社会责任感也帮助盛家的企业与国际接轨,深受海外投资人的青睐,所以向崇盛平时也连带着比较低调。 一下车,向崇盛就从一副不耐烦的表情,切换成一副和煦儒雅的模样,变脸之快令程欢都咂舌,他捡着自己的小破书包跟在向崇盛的身后亦步亦趋。 校门口簇拥着许多学生,越靠里人越多,不过只是几分钟的路程,却不断有人给向崇盛打招呼。程欢有点惊讶,虽然猜到了向崇盛或许在学校很受欢迎,但像这样几乎每个人都上来和向崇盛打招呼的情况,程欢的确是没有想到。虽然自己在原来的高中,自己也算是受欢迎的存在,但也绝对没有受过这样的待遇。 不过让程欢更惊讶的是向崇盛居然会对每一个人都点头微笑以回应,半点架子都没有,甚至对那些明显都带有性骚扰意味的手势和眼神,向崇盛也是笑眯眯地照单全收,和对自己咄咄逼人的向崇盛简直判若两人。 难道是自己的攻略方法出了问题吗? 还是说,向崇盛不吃楚楚可怜小白花这一套,而是喜欢骚一点的? 程欢攥着书包,陷入了沉思。 “程欢,你是程欢同学吧?”程欢的思绪被一个略带沙哑的嗓音打断。 程欢转过头,看到一个个子不高,形容消瘦,头顶花白的中年人抱着好几本书,冲着自己说话,程欢连忙开口:“啊,我是,请问你是?” 男人和蔼地笑了一下,说:“我是钱国荣,也是你们高二年级的教导主任,你的档案已经调过来了,先过来检查一下文件,签个字,然后你再和你们班的班主任聊一下熟悉一下,好吗?” “崇盛……”程欢眼巴巴地望向向崇盛。 向崇盛完全无视了程欢请求的眼神,向钱老师点点头:“钱老师,那程欢就麻烦你了。” 他又转头向程欢,笑着说:“程欢,一会儿见啦?” 虚伪的笑容里闪着光的狡猾眼神出卖了他的庆幸和得意。 啊,果然装白莲花是没有用的啊。 程欢深深地望了向崇盛一眼,向崇盛心里莫名闪过些七上八下的忐忑,感觉就好像被不怀好意吐着信子的毒蛇舔舐了灵魂。 * 程欢被方老师领进教室时还是引发了班里的骚动。 一般来说,转学生就是很容易成为当时的热点,更别说以“养子”身份被盛绍华收养的程欢,在转校前就在班级群里被拉出来讨论过了一轮譬如“贵西市的中考状元”,“父母双亡的孤儿”之类的传言。 不过再大的骚动,班主任凌厉的目光扫视一圈也就恢复了平静,一个个窃窃私语的脑袋就像是钻回土壤下的春笋又低了下去,只敢好奇地打量着程欢。 “丁子墨,你往前坐一个位置。程欢,你坐到向崇盛旁边去。”方老师回过头,扶着窄窄的方框眼镜,亲切地跟程欢说道。 方腾之前就看过了程欢的档案,虽然出身艰苦,但从小到大的成绩都非常优秀,原来的老师评语也都说他刻苦认真,他对这个学生不免也有些惜才之意,毕竟如今寒门再想出贵子,也不是那么简单了。 程欢乖巧地点点头,嘴角微翘,用手遮掩了一下,流过了不易令人察觉的笑。 刚刚和班主任沟通的时候,程欢无意地提起自己或许和熟悉的人坐在一起能够更快地熟悉班级和学校,班主任自然被这种话术里的心理暗示的影响,决定让程欢和向崇盛做同桌。 程欢就算是个傻子,现在也看出来了,向崇盛是不会在人前拒绝自己的。 向崇盛因为个子高,坐在教室靠窗的最后一排。 尽管他表面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程欢一坐下来就感觉到向崇盛周身发出了冰天冻地的气场,程欢只当熟视无睹,开始认真听课。 一开始向崇盛还以为程欢会借着同桌的名义私下做什么小动作,但实际上程欢从上课起就不停地记着笔记听着讲,整齐划一的重复动作看起来活像一个小机器人。一连几节课下来程欢都规规矩矩的,向崇盛这才自在了一些。 下午最后一节课临时被改成了自习,作业还没布置下来,向崇盛随手拿了套练习卷打发时间,周边的同学都钻着空子叽叽喳喳地聊天说话,两人坐着的教室的小角落似乎也在这种热闹中遗忘了。 向崇盛题刷得认真,这道物理题是去年高考的最后一道大题,受力分析有陷阱,他还在想着,忽然觉得大腿上似乎有温热的重量,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酥酥麻麻的电流感,他正做得认真,大脑半屏蔽了电信号的释放,但那热度越走越上,竟一路向腿根内部滑去,向崇盛不耐烦地把笔摔在桌上,头向下一看,一只纤长白嫩的手正若有若无地搔在自己的两腿之间。 “FUCK!” 向崇盛吓得破口大骂,在认真做卷子的时候突然被讨厌的人摸裆,无异于上厕所的时候从马桶里爬出了一只贞子,再好的教养在此时都被碾成了灰。 桌子都被掀得翻过去卷子课本飞得满天都是,最倒霉的还属丁子墨,先是无缘无故被换了位置不说,还被向崇盛的桌子砸到背,痛得当场落泪。 巨大的噪音让全班一下就静了下来,班里的同学或震惊或呆滞地看向喘着粗气满脸通红的向崇盛,以及地上的一片狼藉。 程欢趴在桌上,手捂着脸,侧在向崇盛这个方向,努力憋笑,脸都鼓红了。 向崇盛垂着头阴沉着脸瞪着程欢,只一会儿,又抬起头又是原本温润如玉的模样,好似刚才的一切都不是他自己做的一样,面露微笑地向同学们解释道,说:“对不起,刚刚好像看到班里有老鼠跑过去,我去找一下保卫科的保安来处理一下。” 还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就冲出了教室。 班里静了几秒,然后一个女生爆发了巨大的尖叫,瞬间炸成一锅粥,大家都东躲西藏地你追我跑地开始赶老鼠。 而程欢也终于是忍不住了,在一片欢闹下,眼泪都笑了出来。 05/引诱 “你听说了一班的那件事情吗?” “是向崇盛的那件事吗?” “对对对!真是没想到向崇盛看着高高大大的,居然也会怕老鼠!” “是呀,不过还挺反差萌的,哈哈~” * 向崇盛是大概快放学的时候才回教室的,回的时候身边还跟了一个拿着巨大捕鼠网的保安。他微笑着对程欢说方老师找他有些事情,出了教室门反手就紧紧拽着程欢一路上了顶楼。 顶楼是校史博物馆,一般都没什么人来,更不会有什么人特意爬到顶楼来上厕所。 向崇盛就这样把程欢拉进顶楼的男厕所隔间里,顺便在门口放了块“维修中”的立牌。 “为什么?” 厕所隔间刚被阿姨打扫过,还有消毒水在空气里挥发的刺鼻气味。程欢不悦地耸耸鼻子,然后皱着眉头看着向崇盛。向崇盛满脸阴沉地把程欢压在厕所门前,眼里都是止不住的怒火。 “哪有什么为什么。” 程欢撇撇嘴,向崇盛压得很近,他甚至可以感受到向崇盛的呼吸,这个动作和姿势莫名让他想到壁咚,虽然向崇盛的本意肯定并非是想要壁咚自己,程欢感觉多少有些不自在,他避开了向崇盛的视线,尽可能冷静地和他对峙道。 “你是同性恋?” 冷不丁地,向崇盛又这么问了一句。 程欢不说话了。 尴尬的气氛僵持了片刻,向崇盛忽然放开了他,直起身子,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吹了个口哨,说:“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程欢皱着眉,下意识地问他,心里却有种不安的预感。 “怪不得我昨天晚上闻到你身上一股血腥味啊。”向崇盛冷笑道,语气里满是讥讽的意味,“走路还一瘸一拐的,给男人操屁眼操烂了?卖一次多少钱啊?你原来的同学是不是特别照顾你的生意呀?” 程欢怔了一秒,随即仰起头粲然一笑,语气里还带点轻快:“怎么?你也想照顾我的生意吗?好呀,看在你爸爸的面子上,我可以给你打个对折,1000一次,怎么样,很划算吧?” 这次换成向崇盛愣住了,他不知道程欢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提起盛绍华,原本准备好的一肚子说辞现在也熄了火。他本来就是纸老虎,只是想吓唬吓唬程欢,但对方的反应却反而出乎他意料之外。 真给自己说中了? 程欢的狐狸眼流过一道狡黠的光,他把手放到向崇盛的胸前,挑逗般地摸来摸去:“本来我还担心在浦海找不到嫖客,没想到大少爷这么快就来照顾我的生意呀,真是感谢感谢。” 向崇盛沉着脸捏住程欢不安分的手腕,他捏得用力,程欢吃痛得挣扎起来。 “可惜我对操男人屁眼没兴趣,真是不好意思了。”向崇盛铁青着脸,想着程欢还真不让自己失望,果然打从一开始就是抱着钓金龟婿的心态来的。 也不知道爸爸是怎么选的人,挑来挑去竟挑了这么个人渣。 程欢听了向崇盛的话也不恼,他吹了吹自己被抓得通红的手腕,颇带埋怨地剜了向崇盛一眼。 这一眼,看得向崇盛喉咙一紧。 长大后的程欢长得与田彩菊没有那么像了,狐媚的长相里融合了三分少年独有的清爽感,结合在一起竟有说不出得风情万种。 红颜祸水。 向崇盛心想。 放在古代像程欢这样的人是要上祭天古坛上被一刀刀凌迟放血而死的,他是周幽的褒姒,商纣的妲己,吴国的西施,大唐的贵妃。他是那种会将昏庸无能的帝王媚得五迷三道的祸害,看到屠夫宰杀兔子会害怕地缩进昏君的怀里,却敢在午夜无人的时候生啖活人的血肉。 而向崇盛则是斩他的将军。 他会拿出他的大刀,干净利落地将这妖人的头颅斩于马下。 “不喜欢屁眼,那你可以选择别的地方呀。” 程欢主动跪趴在马桶上,牛仔裤被褪下,摇摇晃晃地挂在腿间,他只转过头,仍是屁股冲着向崇盛。向崇盛尴尬得立刻转移视线,程欢却也不恼,把内裤拉到屁股下,刚好能露出整个屁股和大腿根部,而前端还是好好地被布料遮住了。 “我走了,今天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 什么狗屁将军,谁爱当谁当去,这种祸害还是得躲着点走。 向崇盛刚要离开,手却被程欢拉住了,他下意识地回头,却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得愣在原地。 程欢的皮肤白皙细腻,臀部微微的起伏,不是特别大,却很翘。 他的菊花也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又松又烂,相反,紧紧地害羞的缩在一起,还带些粉。 但这些并不是最让向崇盛受到冲击的。 真正让向崇盛受到冲击的,还是在程欢肛门下面,那条细细小小的缝。 如果不是因为距离这么近,程欢下体干净无毛,向崇盛还真的不一定能看得清那条小的不能再小的缝了,它乖巧地闭合着,像是从未绽放过一般。 “这是什么?” 向崇盛像是自言自语一样地问。 那条缝像是有一种难言的魔力,在轻轻地向他招手,请求他去采撷。 向崇盛魔怔般地探出了手,他的手掌与那条小缝相比实在是太大,他抚了上去,大拇指向内一伸,翻开了表面闭合的阴唇,露出了一个更小的肉洞,肉洞还翕动着,稍稍有些湿润。 向崇盛有点不确定那晶莹剔透的粉色肉洞里是否能被塞进手指,虽然他从未在现实里见过任何一个花穴,但他本能地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阴道,是可以被塞入阴茎的阴道。 可以被塞入阴茎的阴道? 他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忽然从魔怔中惊醒。 “你是女的?” 向崇盛的声音里充满着怒气,他分明就和父亲约定过,住进他们家的受捐人绝不能是还含苞待放的年轻女生! 父亲怎么还敢在他和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偷梁换柱! 父亲背叛了他,父亲背叛了妈妈! 程欢不解释也不否认。 沉默的态度让向崇盛几乎认定了程欢的图谋不轨。 霎时间,愤怒冲昏了他的大脑,以至于他甚至不能很好地判断自己究竟是因为担心程欢破坏自己的家庭,还是因为程欢要勾引别人而吃醋。 或者说,潜意识里,他已经认定了,程欢只能在他面前露出这样骚浪的一面。 像是要表现自己的所有权一样,向崇盛的身体比理智行动得更快,他半跪了下来,一口咬上了那团令人犯罪的嫩肉。 向崇盛用得力气并不大,说是咬,不如说是用牙齿摩擦在敏感的花穴上,程欢哪里经受过这样的刺激,奇妙的电流感一路从尾椎攀爬到脑干神经里,然后又向四肢流去。 向崇盛的手也没有歇着,他顺着阴唇一路摸到了程欢的阴蒂上,含苞待放的阴蒂被包皮包裹着,他反复揉搓着小肉球,被唤醒的快感器官兴奋地抬起了头,谄媚地为向崇盛打开了保护着自己的外衣。阴蒂不同于身体其他任何的器官,这就是一个单纯为了性快感而存在的器官,功能简单却意义重大。 程欢鲜少自渎,别说阴蒂,就是连自己的阴茎都不曾触碰过几次,这是有关于程欢身体的另一个秘密。 他天生阳痿。 那个小小的阴茎无论在什么刺激下都没办法勃起,程欢甚至不知道它能不能像其他男性一样射出精液来。 在青春期经过几次好奇又沮丧的尝试之后,程欢便再也不会触碰他的下体了,他就像是与他的生殖器官们生活在两个平行世界里,他自我阉割了自己的性欲,只一心扑在学习上。 他无数次催眠自己,他不需要性,更不需要靠自慰获得一丝一毫的快感。 与他的理智不同,程欢从未触碰过的敏感的双性身体眼下正背弃了他,阴蒂在向崇盛大拇指粗糙的揉搓下,很快就达到了高潮的边缘。 向崇盛的手法并不高明,只是粗鲁胡乱地又捏又揉,即便如此。那激烈的快感迅速地冲破他大脑里的防御线,刺激瞬间突破阈值。 “啊啊啊啊——” 程欢近乎带些凄厉地骚叫出来,眼角甚至渗出一滴快乐的眼泪,这滴泪水也随着这声包含情欲的尖叫而显得诡丽淫靡。 花穴里的嫩肉迅速不自主地收缩舒张起来,程欢只觉得小腹一阵酸软,大股的淫液顺着向崇盛对阴蒂和阴道的双重刺激从宫颈分泌而出,从舌头与穴口的间隙中四溅,湿淋淋一片。 初次的高潮实在太过美味,程欢从未感受过这样的刺激,他只能失神地张着嘴,眼泪顺着脸颊滑到口腔里,竟是化不开的咸苦。 而这样淫靡到极致的画面也落在了向崇盛的眼里。 不可抗拒的,他的心漏跳了一拍。 06/幻觉 向崇盛愣愣地摸了一下溅在脸上的透明色的液体,他放到鼻尖闻了一下,有一股说不上来的骚贱香气,仿佛在诱惑任何一个能闻到这股气味的行人。 向崇盛脸色一沉,有些气愤地打了程欢的屁股一巴掌,但他也没用多大力气,程欢的屁股顺着手掌的波纹也荡漾了一个来回,娇嫩纤薄的皮肤印出了一个红红的印子。 向崇盛真的要疯了。 他口干舌燥得厉害。 明知道对方的目的就是想让自己把他给上了,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就是立刻离这个骚货远远的,有多远离多远,可硬得几乎要爆炸的鸡巴在不断地催促他上了程欢,雄性激素疯狂地在血管里暴动,精巢里的精子也搏击待发,蠢蠢欲动。 “你不来,那我就去找别人了。” 程欢本来还沉浸在潮吹的余韵中,但向崇盛迟迟不进行下一步让他有些急躁起来,担心向崇盛就这么走了,程欢故意使了一招激将法。 向崇盛刚想骂他,突然想起程欢是以男生的身份进入他们家的。 难道,程欢一开始的目标就是盛绍华? 向崇盛的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情绪就叫作“吃醋”,他现在只想彻底征服这匹浪荡的小母马,让他知道究竟谁才是他的主人。 向崇盛冷着脸,啪嗒一声解开被皮带扣着的西装裤,掏出了早已蓄势待发的肉棒。他握着硕大膨胀的龟头,在还没能完全闭合的穴口上蹭了几个来回,涨得通红的龟头立刻变得油光水亮。 程欢的花穴也在龟头的顶弄下,翕动得一张一合,红粉色的嫩肉刺激着向崇盛的眼底神经。 像是被催眠了一般,他着迷的抚摸着程欢光滑浑圆的臀部,另一只手则扶着屌在穴口浅浅的刺入又抽出,处女穴实在太紧,即使刚被扩张过,但也很难匹配上向崇盛硕大的尺寸,他也极有耐心地继续着前戏,虽然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何要如此温柔。 刚高潮过的小穴正空虚得紧,恨不得马上把身后的肉棒给吞吃到底,以充盈空缺的部位,可向崇盛的鸡巴实在太大,他怎么顶也没法插进去,有些不开心地哼哼唧唧起来。 向崇盛被小妖精勾得浑身血液都在沸腾,他终于也是忍不住了,握紧程欢的屁股,就往内一挺,紧窒的甬道让他爽得叹息一声,这显然是从未有人涉足过的处子之穴。 还来不及细想为什么小妖精要故意装出一副业务娴熟的语气,向崇盛就本能地抽插了起来。程欢的小穴的发育不是很好,又紧又窄,向崇盛被挤得鸡巴发疼,可里面又湿又热,挛缩的嫩肉和翕动的宫颈都在吮吸着他的肉茎和龟头,他根本舍不得拔出来。 他像开拓西部的拓荒者一样,深深地往那温暖的甬道送进自己的肉屌,情不自禁地在程欢的耳边低声道:“放松点,你好紧。” 可程欢也疼得不行,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一根烧红了的大铁棒撕裂成了两半,他扭着屁股企图把向崇盛给夹断挤出去,可这只让向崇盛更加疯狂地在他的体内贯穿冲刺。 疯了。 都疯了。 程欢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请求着向崇盛插进他未曾被任何人踏足过禁园里。 而他也一定是疯了,所以才会在撕裂的钝痛感消散后,感觉到升天般的快感在他那本不该存在的器官里炸开! 就像童年时在小卖部的收银台上买的那种廉价的跳跳糖在舌尖上爆炸一样,那汹涌的剧烈快感也在那个窄小的肉洞里被蛮横的肉棒肆无忌惮地侵犯下如巨浪般向程欢扑来。 他们在厕所最靠里的隔间,黄昏的霞光从卫生间的玻璃窗里透了进来,洒在程欢的脸颊上,上挑的桃花眼如今因为过份的快感袭击而微翻着白眼,落在向崇盛眼里就是一幅勾人的媚眼如丝的画面。 年轻的荷尔蒙怎么懂怜惜和温眷,初经人事的快乐就像是沾染上鸦片的毒瘾一样,敦促着向崇盛像一头蛮牛一般暴力地大力操干,每一下都拔到洞口,又狠狠插入到花穴的最深处里,火热的龟头与无辜的宫颈深吻着——而正在亲密交媾的两人却还不曾交换过彼此的嘴唇和唾液。 甚至直到昨天,还只是陌生人而已。 这是一个黏腻湿热的夏天,狭窄的厕所隔间里闷得厉害,激烈的抽插让汗水在彼此的身上淋漓,粘稠的淫液和滚热的汗水盘踞在性器紧密相连的部位中,水与水交融顺着程欢的腿根一路往下流。 他像是被合欢地狱里的恶鬼拖入了极乐世界,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乞求更多的快乐。 向崇盛是初生牛犊,他无情地像个打桩机器,毫无章法凭着本能在程欢畸形的通道里释放自己的欲念和恶意,程欢被操得身子都发软,他的阴道实在太小,阴蒂太容易被抽插的刺激带动。 程欢的下体几乎没有不应期,宫颈一次又一次疯狂潮吹着淫液,像是要把这些年从未得到过的爱抚报复性的喷出来,阴道里的嫩肉也谄媚地紧紧地讨好着向崇盛的肉屌,夸张地翕动抽搐着。 他和向崇盛都没有说话,只是激烈又疯狂地性交着,向崇盛的呼吸声很重,几乎是在粗喘着,程欢的呼吸则是断断续续的,高潮的时候像要断了气,高潮的间歇才能好好呼吸一下,可他一连高潮了七八次,浑身的力气都随着喷出去的水流了出去,瘫软地像条被抽了骨的八爪鱼。 什么复仇什么恩怨,全都融化在这浓烈的夏意里,程欢的脑子里好像只剩下了他的穴和插在他穴里的那根屌,别的他没法多想了,现行的脑容量也根本不支持他多想。 哒哒。 直到敲门声响起。 沉溺在肉欲中的程欢和向崇盛被惊得停住了动作,还是向崇盛先回了神,他眼疾手快地确认了厕所门有没有好好被锁上,然后又抱起程欢,换了一个姿势,自己坐在马桶盖上,而程欢则以背朝他的角度坐在他的鸡巴上。 观音坐莲。 这个角度比刚刚插得还深,重力的作用让向崇盛的龟头抵住了程欢的宫颈口,因为高潮太多次而松软微张着小口的宫颈堪堪含住了龟头的一点前端,爽得向崇盛闷哼一声,而程欢则痛得边流泪边悲鸣。 “还有哪个同学在吗?” 保洁阿姨大嗓门地朝内一吼。 很近!很近!阿姨就在门口! 或许是太沉浸在做爱里了,啪啪作响的操穴声引来了阿姨的疑惑,她开始一个个敲门询问究竟是谁在厕所里。 程欢瞪大了眼,腿不安分地挣扎起来,就算让他现在头朝下往楼下跳他也不愿意被第三个人看到自己被向崇盛操成母狗一样的淫态,向崇盛像是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停下了律动,一手捂住了程欢的嘴,另一只手则轻轻摸了摸程欢的头发,像是在安抚他。 “阿姨,我在上厕所。” 听到最内侧的隔间有人回话,阿姨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隔间底部,一双运动鞋踩在马桶前面的地上,看起来的确像是在上厕所的样子。 奇怪,可是刚刚的声音。 不过保洁阿姨也没有再多想,毕竟自己马上就要下班了,她也不想多管闲事,只是叮嘱道:“小同学,你不要随便把维修牌子放到厕所门口,会给我们增加工作负担的。” “对不起阿姨,下次不会了。” 向崇盛冷静地回答道。 阿姨嘟囔着应了一声,又拿起维修牌子大摇大摆地走了。 直到那声音彻底远离了,向崇盛突然抱起程欢,把他抵在门上,发起了最后冲刺,程欢被他操得几乎想失声尖叫,但想到保洁阿姨可能还在不远处,只能张着嘴哑叫,口水顺着眼泪往下流。 程欢在多巴胺奔腾的间隙,还忍不住的想,人应该真的是由水做的吧。 向崇盛吻上他露出来的白皙纤细的脖子,啃咬着他,不算很用力,但是麻麻的,他操进来的动作也越来越狠,越来越快,当精液射进他的宫腔里时,程欢终于达到了终极的高潮,并陷入了一片由黑暗编织的迷茫中。 而程欢的裤裆处,也晕出了一个比周围布料更深的印子,散发出糜烂的石楠花味。 IF01/惩罚 (接向崇盛质疑程欢卖淫) “你放屁!”程欢气得脸都红了,很少说脏话的他,不仅立刻破口大骂道,还恶狠狠地推了向崇盛一把。 向崇盛向后踉跄了几步,定定住,眼神变得可怖,看得程欢毛毛的。 程欢终于像是意识到了似乎真的惹怒了对方,连忙转身想要解开厕所里的内锁跑走,却被向崇盛一把抓了过去,向崇盛的力气是他的好几倍,自己根本就被压得不得动弹,所有的挣扎都像是小打小闹。 他不得不侧跨在被盖上马桶盖的马桶上,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被翻扣着,就在程欢准备出声喊救命的时候,忽然一只手摸上了他的腰肉。 “我特意去给你买了一支痔疮膏,帮你好好涂涂,已尽地主之谊,可好?” 向崇盛在他耳边耳语,几乎就像是在恶魔在低吟。 程欢脑子一下子就一片空白,然后发疯似的在向崇盛的手下挣扎着,活像是癔症发作的病人,向崇盛被他突然的反抗打得措手不及,连连被踹了好几下。 如果说对初见程欢对他是20%的怒意,在他面前装可怜是40%的怒意,而今天摸他裆算到70%的话,那这几脚直接让这股怒火升级到了100%。 原本只是吓唬对方的话,现在是真的想好好实施看看了。 向崇盛毕竟力气大程欢好几倍,在反应过来后先是恶狠狠地扇了程欢几个巴掌,然后又直接一脚把程欢踹倒在地上,程欢被他揍得眼冒金星,像小鸡仔一样被提起来,手无缚鸡之力般地耷拉着头,即使是裤子被脱下的那一瞬间,也只是用手尽力去挡了一下。 程欢的确一开始是想恶心一下向崇盛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让向崇盛知道他被深藏了十七年的秘密的。 如果再让程欢选择一次,他是再也不会去招惹向崇盛的,他哪怕离向崇盛远远的,也不会再去得罪向崇盛,害得自己的秘密被暴露的。 他只觉得脑子昏沉得厉害,也不知道是被打的,还是无法接受眼前的现实的原因。 他甚至在想或许自己现在一定是在做梦,不然自己守护了那么久的秘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向崇盛扒了下来呢。 那可是向崇盛啊,盛绍华的儿子,那个抢走了他一切的,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程欢觉得自己晕得厉害。 他原本的计划是想与向崇盛搞好关系,因为他之前就听说向崇盛是出了名的绅士,所以才想装小白花扮可怜,谁曾想对方根本不吃这一套,后来又想着对方可能喜欢骚一点的“基友”——他原来也知道,有的男高中生就喜欢在班上互相乱摸,那是一种他不能理解的表达亲密友情的方式。当然,他自己也藏了点私心,想让向崇盛当众出出丑。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一举动会直接把向崇盛点炸。 这下是自掘坟墓了。 另一边,向崇盛也懵了。 他从一开始也没想真对程欢动手,但凡程欢给他服个软认个错,他也就当这件事情过去了,毕竟他确实从一开始的态度就不是特别好,程欢心里有怨气他也能理解。 但是程欢还偏偏一副要反抗到底的样子,向崇盛越想越生气,结果真就扒了程欢的裤子。更要命的是,程欢很瘦,裤子一下就被褪了下来。 程欢的皮肤白皙细腻,臀部微微的起伏,不是特别大,却很翘。 他的菊花也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又松又烂,相反,紧紧地害羞的缩在一起,还带些粉。 但这些并不是最让向崇盛受到冲击的。 真正让向崇盛受到冲击的,还是在程欢肛门下面,那条细细小小的缝。 如果不是因为距离这么近,程欢下体干净无毛,向崇盛还真的不一定能看得清那条小的不能再小的缝了,它乖巧地闭合着,像是从未绽放过一般。 “这是什么?” 向崇盛像是自言自语一样地问。 那条缝像是有一种难言的魔力,在轻轻地向他招手,请求他去采撷。 向崇盛魔怔般地探出了手,他的手掌与那条小缝相比实在是太大,他抚了上去,大拇指向内一伸,翻开了表面闭合的阴唇,露出了一个更小的肉洞,肉洞还翕动着,稍稍有些湿润。 向崇盛有点不确定那晶莹剔透的粉色肉洞里是否能被塞进手指,虽然他从未在现实里见过任何一个花穴,但他本能地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阴道,是可以被塞入阴茎的阴道。 可以被塞入阴茎的阴道? 他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忽然从魔怔中惊醒。 “你是女的?” 向崇盛的声音里充满着怒气,他分明就和父亲约定过,住进他们家的受捐人绝不能是还含苞待放的年轻女生! 父亲怎么还敢在他和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偷梁换柱! 父亲背叛了他,父亲背叛了妈妈! 这位年轻气盛的天之骄子头脑里只剩下熊熊燃烧的愤怒之火,这种愤怒烧尽了他的理智,他现在只想把眼前的这个勾引人的小穴给捣烂捣坏,让它再也不能出来破坏别人的家庭。 向崇盛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他毫不客气地往那可怜的粉洞里插进自己的中指,不带一点怜惜。 程欢压根没听见向崇盛问了什么,向崇盛的力气太大,他的意识涣散了好几分钟,直到向崇盛骤然插进一根粗大的手指,他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再次剧烈地挣扎起来,嘴里不住地尖叫:“你干什么!滚啊!畜……!” 向崇盛冰冷地又狠狠扇了程欢一个耳光,冷酷地说:“你叫啊,你继续叫,最好把所有人都叫来围观你这张臭逼。” 程欢被扇懵了,吃力地用头脑处理向崇盛刚刚说的话。 “你跟我爸做过没有?你爬上过他的床吗?”向崇盛继续冷漠地问着,插在穴里的手指也从一根增加到了两根。 我,和盛绍华? 程欢费劲地理解了一下向崇盛的话语,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话题向着那个方向脱缰地奔去,但他只稍微想象了一下那个乱伦的画面,他就忍不住干呕起来。 “我……怎么可能和他……”程欢恨恨地说着,腰不断地扭动,企图摆脱向崇盛的手指。 向崇盛没说话,程欢的花穴确实很紧,不像是被人开拓过的样子。 但,这不代表以后他们不会做那样恶心的事情! “你怎么骗过那些机构的?为什么身份证上面显示你是男性?”向崇盛继续问道,抽插在嫩穴里的手指渐渐沾满了程欢分泌的淫液,程欢的脸蒙上了绯红的妖冶红晕,几不可察的呻吟着。 向崇盛的呼吸都有些不自然了,高中正是性欲最强烈的年纪,他的下体鼓起了一个大包,可理智又在骂他怎么能对这样一个小三预备役发情。作为报复,他又在不能再增加手指的情况下,又硬是在捅进了一根手指,增加到了三根。 “我是……痛啊……我是男生……我本来就是男生……”程欢咬牙切齿地说着,向崇盛的警告的确起了作用,害怕被别人发现的恐惧感让他不得不压低音量,他现在只能对向崇盛低头。 毕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还撒谎!” 向崇盛另一只手重重地打上了程欢的屁股上,程欢闷哼一声,那力度极重,整个厕所都回荡着响声,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像古时候刺奴的烙印一样落在了程欢的屁股上。 “我真的是男生!我真的是!” 明明向崇盛才该对自己道歉,明明盛绍华才是罪魁祸首,自己最大的秘密却被仇人的儿子发现,还被对方用手指这样屈辱地插在那不可告人的秘密里。 程欢激动地大喊着,就算被别人发现也没什么了,不甘和委屈化成眼泪,从他的眼角争先恐后地滑落。 程欢的话并没有让向崇盛的行动迟疑半分。 准确地说,向崇盛只是冷哼地把手指头抽送地更快了,大拇指也开始对含在缝口的被包裹得完好的阴蒂下了手。 程欢鲜少自渎,别说阴蒂,就是连自己的阴茎都不曾触碰过几次,这是有关于程欢身体的另一个秘密。 他天生阳痿。 那个小小的阴茎无论在什么刺激下都没办法勃起,程欢甚至不知道它能不能像其他男性一样射出精液来。 在青春期经过几次好奇又沮丧的尝试之后,程欢便再也不会触碰他的下体了,他就像是与他的生殖器官们生活在两个平行世界里,他自我阉割了自己的性欲,只一心扑在学习上。 他无数次催眠自己,他不需要性,更不需要靠自慰获得一丝一毫的快感。 与他的理智不同,程欢从未触碰过的敏感的双性身体眼下正背弃了他,阴蒂在向崇盛大拇指粗糙的揉搓下,很快就达到了高潮的边缘。 向崇盛的手法并不高明,只是粗鲁胡乱地又捏又揉,即便如此。那激烈的快感迅速地冲破他大脑里的防御线,刺激瞬间突破阈值。 “啊啊啊啊——” 程欢近乎带些凄厉地哭叫出声,挂在眼角的泪水,随着这声包含情欲的尖叫而显得诡丽淫靡。 花穴里的嫩肉迅速不自主地收缩舒张起来,程欢只觉得小腹一阵酸软,大股的淫液顺着向崇盛对阴蒂和阴道的双重刺激从宫颈分泌而出,从指头与穴口的间隙中四溅,湿淋淋一片。 初次的高潮实在太过美味,程欢从未感受过这样的刺激,他只能失神地张着嘴,眼泪顺着脸颊滑到口腔里,竟是化不开的咸苦。 而这样淫靡到极致的画面也落在了向崇盛的眼里。 不可抗拒的,他的心漏跳了一拍。 一个绞尽脑汁都要混进他们家的婊子,一进家门就不断勾引他的荡妇,难道还需要对“她”有半分怜惜吗? 欲火中烧的向崇盛几乎没多犹豫,他抽出了沾满淫液的手指,拔出来的时候甚至还与穴口拉出了一道淫荡的银丝,似乎是舍不得与他就这样吻别。 向崇盛借着程欢的屁股随便擦了一下湿哒哒的手指,便啪嗒一声解开被皮带扣着的西装裤,掏出了早已蓄势待发的肉棒。他握着硕大膨胀的龟头,在还没能完全闭合的穴口上蹭了几个来回,涨得通红的龟头立刻变得油光水亮。 程欢本还沉浸在潮吹的余韵中,但当男人鸡巴堵在他娇嫩的女穴口时,即使再昏沉再迷离,他也警觉地反应过来了自己的处境之危。 向崇盛像是被催眠了一般,着迷的抚摸着程欢光滑浑圆的臀部,另一只手则扶着屌在穴口浅浅的刺入又抽出,处女穴实在太紧,即使刚被扩张过,但也很难匹配上向崇盛硕大的尺寸,他也极有耐心地继续着前戏,虽然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何要如此温柔。 程欢则抓住这个机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过身来,脱离了向崇盛的桎梏,又迅速狠踢了他的膝盖,连裤子都来不及穿,就趁着他痛呼的间隙企图开锁逃出去。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里,就在厕所门被打开的一瞬间,程欢后脑勺的头发就被向崇盛的大手狠狠揪住,他整个人都被后仰着拉回来。 “救……啊啊啊啊啊!” 程欢不顾一切地企图大声呼救,腰肢却被背后黑着脸的向崇盛紧紧握住,身体也在推搡中被毫不客气地全力贯穿。 厕所的门就这样顺着惯性被打开。 下体撕裂的疼痛传导到大脑皮层的感受器里,即使被扩张了许久,又有润滑的辅助,但一杆进洞还是让原本紧闭的阴道内部的肌肉不适地抽搐着抗议。 与厕所隔间里相对的,是一面巨大的长面镜,程欢美丽而苍白的脸庞映在镜子里,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满眼的不可置信,眼睛睁得很大,瞳仁紧缩。 身后是彻底脱下平时温和面具的向崇盛,他如一头在森林里捕食猎物的猛虎,而程欢则是他嘴里奄奄一息的乳羊羔。 骗人的吧? 这一定是幻觉吧? 不可能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 可还不等程欢接受眼前这个他根本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向崇盛本能地就抽插了起来。程欢的小穴的发育不是很好,又紧又窄,向崇盛被挤得鸡巴发疼,可里面又湿又热,挛缩的嫩肉和翕动的宫颈都在吮吸着他的肉茎和龟头,他根本舍不得拔出来。 他像开拓西部的拓荒者一样,深深地往那温暖的甬道送进自己的肉屌,情不自禁地在程欢的耳边低声道:“放松点,你好紧。” 程欢麻木地像个机器人一样偏过头,向崇盛皱着眉,微眯着眼,一脸认真地在他体内开垦。 疯了。 都疯了。 程欢觉得这一刻他一定是疯了。 不是他疯了,就是向崇盛疯了。 要么就是他们两个都疯了,要么就是整个世界都疯了。 不然,怎么能够解释当钝痛感散去后,为什么有快感会在他那本不该存在的器官里炸开! 就像童年时在小卖部的收银台上买的那种廉价的跳跳糖在舌尖上爆炸一样,那汹涌的剧烈快感也在那个窄小的肉洞里被蛮横的肉棒肆无忌惮地侵犯下如巨浪般向程欢扑来。 黄昏的霞光从卫生间的玻璃窗里透了进来,洒在洗手台和程欢的脸颊上,上挑的桃花眼如今因为过份的快感袭击而微翻着白眼,落在向崇盛眼里就是一幅勾人的媚眼如丝的画面。 年轻的荷尔蒙怎么懂怜惜和温眷,初经人事的快乐就像是沾染上鸦片的毒瘾一样,敦促着向崇盛像一头蛮牛一般暴力地大力操干,每一下都拔到洞口,又狠狠插入到花穴的最深处里,火热的龟头与无辜的宫颈深吻着——而正在亲密交媾的两人却还不曾交换过彼此的嘴唇和唾液。 甚至直到昨天,还只是陌生人而已。 这是一个黏腻湿热的夏天,狭窄的厕所隔间里闷得厉害,激烈的抽插让汗水在彼此的身上淋漓,粘稠的淫液和滚热的汗水盘踞在性器紧密相连的部位中,水与水交融顺着程欢的腿根一路往下流。 他像是被合欢地狱里的恶鬼拖入了极乐世界,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乞求更多的快乐。 向崇盛是初生牛犊,他无情地像个打桩机器,毫无章法凭着本能在程欢畸形的通道里释放自己的欲念和恶意,程欢被操得身子都发软,他的阴道实在太小,阴蒂太容易被抽插的刺激带动。 程欢的下体几乎没有不应期,宫颈一次又一次疯狂潮吹着淫液,像是要把这些年从未得到过的爱抚报复性的喷出来,阴道里的嫩肉也谄媚地紧紧地讨好着向崇盛的肉屌,夸张地翕动抽搐着。 他和向崇盛都没有说话,只是激烈又疯狂地性交着,向崇盛的呼吸声很重,几乎是在粗喘着,程欢的呼吸则是断断续续的,高潮的时候像要断了气,高潮的间歇才能好好呼吸一下,可他一连高潮了七八次,浑身的力气都随着喷出去的水流了出去,瘫软地像条被抽了骨的八爪鱼。 就连镜子都蒙上了雾气,程欢越来越看不清镜子里自己的脸了,他的脑子里好像只剩下了他的穴和插在他穴里的那根屌,别的他没法多想了,现行的脑容量也根本不支持他多想。 哒……哒……哒…… 楼梯口传来了有人上楼的声音,沉溺在肉欲中的程欢和向崇盛被惊得停住了动作,还是向崇盛先回了神,一把抱住程欢的腰,往自己身上揽,眼疾手快地锁了厕所门,自己坐在马桶盖上,而程欢则以背朝他的角度坐在他的鸡巴上。 这个角度比刚刚插得还深,重力的作用让向崇盛的龟头抵住了程欢的宫颈口,因为高潮太多次而松软微张着小口的宫颈堪堪含住了龟头的一点前端,爽得向崇盛闷哼一声,而程欢则痛得边流泪边悲鸣。 “还有哪个同学在吗?” 保洁阿姨大嗓门地朝内一吼。 程欢瞪大了眼,腿不安分地挣扎起来,就算让他现在头朝下往楼下跳他也不愿意被第三个人看到自己被向崇盛操成母狗一样的淫态,向崇盛像是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停下了律动,一手捂住了程欢的嘴,另一只手则轻轻摸了摸程欢的头发,像是在安抚他。 厕所里陷入一种诡异的沉静中。 保洁阿姨半天没得到回应,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弯下腰拿走摆在厕所的维修牌子,嘟囔道:“哪个不长眼的把这牌子放这里,害得我好找。” 说完,又哒哒哒地走了。 直到那声音彻底远离了,向崇盛突然抱起程欢,把他抵在门上,发起了最后冲刺,程欢被他操得几乎想失声尖叫,但想到保洁阿姨可能还在不远处,只能张着嘴哑叫,口水顺着眼泪往下流。 程欢在多巴胺奔腾的间隙,还忍不住的想,人应该真的是由水做的吧。 向崇盛吻上他露出来的白皙纤细的脖子,啃咬着他,不算很用力,但是麻麻的,他操进来的动作也越来越狠,越来越快,当精液射进他的宫腔里时,程欢终于达到了终极的高潮,并陷入了一片由黑暗编织的绝望里。 而程欢的裤裆处,也晕出了一个比周围布料更深的印子,散发出糜烂的石楠花味。 07/买药 向崇盛慢条斯理地洗了手,从厕所洗漱台边上随手扯出一张纸,好好地擦干了多余的水珠,擦干后又将废纸揉成团,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的形状投中了废纸篓里。 都说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从盛父向母的辈份再往前推,向崇盛是家族里的第五代,无论从外表还是气质来看,都当得起贵族的说法。 前提是忽视掉他身后还瘫在马桶上的程欢的话—— 向崇盛的手机响了三轮。 小叶是受过培训的,当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接到他时,需要每隔十五分钟给向崇盛打一个电话,如果超过三个电话没有接,且向崇盛没有短信回复,就必须立刻报警,以免有被绑匪绑架的风险。向崇盛纤长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飞快地跳跃着,他让小叶多等他五分钟,他马上下楼。 等向崇盛回过头,程欢还是那一副不雅的趴姿,原本被射在深处的白色浊液也随着地心引力的作用而汩汩地向外淌。向崇盛皱皱眉头,从皮质的钱包里抽出厚厚一沓红色的钞票扔到程欢的屁股上。 “你已经被我操过了,就别想着再去勾引我爸了。” 好像不过瘾似的,他又拿出手机,给程欢的脸和他正流精的逼好好地拍了几张特写。 “自己打车回去,记得去买避孕药。” 向崇盛冷冰冰地丢下这句话,大步流星地走了。 程欢又多趴了一小会儿,才僵着浑身酸软疼痛的身子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他环视四周,发现自己的书包东倒西歪地躺在厕所地上,从里面翻出了小包的纸巾,闭着眼睛,仰着头往下体用力地擦,红肿的嫩肉在接触到纸巾的时候又敏感地疼起来,但程欢咬着牙多擦了好几次,直到确定彻底擦干净了,才把那些废纸扔进马桶里,用力地按下冲水键,盯着马桶里的水逆时针地转到纸巾消失,他才松一口气。 就好像刚刚发生的罪恶,都被冲走了一样。 程欢颤抖着穿好了裤子,又把掉落在地上的钱一张张小心地捡好,收到自己的书包夹层里,只留了几张塞到裤子口袋里,才走到洗手台前开始干呕。 胃里本就没什么东西了,程欢只呕出了酸苦的胃液。 他开着水龙头,水声哗哗的,程欢捧着水就往自己的脸上冲。 冷静,冷静,冷静。 程欢抬起头,脸上的水痕冲掉了刚才还挂着的眼泪,尽管如此,他的眼圈还是红红的。快感过去,留在身体里的都是撕裂般的疼痛,他娇小的器官被劈成两半,痛觉神经在哀鸣,让他的腿根打颤。 虽然他很想劝说自己这是一场荒诞的梦,但生理上的疼痛让程欢根本无法自欺欺人。 一次主动的勾引就已经让他需要使出全身解数去压抑胃里的痉挛而不吐在向崇盛的身上了。 接下来的复仇计划还能执行下去吗? 他失神地望着自己。 尽管很期待向崇盛在知道自己深陷背德乱伦时,那总是高傲瞧不起人的天之骄子会露出什么惶恐的丑陋模样。 但现在的程欢,无异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程欢第一次见到向崇盛的时候,他正在球场上打球,向崇盛的周身有着浑然天成的自信和骄傲,就像是丛林中的小豹子,笑起来阳光又迷人,和程欢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如果程欢是个普通人,他也想长成向崇盛的模样,那样放肆地笑,有爱他的父母,有支持他的朋友。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阴郁地躲在厕所隔间里,擦掉属于另一个男人的精液。 好吧,好吧,好吧。 他说谎了。 有那么一点,或许只是一点。 他是发自内心地想接近向崇盛,就像挨了大旱的饥民渴望米粥,干涸沙漠的旅者渴望绿洲,卑微如飞蛾的他也想要碰触一下太阳。 他羡慕向崇盛,也嫉妒向崇盛。 虔诚的信徒会追逐他的神明,卑微的程欢亦趋步在向崇盛身后。 只不过前者最后会匍匐在神明的脚下,而他则会吞噬这颗太阳,与他同归于尽。 程欢眨眨眼,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 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校园里没有什么同学了,就连门口的保安都缩在他的保安室里看着八点档的搞笑综艺节目。 程欢小时候营养不良,导致他每到夜里就有些轻微的夜盲症,看不清路。虽然身体已经没有那么疼了,但他走在水泥地上,却觉得自己踩在软绵绵的云上,脚下的一切都好不真实。 学校门口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光源之下吸引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小虫子。 程欢晕晕乎乎地就着路灯施舍的光往前走。 其实学校旁边就有药店,但他脸皮薄,他实在不想将来每次看到学校门口的药店就想起……,所以他宁肯绕绕远路,去远一点的地方买避孕药。 程欢的手机是那种老式的安卓机,屏幕已经四分五裂了,但他没钱换新的,就一直凑合着用,卡顿的手机播报个谷歌地图的导航都慢吞吞的。本来十分钟距离的路愣是在夜盲症和烂手机的双重加持下,硬是多走出了一倍时间。 这个药店还挺大的,周围很多旅馆,来往的恋人许多,生意也很好,不过这点程欢是不知道的。 他走进去的时候,店里的收银员正百无聊赖地玩着头发,客人则是三三两两一对,结伴在挑选商品。程欢不好意思问避孕药在哪里,只能一个药架一个药架地找。 “渣男!你去死啊!” 他找得正认真,忽然听到一声尖利的女声响彻在药店里,程欢本不想理会,但女人接下来的话让他不禁侧目。 “叫你戴套,叫你戴套,叫你他妈的戴套,害得我又得吃紧急避孕药!死渣男,你去死吧!”一个高挑的辣妹打扮的漂亮姑娘正狠狠地踹着她面前的男人,程欢虽然看不清男人的脸,但从身型看来,也算是挺拔端正。 被踹的男人捂着肚子,委屈巴巴地说道:“宝贝,我们都结婚两年了,也是时候要孩子了吧。” “滚啊!老娘说不要就是不要!你下次要是再敢不戴套,我们就离婚啊!”辣妹又恶狠狠地踹了男人一脚,随手拿起一盒紧急避孕药,就往收银台走。 男人也赶紧爬起来,有些幽怨地跟在辣妹的身后。 程欢待二人都去了收银台,视线移开了避孕药的药架后,才走了过去,拿了跟女人刚刚拿得一样的药。 “哎呀,是这个男的想用孩子绑住女方吧。” “啧啧啧,一点也不尊重自己的老婆,真是个人渣。” 程欢听到有其他客人在窃窃私语,这声音并不小,传到男人耳中,让他红了脸,似乎也是察觉出来了自己此举的不恰当,他懊悔地垂下头。 用孩子绑住女方。 这个念头在程欢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他好像快抓住了什么,但还没等他想明白,就轮到了他结账。 收银员是个上了点年纪的大妈,她看了一眼药,又看了一眼程欢,无奈地说:“孩子,你才多大呀,还在学校里读书吧?这个年纪不要到处乱搞啊,搞出毛毛怎么办呀?对得起你的女朋友吗?哎,世道真是变了,记得我们那个年代,二十多岁了都不好意思牵个小手——哎,不谈!” 大妈的嗓门挺大,店里的客人又好奇地看向程欢。 程欢尴尬地掏出口袋里的钱,他总不能解释该吃药的是他吧?只能手忙脚乱地付了钱,零钱也没数,换在原来他肯定是要连一分一毛都要数清楚的,但眼下他只是胡乱地一揣,拿起药,低着头往药店出口走。 感应门应声而开,程欢迎面就撞上了人,他连忙道歉,一抬头,却正好对上一脸不悦的向崇盛。 08/回家 “你怎么跑这么远?走丢了谁负责啊?” 向崇盛一把拽住他的手腕就朝外走,程欢一个踉跄,直接摔到了地上。 程欢没好气地甩开了向崇盛的手,心里忿忿地想着似乎碰到向崇盛之后就没遇见过一件好事。向崇盛皱着眉头盯了摔坐在地上的程欢几秒,不满地啧了一声,在程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将他拦腰抱起。 突然的悬空让程欢下意识就搂住了向崇盛的脖子,等他反应过来正想挣扎着下去自己走的时候,向崇盛只是手上用了更大的力气,抱得更紧了。 “身体不舒服就别乱动。” 向崇盛富有磁性的声音在程欢的耳朵边炸开,程欢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跟他大打出手,引来路人看热闹,就闭着眼睛只当自己是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直到程欢稀里糊涂地坐进了车子里,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向崇盛是要带他回家。 “少爷,我们现在回去吗?” 坐在司机位置上的小叶什么都没有多问,只是礼貌性地向程欢点点头,并询问着向崇盛接下来的计划。 少爷今天漏接了整整三个电话。 这是从未发生过的情况。 虽然少爷平时也会在学校打打篮球,或者忙一些校内事物而出来的比较晚,但少爷也一定会提前发个短信给他。而少爷今天静得可怕,他本来都准备拨打盛先生的电话了,好在这个时候少爷终于传来了简讯。 但古怪的事情不止这件。 隔着老远,小叶就看见少爷一脸面色阴沉地走了过来。上车以后也只是一直看手机,不说话。小叶自然也不能擅作主张,开车回家。毕竟来的时候,他可是送了两个人来,总不能走的时候就只带一个人回去吧。 多年训练出来的察言观色的能力让小叶缄口不言,既然少爷不主动跟他说,他就不应该去探问雇主的私事。 过了好一阵,少爷似乎也等得不耐烦了,又下了车,跑回了学校,再回来的时候,就是满脸的惊慌失措,命令自己立刻开到附近最近的药店。小叶不敢多耽搁,可是附近的药店实在不少,他们连找了三家,少爷才终于找到了小程少爷。 “嗯,现在回去。” 车内的气压低得吓人,小叶感觉自己呼吸都紧张起来,他虽然不知道少爷和小程少爷发生了什么矛盾,但显然不是简单就能解决的事情。好在向崇盛大发慈悲地按了后座的挡板,黑色挡板缓缓上升,隔开了驾驶座与后座的空间。小叶终于能舒一口气,专心开车。 两个人还是按照早上来时的座位坐。程欢坐在靠窗的一侧,缩成一团,跟只小猫似的,向崇盛则是大剌剌地靠在背椅上,张着腿,睥睨着程欢。 程欢不愿去看向崇盛,他将目光放在窗外的风景上,浦海是座繁华的城市,和贵西完全不一样,五颜六色的绚丽灯光点缀了浦海的夜景,对于大都市而言,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他攥了攥手里的避孕药盒子,捏得很紧,心跳有些快。 向崇盛显然也注意到了程欢的动作,他瞥了一眼药盒,上面印着硕大的毓婷二字。不知怎的,向崇盛心里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他大概也听说过紧急避孕药的坏处,总归对女孩子的身体会有些伤害的。 “怎么不在学校门口买药,害得我还得一间一间地去不同的药店找你。” 向崇盛先声夺人,就好像当初让程欢自己打车回去的不是他一样。 程欢也不恼,温顺地垂着睫毛,说:“劳烦您费心了。” 向崇盛被哽得无语,像是误吞了一个馊了的馒头,只好恨恨地警告道:“等我回去收拾你。” 该死的,怎么偏偏在程欢面前就总是口是心非。 明明是想问问他现在感觉怎么样,还疼不疼。 程欢靠在玻璃窗上,斜着眼看着窗外的风景,微仰着头。他的下颌线很流畅,下巴是带有点圆滑的尖,这个角度看过去还能看到程欢微凸的喉结,程欢的喉结并不大,和他的人一样秀气。 向崇盛心里气得厉害,程欢身份造假的事情本来就是重大问题。先不说他到底和盛绍华有什么关系,就是对资助人背景信息审查不严这件事被抖了出去,他们整个盛家恐怕都要被嘲笑上几天几夜,更别谈其他负面影响。 不知道“她”以前也这样勾引过别人吗?向崇盛一向瞧不起为了钱不择手段的穷人,觉得见财眼开之流都太庸俗,一想到程欢可能也是这样的人,他心里就酸溜溜的。 小叶今天开得比之前都快,平时要开半个小时的路程,今天愣是只开了二十分钟。 别墅的大门缓缓打开,又是那座不甚熟悉、灯火通明的庄园。程欢眨巴着睫毛,眼里一片空明。 挡板被摇下一半,小叶瓮声瓮气地说:“少爷,我们到了。” “谢谢小叶叔叔。”向崇盛勉强打起一个笑脸,他今天实在是没什么多余力气再装下去了,然后就打开门,抓起程欢的手,一起下了车。 “回来啦?” 刚走进大厅,就看见向婉半卧在沙发上,像是等了他们许久。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程欢还没来得及说话,向崇盛就戴上他的微笑假面,回道:“今天是开学第一天,程欢对学校里很多事物还不太熟悉,所以多耽误了一会儿。” 程欢心里有些诧异,向崇盛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撒谎能力倒是让程欢着实佩服。 向婉等得晚了,她已经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泪迷蒙了眼,她用手里的丝绸手绢擦了擦,又是一片清明。向婉这才发现向崇盛正握着程欢的手,嘴巴圆成了一个“o”形,惊喜地说:“我就知道你们两个能合得来,果然家里多了一个人就是不太一样。妈妈看见你们两个就像兄弟一样亲密,打心底里的开心。” 兄弟……吗? 程欢在心里冷笑一声。 “妈妈,那我就先带程欢上楼了,我们还有点事情要一起处理。晚安,妈妈。”向崇盛笑着和向婉道了晚安。 向婉微笑着点点头,转身往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等向婉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之后,向崇盛又恢复到了面无表情的状态,也不顾程欢的挣扎,连拖带拽地把程欢抱上了二楼,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向崇盛的卧室很宽敞,几乎像是在别墅里嵌套了一个小公寓。 一面墙那么大的巨型落地窗外只有树影和月光洒在地板上,屋内有一缸游着各种奇异观赏鱼的方型鱼缸正散发着蓝色的幽光,向崇盛没有开灯,鱼缸便充当着光源。 “请问您还有什么事吗?” 不是之前的刻意讨好,也不是后来的使诈耍坏,程欢冷冰冰的话语让向崇盛感觉现在的程欢才是真正的程欢。 向崇盛勾起嘴角,突然一把扯开被程欢抱在怀里的书包,藏在书包和程欢衣服之间的避孕药应声掉在了地上。 他其实大概也能猜出来为什么程欢非要舍近求远,去远一点的药店买药。 可他心里就是说不出的不舒服。 不应该是这样的,向崇盛总觉得,他和程欢之间不该是这样的。 可伤人的话,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不听话的嘴里吐了出来。 “我要你,当着我的面把避孕药吃下去。” 程欢直起身子,与向崇盛对视了两秒,顿了一会儿,说:“好。” 他机械性地弯下了腰,捡起了地上的避孕药,正准备要打开,忽然手中的药又被向崇盛打落。 下一秒,程欢就被向崇盛一把拽进了怀里。 “反正都做过了,多一次,少一次,有区别吗?等下再吃吧。” 向崇盛的声音闷闷的。 不知为何,程欢心底里忽然升起一种冲动,他想看看向崇盛此刻的表情。 09/侵略 向崇盛的手抚上了程欢的腰。 一寸,一寸向上。 经过腰,经过背,一路侵略到了程欢的娇嫩的后颈上。 那是他刚刚才咬过的地方。 昏暗的蓝色暗灯像海水一样淹没了整个房间,暧昧的情欲则是从海洋深处里升起的泡沫,欢乐地升腾奔涌,缠绕在两人的指间,发缝。 他放开程欢,程欢似乎被摸软了身子骨,眼里湿漉漉的,那颗眼下的痣晃坏了向崇盛的心神。 “可以吗?” 交配的邀请。 程欢没有直接回答向崇盛,他用膝盖轻轻蹭了一下向崇盛的腿间,手也不安分地解着他胸口衬衫的扣子,直到衬衫完全敞开,露出了完美的肌肉线条,程欢才满意地在向崇盛的胸膛上轻划着圈。 若即若离,似有似无的交缠更增一份旖旎。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向崇盛的呼吸变得着急了,他的双手游走到程欢的臀部,程欢的屁股比一般男生的大一些圆一些,向崇盛就像得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揉搓来揉搓去。 他们的身子贴得很近,程欢几乎是立刻就感受到了向崇盛勃起的阳具紧紧贴靠在自己的阴处,他试探性地摸了过去,却被向崇盛捉住了手。 “用嘴。” 光线实在太昏暗,程欢看什么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或许也正是这份模糊给了程欢抛去廉耻道义、公序良俗的勇气。他甚至都没有迟疑,直接跪在向崇盛的面前,隔着布料就将脸贴了上去。 视觉变得很微弱,程欢依靠着触觉找到拉链,他咬住拉链头往下扯,向崇盛顺势解开了皮带,裤子就这样掉在了地上。朦胧里程欢勉强看到了内裤的形状,他的手攀上向崇盛的大腿,用牙咬住内裤的边缘。 内裤的布料很薄很有弹性,程欢几次都没能成功把向崇盛的内裤脱掉。房间里的冷气很足,但咫尺之间被内裤布料包裹的的阴茎还在持续地散发着连绵的热气。 向崇盛似乎特别享受程欢的服务过程,他难得有耐心地等着程欢给他脱下内裤。再反复几次尝试后,等待已久,气势磅礴的肉棒终于显出真面目,硕大的龟头打在程欢脸上,甚至还回弹了几次。 “含着它。” 来自向崇盛的第二道命令。 程欢尽可能地张大了嘴,勉强含住了肉茎的前端,努力用舌头取悦含住的部分。 与性交相比,口交少了一份生理上的快感,却多了一份心理上的刺激。 向崇盛抓住程欢后脑勺上的头发,在程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长驱直入。程欢被呛得难受,只能尽量打开喉咙,强忍着被刺激地想干呕的冲动。 向崇盛定定地看着程欢,他的头发微长,有些湿,脸上出了一层薄汗,蓝色的光照在他的脸上,忽明忽暗,程欢翻着白眼,呼吸困难,却还努力地吞吃着自己的鸡巴。 操! 向崇盛差点被这淫荡的画面激到射出来,压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几个小时前还因为对方摸了一下自己腿根而大发雷霆。他的马眼兴奋地分泌着透明的苦涩粘液,顺着程欢的喉管里往下流,射精的感觉实在太强烈,向崇盛赶紧把肉棒从程欢的嘴里抽了出来。 趁着程欢还在气喘吁吁,正大口呼吸着,向崇盛一把把他抱到自己的床上。 趴着的臀像小山丘一样起伏着,向崇盛一回生二回熟地扒下程欢的裤子。 前不久才遭受摧残的可怜小花就这样尽露在向崇盛眼前。程欢的阴阜就像是有魔力一般,抓着向崇盛的眼球。向崇盛根本忘不了插在那紧致天堂的销魂感,以至于让他之前在厕所里不顾一切地与程欢激烈地做爱。 向崇盛开始带着科学探索的精神仔细地审视和评估程欢的小穴。 他把脸埋在程欢的臀瓣间,舌尖刺入程欢的花穴内,像只勤劳采蜜的蜜蜂采集着花朵里的蜜液,手也没闲着,挑逗着花穴上方的小豆豆。才初经人事的程欢哪里受的了这样的刺激,他死死地抓着床单,可怜的布料都被他捏出了一道道深深的痕迹。 程欢拼命咬着后槽牙,努力不叫出声,他那时还不知道别墅上下的墙壁用得都是最好的隔音材料,只想着千万不能被别人听见自己的呻吟。 向崇盛也没什么经验,只是顺着本能在程欢的逼上又舔又弄,但即便如此,这种刺激也足以让程欢的兴奋到潮吹。喷出的体液溅了向崇盛一脸,他抬起头,翕动的肉洞收缩颤抖着,像是在对自己道谢。 洞口那么小,究竟是怎么样才能吞进那么大的鸡巴呢? 向崇盛盯着肉穴看来看去,思来想去,决定还是亲自实验一番,通过实战研究来探索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的肉屌早就硬得发紫发疼了,向崇盛扶着阴茎就往程欢的穴里送,淫水起到了中和润滑的作用,相比于第一次的艰涩,这一次的插入明显顺利很多。 当性器完全重合的时候,两个人都忍不住地发出舒爽的慰叹。 向崇盛覆在程欢的身上,身影重叠着,手臂绕过程欢的腰,习惯性地又咬上程欢的脖子,舔噬又分离。后颈是人类最为脆弱的部位之一,在远古时代,古猿还没有进化成人的时候,他们四足奔跑,时时刻刻都警惕着四周,很小心地保护着他们连接大脑与躯干的中枢。而现在,这块最娇嫩的部位就含在向崇盛的嘴里,他可以放肆地亲吻撕咬程欢,可以任性地选择对他温柔,或是残忍。 喜欢。 心里的喜欢都要喷出来了。 第二次这样紧密贴合可以让向崇盛近乎确定自己对程欢的喜欢。 那些别扭的试探,抗拒和害怕对方的不怀好意,心里波澜的醋意与担心,都是喜欢的证明。一个矜贵的小王子,在习惯佩戴了虚伪高尚的面具后,第一次遇见了想要对他宣泄心中全部脏邪欲望的人。向崇盛在潜意识里反驳着自己最真实的反应,就像本能地厌弃自己的肮脏冲动。 该死的,明明是个有钱就能上的臭婊子。 这种后入的姿势让向崇盛插得很深,性器的顶端深深凿进程欢的阴道内部,再次与程欢的子宫相遇,身体的反应比本人更加诚实,快感从龟头与宫颈的接吻的那一点向四周扩散,带着酥酥麻麻的电流流向两人全身各处。 程欢面色潮红,向崇盛压在他的身上,他又趴在床上,鼻子已经有些呼吸不过来了,只能侧着头,张着嘴大口大口地摄取着空气,口腔里分泌而出的口水顺着程欢的嘴角流了下来,眼睛又蒙上了一层水雾,眼角的痣顺着动作的起伏摇摇晃晃,落在向崇盛的眼里又是一幅绝景。 他下意识地想亲吻程欢,却又停住了。 向崇盛自嘲似的笑笑,人都肏了两回,却还纯情地在想如果没有程欢的应允而去亲吻他,会不会冒犯到他。 他伸出手指,探进程欢的口腔里,挑逗着程欢的舌头,在口腔黏膜间回转着,而程欢也回应地吮吸住外来的异客,狭长的眼迷离地望着向崇盛。 向崇盛确实没有想到程欢会如此主动地回应,就像是独奏时遇到了与你合拍的另一支乐器,内心不禁澎湃地遥想关于程欢的一切。 他将程欢从床上抱起来,程欢很瘦,抱起来很轻,边抱着走边肏地刺激让程欢不住地捂着嘴哭叫,向崇盛怜悯地亲了程欢耳朵好几下以安抚他,随后又将他压在落地窗前。 程欢的裤子只褪了半截,裤子的前面还好好地挂在他的腿上,上半身穿着件廉价的宽口T恤;反观向崇盛,除了身上还披了件衬衫以外,空空如也,他有些不爽地捏了捏程欢的屁股。程欢的皮肤很薄,随便搓揉一下就留下了刺目的红痕。向崇盛插得更猛了,两个人也贴得更近了,程欢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向崇盛在将吻落在他肩头裸露的肌肤时,鼻息的温度。 程欢的上半身紧贴着玻璃,玻璃特别凉,冰得程欢哆嗦一下,花穴里的嫩肉也缩得更紧了。突然的刺激让向崇盛差点射出来,他惩罚似的又轻轻拍了拍程欢的撅起来的屁股,程欢下意识地摇了摇屁股,在向崇盛眼里却有点像撒娇。 不论是程欢还是向崇盛,在做爱的时候都不太爱说话,只是像野兽交媾一样凭借原始的野性而呻吟着,过于契合的身体让所谓的爱情都成了多余的点缀,性成了终极的主题,他们彼此施舍与索求着,共同向性的巅峰攀登着。 如果说第一次做爱,还算是半强迫式的性暴力,那么这一次做爱,程欢是完全沉沦在欲望海洋里。相似DNA让他和向崇盛就像是一块磁石上的两极,即使不是预谋般的相见,在未来他们也会在某时某地邂逅,然后不可自拔地互相吸引,交缠融合。 他们很像,一样的虚伪,一样的坏。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程欢和向崇盛就是同类,背离全世界而存在的异常同类。 向崇盛加快了抽插的速度,不需多言,程欢就明白了他想射了,比刚刚更加激烈的狂风暴雨般的一进一出让程欢爽得翻白眼,还不等向崇盛肏到最后就自己抢着先潮吹了,宫颈吐出一大泡粘液,为即将到来的精子们提供舒适的环境和充足的养分,程欢浑身都颤抖着,他的手抵在玻璃板上,嘴里发出急促的尖叫,花穴缩得厉害。 向崇盛也爽的头皮发麻,最后冲刺了几下,顶着程欢的雌巢射出了满满的精种。他用自己的手叠上程欢的手,十指相扣,另一只手紧紧圈住程欢,几乎想把程欢揉进自己的怀里。 腥臊的情欲味弥漫在两人之间,春汗淋漓又缠绵。 房间里忽然静得可怕,只能听见鱼缸里的引擎声嗡嗡作响。 “不行吗?” 向崇盛的声音很轻,但却无异于一道春雷惊乍在程欢耳边。 “选择我,不行吗?” 10/欺诈 “什么意思?” 程欢的嗓子喊得有点哑,他勉强发出声音,喉咙里干涩得难受。 向崇盛没有再用之前那种咄咄逼人的态度质问他,他的话里掺杂了几份程欢听不懂的委屈、谨慎和讨好,程欢有些不理解。 “我爸有的,我将来也会有。”向崇盛的语气听上去骄傲又自信,颇有几分意气风发少年郎的意思,“我比我爸年轻,比我爸帅气,将来也会比我爸赚更多的钱,所以你选我,行吗?” 程欢眉头微蹙,转过头狐疑地看着向崇盛。 向崇盛迎着程欢探究的目光,接着认真地说:“向家,就是我妈妈家,也不是好惹的,如果你真的要介入我爸妈的婚姻,就算是我也不一定能保住你。” 程欢有些无语:“我有了你这么一个大金主,为什么还要找你爸?” 向崇盛一愣,怔怔地回道:“那你为什么要女扮男装混进我们家?你不知道谎报信息骗取捐助是违法的吗?” 盛绍华的慈善捐助项目可是在浦海日报的社会头条版面详细地给出了被捐助人的具体情况,每一位都是经过精挑细选,被认为将来能够回报社会,值得被培养的蒙尘宝珠。而程欢又作为盛绍华唯一一位亲自挑选而能够住进他们盛家的受捐人,如果被爆料出性别与报道不符的秘闻,父亲做的这项慈善项目恐怕就要遭舆论反噬,恐怕连公司的股价都会受到影响。 说实话,向崇盛其实心底里有许多种猜测,或许是父亲见色起意,或许是程欢使了什么花招,又或许是被商界里看不惯他们盛家的人暗中操作。无论如何,程欢表面是个男生,而实际上是个女生的事实,是不容辩驳的。 不过,在所有的可能性里,向崇盛唯独没想过这一种可能。 “你爸根本就不知道我有……阴道。”程欢有些别扭地吐出了最后两个字,他在心底里向过世的母亲道歉。但有的时候为了未来长远的完璧归赵,就需要在当下暂时的卧薪尝胆。 “只有你知道这个秘密。”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传到向崇盛的耳朵里,就成了天籁之音,他仿佛被从天而降的馅饼砸了个正着,有些晕头转向的。程欢带点暧昧的话就像是蝴蝶振翅洒下的闪粉点亮了他内心深处的阴暗角落,不过只是一瞬,向崇盛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更亮了。 “那你之前为什么要故意勾引我?” 向崇盛又试探性地问,并像期待春游的小学生一样,期待着程欢的回答。 “我那是讨好你啊,大少爷。” 程欢无奈地扶额,也不知道到底哪里做错了,才让向崇盛误会得这么歪。其实程欢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都像条勾人的美人狐。 “为什么讨好我?” 又是明知故问。 尝了一点甜头的坏小孩还想要更多的糖作为奖励。 “因为我贱,行了吧?” 程欢不耐烦地挣开向崇盛,还插在穴里半软的鸡巴也顺着黏糊糊的精液滑了出去。 “我回自己的房间了。” 向崇盛碰了一鼻子灰,换作之前肯定又要和程欢对呛,现在却一句话也憋不出来,只能傻傻地叮嘱:“那你……记得吃药。” 程欢刚扣好裤子,听了这话,气极反笑,他捡起刚刚摔在地上的避孕药,三两下地就打开了包装,把药片扔进嘴里,又随手拿了放在柜子上的瓶装水,打开盖子,当着向崇盛的面咕噜咕噜地吞下去。 “请问我可以走了吗,大少爷?” 向崇盛被他问的窘迫,瞥过头解释道:“我是担心你怀孕,影响高考。”毕竟高考对你很重要。 没想到这个时候向崇盛还没忘记自己得给盛家考个好成绩的事情,程欢自嘲似的拉了拉嘴角,眼里却满是寒意,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向崇盛的卧室。 舌根下,还藏着那颗根本没有咽下去的避孕药。 * 程欢瘫软在浴缸里,试图放空大脑。 今天实在是发生了太多事,才是上学第一天,住进盛家的第二天,就已经被向崇盛上了两回。他和向崇盛的关系好像是脱了缰绳的野马,朝着诡异古怪的方向一去不回头了。 既来之,则安之。 温热的水包裹了程欢的每一寸肌肤,水压的些微压力让他莫名有一种被保护的安全感。 程欢从水里冒出来,拿过放在一旁的手机,破碎的手机屏幕下是他刚刚在网上挂号问诊的记录。他在过去从来没有去过医院检查身体,又或是试图去了解自己畸形身体里本不应该存在的另一套器官。 今天在药店里发生的那一出闹剧给了他启发。 程欢又仔细地看了一遍他和医生的聊天记录。虽然医生最后建议程欢最好还是去医院做B超和染色体检查以进一步确认状况,但他认为能够规律正常的来月经就已经说明了程欢子宫功能基本正常。 一个背德的惊天阴谋在程欢的脑里被勾勒出了雏形。 孩子。 不,那绝不会是一个简单的孩子。 那将会是来自于16岁的向崇盛的孩子。 融合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基因,并由一个身体畸形的怪胎所诞下的孩子。 甚至他根本不用生下这个孩子! 他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将这件事情公之于众!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盛绍华知道这件事情的表情了。 程欢的面色潮红,也不知道是因为泡了太久澡所产生的烧热还是被自己的想象推上了颅内高潮。 就让父亲看看,他最骄傲的儿子,是如何痴迷地与他同父异母的亲哥哥水乳交融,又是如何让名为畸形的怪胎诞下名为乱伦的怪胎。 程欢弓起了身子,竟然在没有进行任何肢体碰触的前提下,勃起射了出来。 他摸了摸自己的阴茎,不带任何欲望地,只是单纯好奇地将自己的阴茎翻来覆去地打量和观察。 最近他身体里的这一套男性器官似乎从冬眠里逐渐复苏。 或许,在让盛家身败名裂以后,他还能去做器官切除手术。 把这团本就不属于自己身体里的肉彻底地摘除出去,从此盛家给他带来的影响将彻底随着那团肉的消失而灰飞烟灭。 而自己也能堂堂正正地过上普通男性的生活。 程欢泡得太久了,从浴缸里出来的时候甚至都有些站不稳,客房里的浴巾睡衣都是佣人们提前准备好的,材质很丝滑,触感比他穿过的任何一件自己的衣服都要好,但程欢看都没看就把这些衣物塞进衣柜里。 他只穿妈妈亲手给他做的衣服。 叩叩。 刚换好衣服,门口就响起了敲门声。 程欢回忆起昨晚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佣人送了夜间的牛奶过来,所以也没多在意,直接就开了门。 门外是端着牛奶和盘子的向崇盛,他也刚洗过澡,身上还散发着清爽的香波气息,和平时把刘海向后梳的造型不同,刚洗过澡的向崇盛的碎刘海落在他的额头前,少了一份张扬,多了一份乖巧。 “有什么事吗?” 在彼此面前都已经互相暴露了真实性格,程欢也懒得再装,挑着眉冷声问道。 “送牛奶。” 向崇盛眨眨眼,把盘子往前递,程欢不耐烦地接了过来。 “其实,我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情。”向崇盛听上去有些紧张,少有地带点害羞和窘迫。 程欢倒想看看他葫芦里卖什么药:“什么事?” “你不要在高考以前暴露你是女生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行。”向崇盛说。 程欢心想,不用你说我也不会到处跟别人宣传自己是个畸形人的事情,但他没有反驳出口,而是问:“这么做我有什么好处?” 向崇盛脸红得更厉害了,犹豫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开了口。 “做我女朋友,好吗?” 不做你的金主,我想做你的男人。 11/Golden Week 转眼已是九月末,经过几周的学习后,程欢已经跟上了三中的节奏。 浦海三中的老师大多都出身名校,在教学岗位上待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个个都有独特地对学科的理解,与贵西的照本宣科不同,浦海的老师还经常在课上旁征博引,将知识点从里到外地讲透彻,而并不是只单让学生背模版。以前程欢许多还琢磨不透的题目,经由老师的指点迷津,立刻就恍然大悟。 程欢就像一块干瘪的海绵,被扔入了知识的大海里,放肆地吸收着海水,饱满地膨胀着自己的知识体系。 秋老虎渐渐平息了下去,驰骋在九州大地的季风逐渐转为东北风,温度降了下来,现在就是最舒宜的季节。和贵西不一样,浦海的学生们并不利用国庆长假补课,而是完完整整地连着期末放了一个九天的假。 放假前的最后一节课,方老师不在,同学们都七嘴八舌地讨论起国庆计划。 程欢默默写着刚刚发下来的卷子,他一向不喜欢和别人交流,自从来了浦海三中以后也没有主动和同学说过话。一开始还有些男生女生主动找他搭话,但得到的都是他冰冷的回复后,就识趣地不再打扰他。 当然,他能像现在这样清净,还得归功于向崇盛。 自从答应和他谈恋爱以后,向崇盛几乎与他形影不离。白天出门的时候就是一起上学,在学校里也紧紧挨着做同桌,吃午饭也要和他坐在一起,就连上个厕所向崇盛都要拉他去校史博物馆旁边那个没人去的厕所。 只有下了最后一堂课,向崇盛得去篮球队训练两个小时,程欢才能难得有两个小时的自由时间。那是一天里程欢最放松的时间,在无人的教室里,他可以一个人写写作业,做做笔记,不用去考虑旁的事。 不过今天是放假前的最后一天,向崇盛似乎不用去训练,程欢一心二用地边在双曲线上做着辅助线,边想着放假该怎么和向崇盛相处。 教室后门忽然被轻轻推开,鬼鬼祟祟地溜进了四个人,趁着班里其他同学都沉迷对假期的美好讨论之中,他们蹑手蹑脚地踱到向崇盛周围,角落并不很引人瞩目,一时竟没有一个同学发现教室里多了人。 阴影垂落在程欢的卷子上,程欢不悦地抬起头,来的几个人都看着有点眼熟,凭着印象记得他们好像就是经常和向崇盛一起打球的搭档,不过具体叫什么名字程欢就是真的不知道了,他的海马体从不记录垃圾信息。 “队长,十一黄金周你打算怎么过呀!”娃娃脸的男孩叫汪茗,他的声音不大,夹杂在吵闹的班级里也不算突兀。 向崇盛似乎对他们会来不算惊讶,只是微微挡住了可以看到程欢的那一侧,说:“正常放假,训练暂停。” “老向,十一去不去海岛上玩?我爸最近在开发的小岛,纯原生态,还可以开游艇。”穿着30号球衣,看起来吊儿郎当的是詹浩晨,“大家都去,就等着问你去不去了。” “哼。”冷哼出声的是关平,他在队里是个刺头,和向崇盛最不对付。 向崇盛倒不是不想和他这群兄弟一起出去玩,只是他之前已经答应妈妈国庆一起回一趟向家。 向崇盛刚想开口回绝,衣角却被程欢拉了一下。 向崇盛自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碰过他了。 虽然两个人整天像连体婴儿一样出双入对,但向崇盛忽然好像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正人君子,别说做爱了,就连普通的肢体接触都尽可能地回避。与其说程欢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不如说向崇盛成了他的贴身保镖。 当然程欢也不是真的那么想跟向崇盛做爱,只是月中的时候他买过了验孕棒,没有怀孕,所以他不得不想办法制造下一次的机会。 原始海岛。 听上去就是能发生点什么的地方。 “你就是程欢吗?我们也欢迎你一起来。”看起来斯斯文文戴个眼镜的是副队长叶思宇,他大方地邀请程欢,也当给程欢一个台阶。 向崇盛看向程欢,他用力地眨巴眨巴眼,睫毛一扇一扇的,企图湿润湿润眼角,让自己看起来楚楚可怜一点。向崇盛喉头一紧,脸上一热,转过头说:“那好,就当是校队团建吧,开销就走队内的财务。程欢的钱,我单独出。” “行,那明天九点浦海机场见。” “好,明天见。” 校队的队员又一个一个从后门溜走了,班里讨论的声音愈演愈烈,时针一点点指向终点,向崇盛也开始收拾书包。 程欢死死攥紧卷子的手一点点松开,被紧紧抓过的地方呈蛛网状烂乱,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 如果说,高楼大厦、豪宅别墅、佣人管家,这样上层世界对于程欢而言都是天方夜谭的话,那私人飞机,沙滩游艇,原始海岛就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这也是第一次,程欢对向崇盛所身处的优越环境,有了切实的认识。 明明流着相似的血液,妈妈就得在灯下摸着黑缝纫衣服,以赚取那点微薄的薪资,而他每天都省吃俭用,一台破烂的二手手机也当个宝贝似的用了好几年。 原来只要在生日时妈妈在长寿面里打两个蛋就是程欢一年里最大的幸福,现在随时随地都能吃到鸡蛋了,向婉却说鸡蛋胆固醇太高,牛油果的脂肪更优质。 为什么他和妈妈就得过颠沛流离的生活,而向崇盛和向婉就能做人上人? 程欢一脚踏在沙滩上,柔软的金色沙子很快就顺着他的脚底板陷了一个脚印洞,前方是一片蔚蓝的大海,从未被工业污染过的小海岛上的蓝天白云都比城市里鲜明。 这是程欢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大海,柳县最大的水域还属县政府修得水坝,每年都会有几个人偷偷游泳在里面被淹死。 “WooHoo!”詹浩晨奔跑在沙滩上,边跑边脱衣服,在冲进大海的前一刻把脱下来的上衣往后一扔,雪白的海浪立刻冲湿了他的全身,他高呼,“太爽啦!” “等等我!”汪茗追了过去,快速脱着身上的衬衫,也准备下海。 关平和叶思宇则从越野车的后备箱里取出烧烤架和食材调料,做着海边烧烤的事前准备。 向崇盛站在程欢身后,他们被落在所有人的最后,大家各忙各的活,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们就静静地站着,看着蓝天大海,海鸥飞鸣,浪花滚滚。 忽然,程欢的手被向崇盛握在手心里,他诧异地抬起头,正对着向崇盛的平静的双眼,向崇盛轻轻笑了一下,又捏了捏程欢的手,与他的手指交叉着握紧。 “喜欢海吗?”向崇盛的声音像是融进海风里,吹入程欢的耳朵里。 “喜欢。”程欢诚实地点点头。 大海,人类永远的故乡,它在地球的新陈代谢里起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海是勇敢者的代名词,人类从文明发源的伊始就企图征服海洋,他们在海洋的表面上行驶,一点一点向外探索,像探索迷宫一般探索着整个世界。而深入海面之下,则孕育着另一套生态系统,海底深处有着地球变迁的历史,人类总是幻想着海洋里的传奇,渴望有一天能够一探究竟。 虽然这是程欢第一次遇见大海,但他就已经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深深着迷。这座海岛还没有遭受人工干预,长在岛上的一切都是那么天然纯粹,是大自然之于人类的献礼,为人类在由海洋占据主导地位的的蓝色星球上提供了一方庇护。 向崇盛勾起嘴角,心想着为了程欢这句喜欢被舅舅们骂一顿也算值了。 “嗯,我也喜欢。” 程欢被向崇盛明媚的笑晃了心神,嘴里无端地撒了个谎:“你脸上好像沾上了脏东西,我帮你吹一下。” 向崇盛没有生疑,马上闭起眼睛,膝盖微屈,保持着微笑凑近了程欢。 程欢的手覆上向崇盛的脸颊,向崇盛的五官很精致立体,英俊里掺杂点野性,眉毛很浓密,睫毛也很长,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嘴巴周围看起来一点胡渣都没有。 程欢踮起脚,蜻蜓点水般地贴上自己的唇。 这是他们的初吻。 只有一秒,不,或许只有半秒。 程欢刚想移开,却被向崇盛紧紧地抱住了腰,他加深了这个吻。 欲望回归了本能。 向崇盛用舌头撬开程欢的齿关,程欢也半推半就地回应着。唾液交换在舌齿之间,他们缠绵地接吻,甜蜜的气息弥漫在以他们足底为起点的空气里。 嘭,就像脑子里炸开了一束绚烂的烟花。 “咦?队长和程欢呢?”叶思宇琢磨了半天,终于搭好了烧烤架,刚想叫向崇盛一起去海钓,回过头却没看到那两个人的身影。 关平重重地关上后备箱的门,粗声粗气地回道:“指不定去哪儿逛了,别管他们了,咱们先去找汪茗和詹浩晨吧。” 叶思宇眉头微蹙,盯着那两串深深浅浅的脚印沉思着。 分明记得刚才队长还在这里的啊? 巨大的灰黑色礁石上爬着拇指大的小螃蟹,程欢被向崇盛压在礁石后面,旁若无人地拥吻着。这种原始的表达爱意的方式被他们一遍又一遍的复现,程欢觉得自己都要呼吸不过来了,被亲得头昏脑胀的,而向崇盛每次只给他一小会儿换气的时间,然后又是紧紧地抱着他接吻。 直到程欢的眼泪都因为缺氧而被逼了出来,向崇盛才恋恋不舍地放开程欢。他小心翼翼地揩去程欢眼角的泪水,怜惜地在眼角的黑痣上又落了几个吻。 “小坏蛋,别再勾我了。” 向崇盛揉了揉程欢的脑袋,语气里有些无奈。 “我想好好珍惜你。” 12/真心 夜晚的大海澎湃而汹涌。 汪茗和关平出海钓了满满一桶的海鱼,叶思宇和程欢负责烧烤的处理,把从内陆运来的食材连同钓上来的海鱼处理干净。在等待的间隙间,唯二有露营经验的向崇盛和詹浩晨则把一个个像小蘑菇一样的帐篷搭立在沙滩上。 夜幕降临,篝火升起。 阵阵的海浪拍打在沙滩上,火花溅在木头和石子之间。 烧烤架上的海鲜味香气四溢,男孩们拿出一大箱啤酒,发酵过的小麦泡沫争先恐后从易拉罐口冒出。 “诶,光喝酒多没意思啊。”詹浩晨从串着大黄鱼的竹签上大口地咬下一块肉,“咱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好不好?” “好啊好啊。”汪茗连连点头,“谁要是答不上来,或是不做大冒险就罚酒一罐!” “行啊,老子第一个把你喝趴。”关平放出狂言。 叶思宇也只是笑笑,没有反对。他还站在烧烤架前烤着海鱼,烟熏火燎的白雾绕在他的脸上,他也不怎么介意,叶思宇一向是队里的黏合剂,十足的好好先生。 程欢微微蹙眉,他独来独往惯了,不擅长与人打交道,也不太习惯像现在这样热闹的气氛。 向崇盛看见他不自在的表情,凑过去小声地咬着程欢的耳朵,说:“不喜欢就不玩。” 程欢冲他摆摆头,他不想大家因为他一个人而扫了兴。 “诶,我发现老向你现在和程欢关系很好嘛。”詹浩晨的目光在做着小动作的两人间移来移去,“说起来,程欢你要不要来做我们的校队经理啊?” 汪茗把纸和笔一个个分发到每个人手上,附和着詹浩晨,说:“对啊!赵姐要冲刺高三了,没时间再负责我们这边的事情了。如果从学校里面招聘,有可能又会碰见偷拍我们照片拿出去卖的人,程欢最好了,知根知底,肯定不会卖照片。” 关平嗤笑一声,咬了一口刚烤好还油渍渍的香肠,说:“又没人偷拍你,你怕什么?” 上上任的篮球校队经理趁着职务之便,偷拍了许多向崇盛在更衣室换衣服的照片,在网上四处兜售,从这以后,挑选经理就变得十分严格,找合格的候选人也成了一件难事。 汪茗被怼得语塞,杏眼圆瞪,恼怒地把手里最后一沓纸往关平身上扔。 “我倒是觉得詹浩晨的提议不错,我听说程欢的成绩很好,应该做起这项工作也不会太困难。在我们这里工作福利也不少,除了可以经常一起团建,还会按照时薪一百的工资签兼职合同的。”叶思宇擦了擦手,坐到篝火边空缺的位置上,也尝试说服程欢。 “行了,先玩游戏吧,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向崇盛见程欢像是陷入了沉思,便笑了笑打断了这个话题。 规则很简单,每个人在两张纸上分别写上真心话和大冒险,然后揉成小纸团放在密闭的筒子里,以詹浩晨为起点,顺时针的方向各抽一次。 程欢想了想,动了笔,墨水从笔尖淌出,在纸上荡漾出遒劲的字迹。 程欢的行楷是自学成才的,不同于从小就被精心培养的孩子,他小时候只能模仿着书上的字迹,一笔一画的用铅笔轻轻临摹,然后又用残缺的橡皮擦掉,周而复始,日日不休,直到练废了一张又一张的草稿纸,到今天才能写出这般行云流水的字。 签进了筒子,詹浩晨很认真地晃了好几下,然后伸手进去抽了一张出来。 “吃一串变态辣的鸡翅,而且三分钟内不准喝水?我靠,谁这么变态写得这个。” 詹浩晨大惊失色,把纸条扔到火里,火舌迅速吞噬了白纸,纸变得焦黑一片。 “你可不能不认账!”汪茗迅速跑到烧烤架上拿起一串鸡翅,又拿起旁边的辣椒粉调料,给油汪汪的鸡翅上洒满厚厚的一层调料,一脸狡黠地递给詹浩晨。 詹浩晨看向汪茗,咬牙切齿地说:“汪茗,该不会这张纸就是你写的吧?” 汪茗吐吐舌头,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詹浩晨只能铁青着脸吃了下去,吃完龇牙咧嘴了好半天,还是叶思宇给他递了一瓶冰牛奶,才缓了过来。 第二个抽签的是汪茗,也是大冒险,要求他原地一分钟青蛙跳30个。 这个挑战在平地上不算什么,但是在沙地上就变得极为困难,汪茗连摔了好几跤,詹浩晨在旁边幸灾乐祸地嘲笑,全然忘了自己刚刚狼狈的样子。 接下来轮到了程欢,他迟疑地摸了一张签,打开来看是一张歪歪扭扭的字迹,上面写着:“选择你旁边的一个人接吻?” 程欢看了一眼向崇盛,又看了一眼汪茗,两个人都看起来有些愣,程欢一脸冷漠地把纸条扔进火里,说:“我选择惩罚。”说罢就在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猛灌了一罐啤酒。 酒精的度数并不是很高,但程欢从来没喝过酒,奇怪的热辣液体在喉管里滑过,程欢一下不注意就呛到鼻咽,酒洒了一地,浸湿了沙滩,程欢剧烈地咳嗽着,向崇胜连忙拍了拍程欢的背。 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这谁写的啊,真够无聊的。”关平嘟囔了一句。 等程欢平静下来,向崇盛才接着摸签。 是真心话。 “你有没有兄弟姐妹?”向崇盛喃喃念出纸条上的字,他知道这是程欢的字,不过他并不明白为什么程欢要写这样一个问题,或许是因为不喜欢这个游戏所以才敷衍的写写?向崇盛没再多想,说,“我没有兄弟姐妹,我是独生子。” 程欢在听到这张签被向崇盛摸到后,就立刻竖起耳朵,警觉地观察起向崇盛的表情,但他的确没有露出任何一点破绽,除非是演技过人,不然向崇盛应该的确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叶思宇抽到的是真心话,上面写着有没有喜欢的人,叶思宇回答说有;关平抽到的是大冒险,挑战一分钟喝一整瓶可乐,关平居然挑战成功了,汪茗嘲笑他说他是河马。 篝火逐渐熄灭了,沙滩上留下六个帐篷。 程欢不胜酒力,向崇盛先把他扶回他的帐篷里了,剩下的人也没再聊太久,只一会儿也就都散了。 向崇盛折返回去,有点担心程欢,犹豫再三还是又走到程欢的帐篷前。 “程欢,你还好吗?” 没有回答。 他钻进程欢的帐篷里,程欢还保持着刚刚他送进去的姿势,正躺在睡袋上一脸潮红地半梦半醒着。 “不会吧,一罐啤酒就能醉成这样。”向崇盛蹲了下来,用手指捏了捏程欢的脸,低声笑了出来。 玩完真心话大冒险之后,汪茗又提议每个人都讲一个鬼故事。 他们边聊边吃烧烤边喝着酒,程欢那时候已经迷迷糊糊得不行了,整个人都挂在向崇盛的身上,没有再沾一滴酒。他们五个人喝了好几箱啤酒也一点反应都没有,程欢才一罐啤酒就喝得伶仃大醉,看来以前是真的一点酒都没喝过。 向崇盛有点哭笑不得,他拿起挂在支架上的毛巾,给程欢擦了擦头上的汗,他身上热得厉害,头发都湿透了。 伺候人的活向崇盛原来是一点也没做过的,如果让第三个人看到向崇盛会如同对待世界上最精密的仪器一般小心翼翼地给程欢擦汗,恐怕都会惊掉那个人的下巴。 忽然,一只白皙的手抓上了向崇盛的手腕。 “我想看星星。” 程欢睁开了湿润的眼,帐篷里只有一盏微弱的英式盏灯,他模模糊糊能看清照顾他的人是向崇盛,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充满了安心感。 或许是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程欢像被哄骗打开自己坚硬外壳的蚌贝,难得真心地露出了自己柔软脆弱的一面。 13/星星 向崇盛扶着程欢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詹浩晨的那个帐篷是最亮的,里面传来嬉笑怒骂的烟火气息。 “他们在打斗地主,你们要去看看吗?”叶思宇举着Kindle,躺在帐篷外的沙滩椅上,直到刚才都在伴着海洋的歌声静静地看书。 程欢脚步还有些踉跄,但比起刚才已经好多了。他像八爪鱼一样盘在向崇盛身上,向崇盛只能一边安抚着程欢,另一边无奈地对叶思宇说:“我们就不去了,程欢说想看星星。” “唔,我白天的时候听岛民说,西边的山上有一处不错的观星台,离这里也不算太远,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叶思宇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镜架,给向崇盛指了指方位。 “谢了,思宇。”向崇盛抽不出手跟叶思宇挥手,只能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叶思宇有些欲言又止,但看到程欢亲昵地搂着向崇盛的脖子,又想起向崇盛平时极为抵触和别人肢体接触,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自嘲式地笑笑,只是礼貌性地颌首。 西边的山的确离这里不远,两个人没走多久就到了山脚,可这座山还没有纳入开发项目里,有的只是当地的岛民凿出来的粗糙的山道,真想要走上去可没那么简单。 程欢喝醉了以后像变了一个人,莫名横生了平时没有的勇气与自信,推开向崇盛就要孤身往山上走。 向崇盛拉住了他。 岛上的草长得很高,茂茂密密的,一不留神就很容易割伤脚。 海风在山中穿过,吹起了黑发少年的白色T恤,空荡荡的风灌在衣服里,衬得原本就很清瘦单薄的程欢更加摇摇欲坠了。 “上来。” 程欢不解地看着在自己面前蹲下的向崇盛,歪着脑袋,不明所以。 “我背你。” 这下程欢听明白了,他像是瞧见了好玩的蹦床一样,跳到向崇盛的背上。突如其来的重力加速度差点让向崇盛往前栽倒,好在他稳住了重心,才没有摔过去。 沾了酒的程欢就像是被解除了禁制的熊孩子,任性又粘人,他紧紧地搂着向崇盛,柔软的发丝挠在向崇盛的颈上,心头。 程欢把脸贴在他的肩头,温热的呼吸均匀地吹在向崇盛裸露的肌肤表面,酥酥麻麻的。 热带的海岛即使是这个时节也有虫鸣在嘶叫,但夜里的海风吹散了原本炎热潮湿的空气。程欢没有说话,向崇盛甚至怀疑他可能已经睡着了。 人类在钢铁雨林里生存,并往往以出身、财富和地位划分三六九等,而在远离了纸醉金迷的喧嚣城市以后,却又会反过来惊叹大自然对众生之平等。 离开了浦海的程欢似乎也终于变得鲜活起来。他会在海滩旁边认真地研究被海潮推上来的贝壳的不同,会捡一个个不同的小海星并把它们排成一排。不会游泳,但却也要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在海里踩几个来回,就好像一个巡游自己领地的小猫咪。 他和程欢终于好像拉近一些距离。 在这座孤岛上,他不再是盛家的大少爷,程欢也不是受他们家恩惠的扶贫对象。 向崇盛有些说不上来自己此刻的心情,就像是原本在心里有一个空空如也的玻璃杯,被名为程欢的液体顺着杯沿缓缓填满了他全部的虚无。 这座山其实并不高,但向崇盛走得很慢很稳。 “还没到吗?星星都要回家了。”程欢在向崇盛的耳边嘀嘀咕咕。 向崇盛被程欢少有的孩子气给逗笑了,这个笑容比他平时伪装出来的任何面具都来得真实。 “就快到了,再等等。”他轻声说着,用哄小朋友的语气。 程欢又紧了紧挽住向崇盛脖子的手,不情不愿地说:“那好吧,听你的。” 走到观星台的时候,正是月亮挂得最高的时候。 万籁俱寂。 程欢揉着眼睛打着哈欠从向崇盛的背上走了下来,脚步还有些虚浮,但神智已经清醒了许多。观星台显然被当地的岛民给修正过,比刚刚上来时候的路都要平整。山顶上的风刮得厉害,向崇盛脱了自己的牛仔外套给程欢盖上,担心他着凉。 从山的高处向下看,是一望无际的森林沙滩与大海。 而抬头向上看,则是漫天繁星。 程欢往后一倒,躺在岩石地上,欣赏着眼前的奇景。 向崇盛坐在他的身边,也随着程欢抬头仰望璀璨的星光。 “你知道吗?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可能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消失了。” 程欢眼里亮晶晶的,星星闪烁在他的眼睛里。 他望着天上的星星,想起小时候妈妈也在某一个夏夜搂着他教他粗浅的占星术,给他讲和星星有关的故事。 “有些星星可能距离我们几十光年,而有些星星可能距离我们几十亿光年。它们在膨胀收缩之间,朝着银河放出光芒,但当人类真的察觉到它们的时候,却可能早就变成冰冷的白矮星,或者坍缩成黑洞消失在宇宙当中了。” “延迟的星光就像是往无人区拨打最后一通求救电话,无论怎么等都是无人接听。听上去是不是有些可怜?” “不。”向崇盛的指尖滑在程欢的额头上,轻柔地分开垂在他眉眼的头发,“它们在宇宙的每一颗星球上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随着潮落出现,随着潮起消失,以另一种方式永生了。” 这一刻浪漫得恰到好处。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这个吻。 这是唇与舌共同谱写的艺术,是梵高仰望星空时躺在草地上的爱偶,莫奈描绘睡莲时躲在森林里的恋侣。 这是来自泰坦的诅咒,古希腊的秘史被扒开后全是黑曼巴毒蛇在相互纠缠,兄弟姐妹的相奸乱伦正上演在同一片星空下。 肢体接触的缠绵如同火柴在碳粉上划过所爆发的火花,迅速点燃了阿佛洛狄忒为他们编织的爱情木;血缘的锁链神秘地缠绕在他们的赤裸的身体之上,每一次触碰都会带来不可言喻的奇妙快感。 禁忌之种被埋在在剧毒的土壤之中,就此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结出累累硕果。 这是一枚毒树之果。 它美味,芬芳,多汁,沁人心脾。 一口咬下去,汁水会从果实内部爆出,溅到唇边,脸上,手指间。 又致命,又上瘾。 一如程欢与向崇盛的爱情。 唇齿分离,银丝牵连。 向崇盛结束了这个俯吻,程欢在夜里看不太清事物,从这个角度望过去,向崇盛仿佛来自银河。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上衣,挡在风口处,程欢能感觉到他手臂冰凉一片,而自己身上则暖融融地裹着本来属于他的外套。 程欢向下一瞥,向崇盛的脚踝处全是细细密密的草割过后的伤口,原来妈妈带小程欢去彝区采菌的时候,程欢也被草割伤过,热热辣辣得疼,像蚂蚁噬咬。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又或是向崇盛最近表现太好,程欢忽然不忍心再这样欺骗向崇盛了。缺爱的人只需要一点点爱,他原本坚硬的外壳就会被敲出一条裂缝,而露出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温柔。 “如果我是男生,你还会爱我吗?” 亲爱的主,或许我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 如果他选择离开,那我也选择离开。 就让过往的恩怨撕碎在今夜的星河里,我会带着我尚且完整的良心离开,在他再也找不到我的地方怀着心底的祝福与诅咒过完我孤独的一生。 向崇盛怔了一下,似乎没有明白程欢的意思。 程欢僵硬麻木地咧了咧嘴角,握住向崇盛宽大的手,像引领迷路的旅人一样将它向导到自己还软绵绵但明显有分量的下体上。 生平第一次,主动将真正的自己,介绍给另一个人。 “我是男生,一个长了阴道的男生。” 14/大象 等程欢把内裤也脱了下来之后,向崇盛才终于知道程欢没有在跟他开玩笑。 一副身体,两套器官,雌雄同体。 程欢的阴茎和睾丸远比普通人的小,看起来更接近尚未发育的儿童,而在本应该平滑完整的会阴处却多了一出裂开来的小口,那是向崇盛熟悉的阴唇,里面藏着小小的阴蒂和紧致的阴道。 在他们仅有的两次性交里,程欢都没有完整地脱下过衣服,而向崇盛也想当然地将他看成了一个女人,甚至没有细想这其中不同寻常的地方。 不,不是没有细想,而是不敢去想。 犯了错误的小孩不敢确认玄关处爸爸妈妈的鞋子,偷了东西的贼不敢去直视盗窃对象的眼睛。向崇盛掩耳盗铃地避开了这个话题,打心底里预先判定了程欢的性别。 他将程欢美丽诱惑的一面归根于是女性独有的特质,却偏执地忽略了程欢身为男性的部分——这或许是出自于怪异的恐同心态,向崇盛拒绝了他唾手可得的知情权。 如果程欢不在今天挑明,他或许还能够心照不宣地继续和程欢假装下去,就像布尔西科坚信着时佩璞是蝴蝶夫人,他也坚信着程欢是祝英台,花木兰。 向崇盛假装看不见房间里的大象。 可诡异的是,当真相真的摊开来平铺在他眼前时,曾经的惴惴不安反而消弭了。 向崇盛想起了小时候曾经看过的永井豪的漫画《恶魔人》,同时拥有雌雄两种性征的天使飞鸟了或许就是这种模样。 天使。 的确,程欢美得就像天使。 遗传了妈妈肤若凝脂般的白皙皮肤,程欢的身体在浓厚的黑夜里似乎被笼罩着一层光纱,而本不应该出现在同一具身体上的两种器官在此刻变得和谐且圣洁。 程欢闭着眼等待着向崇盛的反应,猜测他究竟是会暴怒还是惊恐,但向崇盛只是虔诚地低下头,在他幼小的阴茎上落下了一个滚烫的吻。 程欢应激般的弓起身子,畸形的身体竟然在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上得到了接纳和承认,眼泪先于理智从泪管里淌出,一直强撑着的风轻云淡也随着这个虔诚的吻而分崩离析。 “你会后悔的。”程欢低声喃喃道。 向崇盛不假思索地含住了他的下体,温暖的口腔包裹了他敏感脆弱的部位,舌头舔开他的包皮,覆盖的在下面的粉红色的龟头被轻柔地吮吸。程欢被向崇盛大胆的动作吓得僵住了身子,一动不动,小小的阴茎传来了爆炸式的强烈快感,他许久不工作的精囊活跃起来。 他几乎是立刻就在向崇盛的嘴里勃起射精,向崇盛差点被精液猝不及防地呛到,他含着程欢刚刚射出来的精液,俯身与刚刚享受了人生第一次口交的程欢接吻。程欢躲着不愿意尝从自己身体里射出来的白浊,但向崇盛强硬地按着他,石楠花的味道在舌尖传递释放。 “好恶心。”程欢皱着眉头说,虽然他的精液并不算难闻,但吃下自己的精液总让他觉得怪难受的。 向崇盛笑了一下,深琥珀色的眼睛里闪着点点光芒:“我倒是觉得很好喝。”他拍了一下程欢的小屁股,又飞快地偷亲了一下程欢的嘴,就准备给程欢套上裤子。 “你这是什么意思?”程欢握住了向崇盛动作的手,“不做吗?” 倒不是不想做,只是向崇盛觉得和程欢仅有的两次性爱,都是基于自己对程欢的强迫和掌控,彼时他还将程欢视作一个心怀不轨的闯入者,审判程欢的态度粗暴且下流。可是当他真的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冲动的占有欲其实是来自于对程欢的一见钟情时,向崇盛突然变得惶恐起来,他不安地担心自己曾经的触碰是否给程欢带来了痛苦的记忆。 所以他退一步,又退一步,编织起篱笆围绕在程欢身边,他在圈禁程欢的同时也在圈禁自己——爱是想触碰,却又缩回的手。 但程欢可没有想那么多。 他伸出双手搂住向崇盛的脖子,趁着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反把向崇盛压在身下。 向崇盛下意识地托起程欢的滑嫩的臀部,许久未曾释放过的欲望也在与恋人亲密接触的刺激下抬起了头。 程欢认真地盯着向崇盛的眼睛,希冀从其中找出哪怕一丁点的负面情绪,他伸手摸向向崇盛的裆部,硕大坚硬的鼓包顶在程欢的股间,似乎随时都会冲破布料的限制而挺入他的体内。 “你也想要,对吧?” 狭长的狐狸眼微眯着,程欢利落地解开向崇盛的裤子拉链,指骨分明的手在膨胀的地方揉来搓去,向崇盛轻嘶一声,被刺激得够呛。 硕大的性器从内裤里探出头来,程欢挑逗似的在上面摸来摸去。 亲密的肌肤接触让向崇盛的鸡巴跳动得更加厉害了,前列腺液也不住地从前端分泌而出,沾了程欢一手。 又是一阵海风吹过,一朵玫红色的三角梅从树上掉了下来,恰好落到了程欢的肩头。 程欢歪着头,带着点狡猾地笑着眨了眨眼,向崇盛一时竟看呆了,不知道是花更美丽,还是程欢更美丽。 他咬着下唇,扶着向崇盛的肉棒,从顶端开始,一点一点地往下坐。湿润的阴道内壁吃力地吞下滚烫的粗大肉柱,没有前戏的扩张,插到一半程欢就卡在不上不下的位置动弹不得了。向崇盛也痛苦地皱着眉,鸡巴的前半端在天堂里,而中间则是被紧得发疼,但他也不敢强行插进去,怕弄伤程欢。 程欢拍了拍向崇盛的胸膛,催促着:“愣着干嘛?帮我一下呀!” 似乎浑然不觉自己刚刚说出来的话有多大的杀伤力,向崇盛眸色一深,握住程欢的腰往下按,而自己也顺势往上一挺。 “啊啊啊!”将近一个月没有做爱的小穴被整根贯穿,再次被强行扩张的疼痛一点也不比破处的时候少,在无人的山顶上,程欢可以毫不掩饰地尖叫出声,以图缓释一点生理上的疼痛。 天知道向崇盛是用了多大的耐力忍住自己现在想要狠狠操死程欢的欲望,他见程欢一脸痛苦的样子,只好赶紧摸摸程欢瘫软的小玉茎。 程欢像是被撕裂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他摇晃着屁股希望向崇盛能更快地抚慰他的肉棒,而含着向崇盛鸡巴的小穴又疼得颤抖。 不过很快肾上腺素的飙升和多巴胺的释放就抚平了程欢的疼觉神经,酥麻感逐渐在身体深处内绽放,程欢不由地开始前后摇摆着腰部。 娇喘不住地从程欢的唇里溢出,这是一场由他主导的性爱,向崇盛是他的骏马,而程欢是骏马的主人,草原上奔腾的成吉思汗。 这个姿势插得极深,每一下都顶到程欢的宫口,那感觉并不十分舒服,甚至有些酸痛,但向崇盛借着这个角度撸动着他的小肉棒,铃口都爽到疯狂地分泌汁液,他贪恋着这份快感,一时舍不得再换个姿势。 刚刚才射过一发,所以程欢射出来第二发的时间变得长了,再哭喊着射了向崇盛一手之后,他终于瘫倒在向崇盛的身上,怎么也没力气继续了。 这场交欢的主导者更变成了向崇盛。 但他一开始只是缓慢地将自己的肉棒从水淋淋的肉穴里拔出,这些淫水都是程欢伴着射精一起从花穴分泌出来的蜜液,他尽可能温柔地对待程欢,即使这代表着他自己得忍耐着原始的侵略冲动。 程欢一开始倒还觉得这样的性爱别有一番滋味,但多插了一会儿之后他就又怀念起前两次向崇盛狂风骤雨般的快速操干给他带来的至高无上的快乐。 他不乐意地轻捶了一下向崇盛的胸肌,吐槽道:“晚上没吃饱饭吗?还是你不行啦?” 向崇盛哭笑不得,合着自己的百般柔情到程欢那里就成了他不行了。他惩罚式地狠狠捏了一下程欢的屁股,痛得程欢一下就直起了身子,可还没等程欢骂出口,激烈地挺入拔出让他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被顶来操去。 向崇盛几乎是毫不留情地在侵占他,肉壁上敏感的神经都在巨根的摩擦下兴奋地舒张翕动,程欢爽到绷直了背,连脚趾都蜷缩一团,射过两次的小肉茎又跃跃欲试地抬起了头, 油光发亮的鸡巴疯狂进出在脆弱的雌穴里,肏得程欢连连翻起白眼。 “不行,我要射了。”向崇盛额头上的青筋凸起,他咬着后槽牙忍耐着射精的欲望,想把鸡巴从程欢的小穴里拔出。 可程欢却死死地坐在他的身上,骚穴也像生怕鸡巴离开一样努力收缩着,发丝在空中摇晃舞动,他动情地浪叫道:“射里面,没关系,我有吃药,射里面——啊啊啊!” 又一场快乐的高潮从子宫深处泊泊而出,而终于再也忍不下去的向崇盛握住程欢纤细的腰肢,在花穴的不断抽搐里重重地发泄了出来。 向崇盛在射精的同时,莫名感受到一阵急促的心慌,程欢分明在他的怀里因为他而尖叫着高潮,他却突然觉得程欢离他好远好远。 他像虚无缥缈的云,若即又若离,似乎永远也抓不住。 程欢瘫挂在向崇盛的身上,香汗淋漓地喘着气,迷离的眼却看向另一个方向。虽然他在夜间的视力不好,但是听觉却会为了弥补视觉的不足而比平常敏锐好几倍。 而刚才,无疑有个人慌张地逃走了。 15/寒露 程欢醒来的时候,向崇盛正像一只树袋熊挂着树一样紧紧地抱着自己。 他无奈地把黏在自己身上的向崇盛推开,迷迷糊糊的向崇盛睁开还没睡醒的赤红双眼,程欢轻轻在他唇上落了一个吻,向崇盛以为自己还在做梦,迷迷糊糊地傻笑一下,又闭上眼睛接着睡了。 程欢蹑手蹑脚地起身,在帐篷里摸索了一下,动作尽可能地轻,然后又悄悄地离开了向崇盛的帐篷。 太阳才刚从地平线升起,海鸥已经盘旋在海上,伴着海浪飞鸣。 远远的地,程欢就看见一个瘦高的斯文身影静静地站在海潮前,他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并立在那人身边,单手插着口袋,望着潮汐的涨落。 海浪阵阵,冲到了程欢的帆布鞋前又散去,只留下一地的贝壳,复而又至,贝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小乌贼的尸体。 程欢蹲了下去,将乌贼又扔回海里,它缓缓地下沉,又回归了海洋,反哺了孕育它的母亲。 程欢站了起来,看向远方的太阳,而那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 “可以替我们保密吗?” 程欢没有找任何借口,直截了当地说了出口。 叶思宇怔了一下,有些惊讶地看向程欢,清冷的程欢与昨天浪荡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叶思宇心里五味杂陈。 他一夜未睡。 金丝眼镜架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挡在镜片之后的是一双布满血丝的疲惫眼睛。 “好。” 叶思宇的声音伴着风与海浪传入程欢的耳中。 程欢冲着叶思宇感激地笑了,太阳初升的光晕绕在程欢的周身,他的笑容清纯又艳丽,叶思宇不禁一时看晃了神。 他不由地开了口:“那作为交换,你来做我们篮球队的校队经理吧。” 程欢侧着头思考了一会儿,想着校队经理应该也不用亲自上场训练,自己可以在操场上边写作业边看他们训练,没多犹豫就答应了叶思宇的条件。 “哇,你们起得真早!” 汪茗拍了一下叶思宇的肩,伸着懒腰笑嘻嘻地挤入两人之间。 “我刚刚在程欢商量校队经理的事情,他已经答应了。”叶思宇寻着借口,很快又转移话题,“昨晚你赢了他们多少钱?” 汪茗促狭一笑,忍不住打开了话匣子:“你是不知道啊,昨天晚上我手上一个飞机两个炸弹……” 程欢看了他们一眼,默默地转身离去,他一直插在口袋里紧张的手终于松开。 口袋里正装着一把小巧却致命的瑞士军刀。 * 两人回来的时候,国庆假还余着两天。 向婉还在向家没有回来,而盛绍华则受邀去参加巴黎的慈善晚宴了。 国庆节大部分的佣人也都正常放假,只有保罗和负责烧饭的刘阿姨还在。 寒露已至,秋意正浓。 阳澄湖最肥美的一批大闸蟹也送了过来,被简单蒸了一下就送上了顶楼,正散发着鲜郁的香气,蒸蟹的旁边还放着两盏刚泡好的热茶。 北方的冷空气南下,别墅的阳台静悄悄,只有偶尔的秋风呼啸,吹落刚泛黄的叶子到精致的盘子上,点缀着佳肴。 “哈……啊……”程欢抓着泳池的金属扶梯,神色涣散地呻吟着,向崇盛的肉棒正在他的体内一进一出,每一次都带着咕噜咕噜的水灌在他的小穴里,程欢觉得自己像一只灌了水的气球,叮铃桄榔的。 从海岛那次野战以后,向崇盛像是被解除了禁制,成了一条发情的公狗。他一找到可趁之机就拉着程欢做爱,在帐篷里,树林里,岩石后都留下过交欢的痕迹。 最可气的是,向崇盛还以为自己瞒得天衣无缝,程欢却是怎么也不敢和知道一切实情的叶思宇对上眼睛。 回来以后向崇盛非嚷嚷着说没在海里面做爱太可惜了,于是让保罗去顶楼放水,要和程欢在泳池里把失去的份补回来。 天还是凉了,程欢裸在水面以上的皮肤哆嗦了一下,不由地又塌了一点腰,想要缩在水里,泳池设定的是恒温的水,远比水面以上温暖。 向崇盛的吻落在程欢的背脊上,程欢极瘦,皮肤也很薄,背上的骨头清晰可见,他怜惜地一点点舔过,仿佛在对待世界上最极品的珍馐。 上面停着温柔的吻,下面打着狂野的炮,程欢感觉自己像是被撕裂在两个世界里,一面是明,一面是暗。 向崇盛忽然把程欢抱了起来,悬空的刺激让他下意识地蹬了蹬腿,还没等程欢反应过来,向崇盛又在两人尚且结合的时候把程欢翻了个面,180度的旋转摩擦让两个人都爽得哼出了声。 他们激烈地做爱,激烈地拥吻。 “都秋天了还游泳,你们两个不怕感冒呀?”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忘情交欢的两人僵住了,立刻结束了刚刚那个难舍难分的吻,连接露天阳台的推拉玻璃门被推开,穿着绛青色古法旗袍,盘着传统发髻的向婉端着刚切好的水果拼盘走了进来。 一听说向崇盛和程欢回来了,向婉就赶紧从向家大宅里找了个借口逃了回来:这也是为什么她非要向崇盛陪她回去——向家什么都好,就是她的几个哥哥的保护欲都太强了,即使结了婚,向婉还在他们眼里像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 向婉神色有些困惑,问道:“咦,你们这是在……?” 她把果盘放到藤条摇椅旁边的竹编桌上,作势就要走过来。 向崇盛先反应过来,急中生智地喊了一嗓子:“程欢他腿抽筋了,我在帮他揉腿呢,妈妈。” 向婉恍然大悟,又急忙问道:“严重不?要不要我叫保罗上来?” 程欢用双臂死死地锢着向崇盛的脖子,脑子一片空白,向崇盛粗大的肉刃还插在他的小穴里,而向婉就在自己身后。 如果他现在放声浪叫,向婉一定会凑过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就会看到她那令人骄傲的儿子正在奸淫着她和她丈夫捐助的贫困学生。天之骄子的滚烫肉棒顶开了程欢娇嫩阴唇,正满足又贪婪地深埋在他畸形的阴道里。向婉会崩溃地大哭,朝他尖叫着下跪,卑微地求他放过她的儿子,而程欢就会夹紧他的逼,让向婉眼睁睁地看着向崇盛是怎么痴迷地爆肏一个怪物。 程欢只是想想,小阴茎就又抬起了头。向崇盛也感觉到了腹部的异动,有些震惊地看向程欢,他的确没想到程欢居然喜欢当众做爱的调调。 “怎么了吗?是有什么事吗?”向婉不解地看向泳池里沉默的两人。 向崇盛偷偷捏了捏程欢的小屁股,冲着妈妈回道:“妈妈,你要不还是叫保罗叔上来一趟吧,程欢好像是中暑了。” “中暑?这个季节还会中暑吗?”向婉蹙起眉头,但也没对儿子的话产生什么怀疑,在她的心里向崇盛是从来不说谎的,转身下了楼。 等向婉一走,向崇盛就抱着程欢狠狠地操了起来,他惩罚似的猛嘬了一口程欢的乳头。事实上,直到今年九月以前,向崇盛都坚定地认为自己喜欢的是又大又圆的巨乳,他万万没想到程欢清瘦的平板身材也可以教他欲火中烧。这对可怜的乳头在程欢刚刚脱掉衬衫换上泳裤时就被他蹂躏得又红又肿。程欢只觉得乳头四周发出了酥麻的电流往他脑仁窜,爽得他呜呜直叫。 “小骚货,你的小逼比刚刚缩得更紧了。”向崇盛用牙齿轻咬着程欢的耳朵,舌头舔过他的耳骨,惹人脸红心跳的话让程欢觉得浑身都在发热。 他们贴得很紧,程欢的小肉棒顺着激烈的抽插就在向崇盛的小腹上蹭来蹭去,向崇盛愈发坚硬的龟头仿佛像要凿穿程欢的体内。 担心随时会有人上来的紧张感让程欢的高潮来的很快,茎口和花心同时喷出大量的体液,他的指甲在向崇盛宽厚的背上重重挠过。向崇盛也没有再忍耐,他在不断抽搐收缩的阴道内壁里发起了冲刺,不断地戳弄着程欢最敏感的区域。刚刚高潮过的肌肉和黏膜根本受不了二次刺激,程欢翻着白眼承受着爆炸般的痛苦快感,马眼竟淅淅沥沥地漏出几滴尿液,而向崇盛也在这样的邪淫旖靡的感官盛宴里往程欢的子宫射了浓浓一泡精。 “保罗,你快看看程欢,不行我们就赶紧去医院。”向婉再次推开玻璃门,这次和她一起来的还有拿着医疗箱的管家保罗。 程欢和向崇盛已经上了岸,两人都在腰间系上了浴巾,程欢小心翼翼地用两手端着热茶,这种茶具保温性极强,过了这么久也是温热的,向崇盛则一手揽着程欢的肩膀,一手拿着水果果盘,似乎是准备要和程欢一起下楼了。 向婉有些摸不着头脑,迟疑地开了口:“程欢刚刚还不是……” “阿姨,谢谢你的关心。”程欢露出一个含蓄又害羞的笑容,股间里向崇盛刚刚射进去的浓精正缓缓从花穴里溢出,在裹得严严实实的浴巾里一路流到腿根,“向同学很照顾我,我已经好了。” 16/伤口 其实校队经理也没什么很重要的工作,无非就是记录一下他们的出勤率,管理一下校队里的基金。前任的校队经理和他讲了一大串注意事项,程欢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事实上,自从他接手校队这近两个月来,向崇盛展现了强大的自我管理意识,先是把自己训得服服帖帖的,又替他执行了代理经理的职务,倒是一点也没多让程欢烦心。 初冬已至,校队的日常训练也从操场转移到了体育馆里,以往粉丝团都会站在寒风里等上两个小时,然后给向崇盛他们送上热乎乎的奶茶,但程欢见他们哆嗦得厉害,和他们约法三章,只要不打扰校队的正常训练,就可以坐在观众席上看他们训练。 向崇盛是不敢怒,也不敢言。 程欢看不懂篮球,如果不是做了校队经理被强行科普了篮球的基本规则和配置,程欢根本都不知道这些人抢来投去的在干什么东西。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程欢给B选项圈上记号,算是写完了完形填空的最后一道,他把英语练习册收回书包里,百无聊赖地看起他们打球。 离程欢坐得不远的就是校队的粉丝团,有男有女,以向崇盛的粉丝为主。他们经常给校队带零食点心和饮料,种类丰富之多,恐怕连学校旁边的甜品店看了都要汗颜。 程欢刚刚就跟着向崇盛鸡犬升天了一把,吃了一个蓝莓蛋挞,手边还放着多出来的草莓酸奶,说心里话,他觉得这群粉丝还挺可爱的,这个结论绝不是因为他吃人嘴软才得出来的。 向崇盛真的有那么好吗? 程欢带着审判的目光扫向球场,而向崇盛也如同福临心至,心有灵犀地望向程欢,冲程欢比了个wink,旁边的粉丝团立刻爆发出尖叫,叫得程欢耳膜都要破了。 好吧,收回前言,有的时候这群人也挺可怕的。 程欢揉了揉耳朵。 “喂!叶思宇!你能认真点打吗?你看你投得三分的准率有多低!不行就下课换人!”关平忽然把球往叶思宇身上一砸,怒气冲冲地走到他面前。 叶思宇还没说什么,詹浩晨先看不下去了,他抱起回弹的球就恶狠狠地砸回到关平的身上,骂道:“你他妈是不是有病?” 关平个子最为高大威猛,他低着头睥睨着詹浩晨,怒笑道:“就叶思宇现在的状态,我们根本不用报名联赛,反正去了也是一轮游。” 关平说的联赛是指浦海市每年都会举行的浦海杯篮球联赛。浦海杯的含金量极高,在这个比赛里表现亮眼的那些选手们往往会被各种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球队猎头们盯上,即使不能加入球队,也可以在自主招生和出国申请里被青眼相加。 浦海一中,浦海三中和浦海体育中学都是往年的夺冠大热门,常常是冠军三家轮流坐,不到球场上都无法预测出来谁家会是哪一年的黑马——除了去年。 去年的浦海三中几乎可以说是以脱缰的疯狗的态势杀遍了整个浦海的高校,以绝对的实力碾压了昔日的宿敌,浦海一中和浦海体育中学。校队里的球员其中两个被省队挑走,剩下的一个进入了国家级的体育大学;而校队里剩下的两个,则是因为年龄限制,所以暂时无法回应这些向他们抛来的橄榄枝。 一般来说,能够参加浦海杯的都是高三的体育生,但向崇盛和关平是两个例外。关平足足有202cm,活脱脱的小巨人,站在那里就跟一堵墙似的,几乎没人能从他的身前过球,天然的身体优势让他在高二的时候就被启用,成为势不可挡的制霸中锋。 而向崇盛则更像是横空出世的紫微星,刚入学就以小前锋的王牌位置加入了三中的篮球主队里。伴随而来的还有臭不可闻的恶言恶语,总是有形形色色的人私下议论他,说他是靠家族特权买通了校领导,只为了给自己的履历上加上漂亮的一笔。 向崇盛没有反驳。 他只是在联赛上所向披靡,以绝对的实力展现了什么是真正的天才。 传统的篮球比赛里,小前锋的命中率是普遍偏低的,这是因为他们需要尽可能地摸球抢球,以足够数量的投球以作优势。可向崇盛的动态视力却天生异于常人,他几乎只要能够摸到球就能精准投中篮筐里。 「神之手」,这是粉丝们给他的称号。 自此以后,向崇盛的名字响彻在整个浦海的篮球爱好者之间,甚至影响了无数中考毕业生的毕业志愿,毕竟谁都想在有限的时间里来三中一睹神手的风采。 再说回如今校队里的成员结构。 汪茗和詹浩晨是最初就被定下以接替原先离开的高三毕业生的准队员,与关平是同一级。前者是得分后卫,速度快、爆发力强,善于突破、快攻;后者则是控球后卫,会传球,会助攻,以相对小巧的身体在场内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 这两人也算是各有千秋,经常能出其不意的制胜。 叶思宇则是原先二队里的小前锋,现在则是队里的大前锋,主导着整个队伍的战术。他与向崇盛同一年入学,比队里的其他人都低一个年级。 其实叶思宇的球技也很出彩,但是既生瑜何生亮,向崇盛的光芒完全盖过了他,去年他也只是作为替补观战了整场联赛。叶思宇人如其名,谦逊坦荡,对向崇盛全然没有半份妒意,只有打从心底里的敬佩。 由于去年的大获全胜,今年的浦海三中更是热点话题里的主角。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做了一千次好事的好人,做了一件坏事就会被千夫所指,而备受瞩目的三中如果在今年的联赛里掉了一次链子,那就将沦为笑柄,不过尔尔。 见气氛紧张起来,汪茗赶紧插在三人的中间,劝起了架,向崇盛也走到关平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岂料盛怒的关平竟重重地推了一把向崇盛,向崇盛躲闪不及,直接被他推到了篮板的立柱上,锋利的台柱在动能的冲击作用下划过向崇盛的小腿,大股的鲜血骤然顺着破裂的血管涌出。 整个篮球场都静默了数秒。 叶思宇最先冲了上去,他毫不犹豫地撕开自己衣服的一角,迅速地用撕下来的布料在向崇盛的流血处的上方打了个结,以阻止血液继续外流。詹浩晨是第二个反应过来的,赶快跑到向崇盛的另一侧,和叶思宇一人架起一边,撑起了受伤的向崇盛。 关平看了看向崇盛,又不可置信地看了看自己刚刚因为推人还微红的手,连连后退,慌张地捡起自己的书包夺门而出。汪茗看了看被搀扶起的向崇盛,又看了看球场的大门,犹豫再三,最后还是一跺脚,往关平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 本该第一时间表态的粉丝团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地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程欢愣愣地看着变故的发生,一直到向崇盛被架出球场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他才猛然察觉自己的手不知何时也探进了包里,里面正抓着一条还被塑料包装袋装着,还没有拆过的毛巾。 一条默默准备已久,却一次也不敢拿出来过的毛巾。 * 其实向崇盛的伤并不重,只是见点血。 但为了让伤口的尽快愈合,校医警告他至少一个礼拜都不能再剧烈运动了。 叶思宇看见程欢站在医务室门口,找了个借口拉着詹浩晨走了。 与程欢擦肩而过时,叶思宇又深深地看了一眼程欢。 程欢没注意到叶思宇的眼神,他一手提着一个书包,左边是自己的,右边是向崇盛的,缓步走到医务室的病床前。向崇盛坐在病床的沿边,脚上缠着校医给他包扎的绷带,血还在往外渗。 叶思宇走时贴心地给他们带上了门,校医也去总务处交病患的登记信息了,医务室里一时只有他们两人。 心底莫名升起一团无名火,程欢闷闷地坐到向崇盛的身边。 向崇盛手向后撑,抓了一把凌乱的头发,长叹一口气。 “好累,”向崇盛靠在程欢的肩头,难得地露出疲惫的倦容,“好想翻脸,好想发火,好想揍死关平。” 深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的杀意,此时说出的话并非作伪。 只有在程欢面前,也只会在程欢面前,他可以如此毫不设防地脱下「王道漫画」里的主角皮套,而是顺从本心,做一个内心有点阴暗的坏东西。 “如果我不是向崇盛就好了。”向崇盛苦笑一声,“这样我的一举一动就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放大镜去观察分析,我就终于可以做回我自己。” 程欢的心底也被这句话触动了,他沉默着把自己的手叠在向崇盛撑在身后的那只手上。 如果你不是向崇盛就好了。 程欢苦涩地想着,这何尝不是他的真心想法。 现在的程欢是一个撕裂的程欢,他被分成两半,恶魔的一面在他的左耳边说「你要复仇」,天使的一面在他的右耳边说「他好爱你」。 多么讽刺,他竟在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上感受到了的不带一点附加条件的,真挚又热情的爱。 饮鸩止渴。 程欢明知道面前的是一条燃烧着熊熊烈焰的地狱之路,他却仍然幻想自己可以模仿摩西一般开河。 “就你上次说的那个短效避孕药,我刚刚问过校医,她说长期服用有得血栓的风险。”见程欢沉默不语,向崇盛煞有其事地附在程欢耳边,悄悄地说。 “是吗?”被打断思考的程欢瞟了向崇盛一眼,那只是他随口找的借口,“那以后都不做了。” “不要不要。”向崇盛连忙环抱住程欢,抿着嘴巴,好像他有多委屈似的,“为什么没有男性避孕药啊,我想替你承担这个风险。” “有啊。”程欢抬起头,和他对视,“结扎手术,一劳永逸。” 向崇盛还真的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实施结扎手术的可能性,认真地回道:“我要是去做了结扎手术,舅舅们非打死我不可。” 程欢没接他的话茬,捡起掉在脚边书包往向崇盛怀里一扔,说自己要去趟厕所。 他起身,朝门外走去。 程欢是完美主义者,从小到大只要是自己负责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最好——他立志要考个好成绩,于是就考到了贵西的中考状元;他决定要复仇,于是就费尽千辛万苦拿到了进入盛家的入场券。而现在,作为篮球队的校队经理,他需要把这个涣散的队伍重新凝聚回来。 嗯,只不过是他的责任和义务罢了。 不掺一点私情。 17/群殴 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公私校与学区制,中国的高中往往能汇聚来自不同阶级不同身份的学生和家庭。这些本应该生活在他们各自的阶层里,并一生都不会有交集的不同群体,却偏偏在统一的考试体制下,像柏青哥里的小钢珠一样被国家机器绞在一起,分不出彼此,从此产生羁绊。 “平哥,你回来啦?” 一个扎着两根羊角辫的女孩从小巷子里跑了出来,她穿着人字拖哒哒哒地跑向刚回家的大哥,勒着脚丫子的塑料条露出来的部分明显比其他的地方都要白,她常年在海边风吹日晒,浑身上下都呈健康的小麦色。 关平看见妹妹关枝,心情才好了一点,他勉强打起精神笑了一下,不想让妹妹看出自己此时的失落。 “平哥,姆妈今天做了鱼汤,可鲜可鲜嘞。”关枝抱着哥哥的腿,仰着头冲关平眯眯笑。 关平蹲了下来,他揉了揉枝枝的柔软的头发,说:“那哥今天可要大吃嘞,一点也不给枝枝儿留。” “枝枝都给哥吃,打球可累嘞,枝枝都看到哥哥手上全是厚茧子嘞。”关枝的小手掰开关平的大手,粗大的指节上全是厚厚薄薄不同大小的茧子。 “平儿来啦?快帮姆妈搬鱼。”破破旧旧的一辆三轮车骑进了小巷子口上,三轮车的后座上全是因为海水而生的又青又蓝的铁锈,一个有些矮胖,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笑吟吟地喊着关平。 “姆妈!”关枝屁颠屁颠地跑到妈妈身边,关平也走了过去,接过母亲挂在三轮车龙头上的重物,兄妹俩手脚麻利地配合起来帮妈妈收捡还在三轮车后座上活蹦乱跳的鲜鱼。 “就是你们不交摊位费,是吧?” 突然,老旧的三轮车后座被人狠狠地踹了一脚,刚刚还翻来覆去的鱼被踢得到处乱飞,飞到了巷子外的大马路上,飞驰而过的汽车摩托车毫不留情地碾过活鱼,刚刚还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忽然变了脸色。 关平的妈妈急忙大喊:“鱼!我的鱼呀!” 关平一家并非是浦海本地人,而是临省的县城人。关平是特招进三中的体育生,五年前失去丈夫的关平妈妈毅然决然地为了儿子的前途,带着女儿一起来了浦海。 浦海是大城市,又是国际金融中心,开销高,房租贵。尽管关平读书免学费,每年还有奖学金,但仍然没办法支撑一家三口的生活。于是关平的妈妈就每天晚上跟着港口码头的渔民一起捕鱼,到了早上就摆摊子卖昨天捕上来的鱼,日子过得虽然清贫,但也幸福。 至于摊位费就完全是无稽之谈,这次已经是这帮流氓第三次来找茬要钱了。这条道明明是政府开的专门摆摊的道,但这帮流氓就仗着自己有点关系,在这块区域里横行霸道,菜贩子们也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交了点“保护费”。但关平妈妈实在是掏不出这个钱,光是在码头给龙头的分成就要了她七分利,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给这些流氓。 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的关平眼神锐利地扫过眼前的两个纹着夸张纹身,戴着墨镜,挺着肚腩的流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拳就揍了过去。被揍的那个染得一头红毛,我们姑且先叫他小红,小红一拳就被关平揍得瘫倒在地上,软绵绵地趴着。 旁边染着一头绿毛的小绿直接看呆了,他双腿抖如筛糠,结结巴巴地指着关平说:“你居然敢打人?你完蛋了!我叫我大哥来!你们一家人等死吧!”说完,他也不管小红的死活,鞋底跟抹了油似的,飞快地跑了。 看着绿色的脑袋一点一点消失在视线范围内,关平揉了揉通红的拳头,转身继续帮妈妈搬鱼。 * 做校队经理的好处这不就来了吗? 程欢拿着谭教练给的关平的家庭住址,又比对了一下路在巷口的路牌,确认了这里就是关平的家。他正拔腿要往里走,就被一大帮穿得花里胡哨,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人拦了下来。 为首的那个穿着黑底白纹的衬衫,戴着土得掉渣也不知道真假的大金链子,嘴上叼着根程欢只有在影视剧里看过的大雪茄,粗声粗气地问程欢:“小兄弟,这里是余径路吗?” 尽管程欢很想说,路牌明明就在他身后,写着偌大的余径路这三个字,不过他还是咽下了想嘲讽的冲动:“应该是吧。” “走,”那人大臂一挥,“都抄家伙跟我进去。” “大哥!你可要好好教训那个大块头,他还羞辱你,说就算是你们老大来了,他也一块揍!”小绿在旁边添油加醋,告状的样子活像《黑猫警长》里的一只耳。 余径路?大块头? 程欢稍微一想就猜出来这些人恐怕是找关平麻烦的,他不动声色地退出巷子,拐进另一个无人的小路里,报了警。 电话那头接得很快,程欢尽量压低音量和接线员确认消息。 “是,余径路176号,对,有人聚众斗殴,嗯,你们快来吧。” 忽然,程欢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他转过头去,正是那个叼着雪茄的土大哥。 “我就说你小子不对劲,一伙的是吧?给我打!” 程欢细胳膊细腿的哪里是他们的对手,他大叫一句:“有警察!” 那群蠢货果然都立刻回头去看警察是不是真的来了,程欢借机往旁边一溜,迅速地跑了。但流氓们也不是省油的灯,小绿尤其发现得快,嚷嚷着就要追上程欢。 “程欢?你怎么?小心!” 准备把三轮车锁在巷口的关平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程欢被一群造型怪异的奇行种们追逐的场面,他赶忙抄起三轮车里剖鱼的尖刀,怒目圆瞪地冲了过去。 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看见关平是真敢上,他们反而乱了阵脚,生怕自己被捅,争先恐后地往外跑,就连雪茄大哥都慌不择路,屁滚尿流地跑了。 程欢气喘吁吁,刚想道谢,只见关平的背后,一个红头发的杀马特正举着一个啤酒瓶子要往关平脑袋上砸,其力道之大,如果砸下去,关平脑袋指定要开个瓢。 哐嚓。 啤酒瓶碎在了石泥地上。 可怜的小红又被一个拳头给砸得飞了出去,他瘫倒在一片满是鱼腥的积水里,本来就不清醒的脑袋这下是彻底晕了过去。关平转过头,诧异地看着来者,竟然是小腿上还绑着纱布的向崇盛。 程欢赶紧跑了过去,搀住向崇盛受伤的那一侧,他包扎伤口的那一条腿不能太用力,否则伤口又会崩开。程欢心里又心疼又生气,他一方面生气向崇盛就着一条坏腿跑了出来,另一方面又心疼他一条腿走过来该多痛啊。 “对不起,队长。” 这还是两年里,向崇盛第一次听到关平叫自己的队长。 向崇盛伴着程欢,一瘸一拐地走了过去,拍了拍关平的肩膀,他所有的怒气都随着打在小红脸上的那一拳消散了:“行了,以后大家还是兄弟。” 向崇盛何尝不知道关平为什么生气。这一次的联赛对他太重要,卫冕冠军的强者中锋,将彻底改变他的家庭命运,让关平带上妈妈和妹妹过上更好的日子,关平远比自己更需要这个冠军。 “哎呀,平儿,你这么多好同学都来啦?”关平的妈妈穿着围巾,手上还拿着冒着热气的锅铲。关平抬头一看,汪茗、詹浩晨……还有叶思宇都在。 关平忽然觉得眼睛里酸酸的。 关平的妈妈招呼着大家都进来吃饭,她开心的不得了,热情好客的江东人就是喜欢热闹,她烧了一大锅菜,虽然都是家常小菜,但詹浩晨很给面子地连连夸赞,让关平的妈妈笑得合不拢嘴。 关枝则一直盯着叶思宇看,这个小花痴似乎从来没看过这么白净秀气的帅哥,盯得连关平都替她尴尬。 * 吃过烟火气十足的晚饭后,程欢找了个借口把叶思宇叫了出来。 他们走在路灯下,安安静静。 浦海码头比起其他地方更显落后和原始,地上经常有许多易拉罐和碎纸片,还有因为排水系统不好而堆积的污水,所以两人都走得很慢,只当散步。 警察拖着小红正往警车上拉,他们俩都停在了黄色的路灯下,没有再往前打扰他们。 “看得出来,关平很重视年底的联赛。”程欢先开了口。 “嗯,我知道,都是我的错。” 叶思宇的眼神略带忧伤,他没有正视程欢,而是看向灯影之外的地方。 “你最近的状态很不好,是因为你喜欢的人吗?”程欢迟疑着又问道。 叶思宇震惊地抬起头,没想到自己心底的秘密竟然被程欢看穿了。 橘黄色的灯光照在两人的身上,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凝冷的空气让程欢不由地哆嗦了一下,叶思宇见状取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递给程欢。程欢本想有些骨气的拒绝,怎耐寒风吹过,激得他猛打了两个喷嚏,只好不情不愿地接过,羊毛呢的蓝绿色苏格兰格纹围巾,上面还沾着叶思宇的体温。 “为什么喜欢他呢?”程欢淡淡地问。 叶思宇一怔,犹豫了一会儿才开了口。 “还是因为篮球吧,其实最开始也只是队友间的惺惺相惜,但慢慢的,注意力就从篮球转移到他身上了。”说完,他摘下了金丝眼镜,捏了捏鼻梁。 “所以,那天我抽中的大冒险的纸条是你写的,对吗?”程欢又问。 “嗯,抽中纸条的概率是1/12。我当时想着如果我真的有那么幸运,那我就告诉他我的心意……只可惜并不是我抽中了。”叶思宇又将眼镜带回,苦涩一笑。 程欢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这段时间这么消沉也是因为我吗?” 叶思宇的表情似乎变得有些痛苦,神色挣扎起来:“算是吧……本来都已经决定放弃了,但在你的刺激下,我又开始摇摆不定了……甚至已经到了没办法好好和他一起训练的程度了……” 程欢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解释道:“可是他已经和我交往了。” “嗯……嗯嗯?” 疑惑的表情逐渐转成了震惊,叶思宇显得有些焦急:“你怎么能脚踏两只船呢?” 程欢这才意识到,他们好像并不是在说同一个人。 “你喜欢的人,难道不是向崇盛吗?” “不是啊。”叶思宇摇摇头,很严肃地否定了程欢的话,“我喜欢的人,是关平。” 18/赛后 尽管一中和体中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研究如何克制向崇盛和关平的战策,但这两个人的组合简直就是篮球赛场上的一对王炸,一个只要摸到球就得分,一个只要站着就能截球,不论是什么策略在他们面前都显得单薄无力,他们一路高歌猛进,战无不胜。 冠军奖杯毫无悬念地又花落三中。 “啊……哈……回家再……” 昏暗狭小的暗室里,程欢轻哼着推着身前的人,呼吸凌乱而急促。 刚刚才结束比赛,黏湿的汗液还淌在向崇盛的颊上,眼里露骨的狂热像高原上的头狼在俯视臣服于它的母狼,交杂着因为胜利而狂飙的肾上腺素,向崇盛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在耳鼓上振聋发聩。 程欢的脸上也蒙上了一层粉色的红晕,他白得仿佛能反光一样,潮红泛在肌肤如同为他披上一层薄纱。他被向崇盛掌控在怀里,背抵着冰冷的更衣柜,寒气透过布料舔舐着他的背脊,瑟得他不由地打了一个抖。 向崇盛把他往自己身上又拉近了一点,温暖的大掌贴上程欢的背,覆上冰冷的部位,另一只手则掀开程欢的上衣,毫不犹豫地啃咬上程欢胸前粉嫩的茱萸。 条件反射性的,程欢被激得弓起了背。 从联赛开始那天,程欢就以保存精力为由,拒绝了向崇盛的一切求欢,直到今天也有半月有余,别说向崇盛了,就是他那副已经习惯被怜爱的身体也躁动的厉害,连带着连反应都比平时大了许多。 向崇盛痴迷地自上而下地舔弄着程欢的身体,灵巧的舌头一路从乳头滑到肚脐。 凯旋的将军在享受他的盛宴。 恋恋不舍地与脆弱敏感的肚脐眼分开之后,向崇盛又吻向他心心念念已久的柔软嘴唇,津液在口齿之间交换,程欢像是整个人都被揉进了向崇盛的怀里,呼吸间都是向崇盛燥热狂野的气息。 不知吻了多久,程欢的大脑甚至都被亲到缺氧,窒息地快翻起白眼,向崇盛终于舍得将怀里的爱人放开,暧昧的丝拉在齿间,连成一道银色的桥。 一刻都忍不了了。 程欢的裤子被解开,向崇盛一把拽下他的内裤,蹲下来含住已经抬起头的小肉棒。湿热的口腔包裹住了娇嫩的部位,程欢两手插进向崇盛的头发里,仰起脖子,下颌到锁骨连出一条好看的曲线。 紧窒的小穴表面溢满了湿黏的淫液,向崇盛熟练地将食指和中指并拢在程欢的阴阜上摩擦,探入柔软的阴唇内部,在花蒂上游走。程欢如同触电一般,下意识并拢了双腿,向崇盛强硬地掰开他的大腿,指头顺着湿润的液体滑入窄小的肉洞里。 程欢的肉棒被狠狠地吮吸着,而小穴又被捣弄抽插着,双重的刺激让他像缺水的鱼一样张着嘴喘气,小小的舌尖伸了出来,唾液顺着嘴角滑落。 刚刚还如同战神再世一般在球场上大杀四方的向崇盛此刻却像在侍奉神明为自己口交,程欢很难不说自己丑恶的内心被优越感充盈了。身心的愉悦让高潮来得更快,他蜷缩身子,咬着后槽牙颤抖着射精,稀薄的精浆灌了向崇盛一嘴,他贪婪地咽下,又吻了吻坠在程欢阴茎下的小睾丸。 “他们会发现的……” 程欢喘着气,眼里已经蒙上一层雾气,对他来说现在他就是在一片黑暗中,而向崇盛就是掌握他的主人,生理性的泪水顺着眼角一路滑到他的口中,酸涩又苦咸。 向崇盛抱起程欢,坐到更衣室的长椅上,他们面对面坐着,拥抱着不断地交换唾液,向崇盛抽出还插在穴里的手指,被堵在软肉里的水液顺着手指的离去喷了出来,流了一地。 “别担心,叶思宇会支开他们的。” 程欢一愣,问:“你怎么知道……” 不等程欢问完,雄赳赳的肉屌已经准备就绪,向崇盛扶着自己硕大的性器,在程欢的阴唇上磨来磨去,小股小股的清液沾满了他肿胀的龟头。 一个深吻,他挺身而入,程欢甚至来不及惊呼,呜咽声就被向崇盛尽数吞没。 “我当然知道,你忘了我的动态视力有多好了?老婆对我真好,为了我忙前忙后地跑,我真的好爱你。”向崇盛含情脉脉地注视着程欢,而鸡巴也没有多停留。 肉柱一点一点拓开狭窄的甬道,如巨蟒横入,许久不曾做爱的程欢涨得直蹬腿,脸也皱成一团,向崇盛赶忙用一只手抚慰他刚刚射精的阴茎。 向崇盛摆着腰一下又一下地狠肏着程欢的小穴,程欢被他顶得颠起来,两只手圈着向崇盛的颈,如在海浪上翻涌的小舟。 “小逼好热……好紧……” 下流的话语响彻在静谧昏暗的更衣室里,程欢羞得捂住向崇盛的嘴,但对方用舌头舔上他的手心,电流从被舔得地方向四周蔓延,程欢的心也随着被猛肏的穴一起剧烈地跳动着。 向崇盛见程欢进入状态,就用两只手支起他的大腿,以一个几乎对折的形状把程欢的腿架在自己脖子上,在重力的作用下,硕大的龟头又向阴道的深处拓进,直直地凿上程欢的子宫口。 “呃呃啊啊啊——要死了……!要死了……!” 敏感的高潮点被龟头重重碾过,程欢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声音,发狂一般地浪叫起来,宫口也像是受到感召一般比平时都要兴奋一些,微微地张开了一点口子,像婴儿的小嘴一般吮吸上向崇盛的马眼。 向崇盛闷哼一声,差点被这突如其来的刺激绞得射精,他赶紧把鸡巴退出来,闭上眼深呼吸冷静一下。渐入佳境的程欢不耐地撒娇扭动起来,向崇盛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他咬上程欢已经红肿的乳头,他的乳头小小的,粉粉的,像草莓糖一样点缀在胸口。 噗嗤一声,向崇盛又把冷静下来的鸡巴捅了进去,爽得程欢一激灵,直接泄了出来。 花穴开始有节奏地疯狂收缩,大泡的淫液包裹住与子宫接吻的龟头,向崇盛火力全开般地耸动腰杆,睾丸随着操干狠狠地打在程欢的阴唇上,很快把小逼打得通红一片,甚至还有肿胀的趋势。 “啊啊啊啊啊啊啊——会死会死会死!停一下,向崇盛,停……呃啊啊啊啊!” 程欢还从来没有被这快速地被操过,尤其是在刚刚高潮之后,他的声音都被干到发出重叠的颤音,整个人顺着打桩而颤栗振动,上半身完全贴在向崇盛的身上,屁股由着大屌不断进出,双眼濒临崩溃一般地向上翻,口水则是无法抑制地往下淌。 程欢被操出了一身的汗,即使是在昏暗的环境里,向崇盛仍然能看到他的皮肤由白转红,像一只在被烹煮的基围虾,柔软的发丝上沾满了汗水,贴在程欢的额头上,狐狸眼睁得大大的,眼仁也翻得快要看不见,就连媚惑的痣好像都在发骚。 向崇盛越干越猛,程欢只觉得自己像是在接受某种淫刑,这已经不是舒服了,而是爽到极致的另一种痛苦,他的声音像是被上了奇怪的变音器,不断发出颤音,小逼里的淫水被操到黏在一起,拉成了丝。 “化了……小逼要化了……饶了我……饶了我吧!” 程欢真的觉得自己要被这样活活奸死过去,开始不住地求饶。 向崇盛怜惜地亲亲他眼角的泪,可下半身仍然一次次重重劈开已经被干到红肿的穴肉,直捣花心。 程欢觉得自己现在就变成一汪泉水,不停地流泻着淫荡的骚水,他被干得溃不成军,射完精的小鸡巴又贴着向崇盛的腹部胡乱地射精。 随着最后一股白色的精浆射出,他尖叫着挣扎起来,然后彻底陷入了昏厥,终于短暂地得以解脱。 * 等程欢再度醒来的时候,他们已经上了回家的车。 体育馆门口安静一片,天色也已经晚了。 小叶识趣地没有问为什么是自家少爷抱着程欢走过来的,见程欢醒来,默默按下隔离与后座的挡板。 有的时候做司机就是要会见眼色。 程欢身上正披着向崇盛的棒球夹克,刚醒来还是有点畏寒,他瑟缩了一下,这个姿势有点像是要故意钻进向崇盛的怀里。 他又忽然想起自己是被向崇盛活活操晕过去,脸色一红,尴尬不已。不过奇怪的是,程欢虽然感觉得到小穴还红肿得厉害,但是却不觉得有精液缠在股间腿里的黏腻感。 向崇盛也看出了他的疑惑,他把程欢搂的更紧了,亲了亲程欢的头发,然后邀功般地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帮你仔仔细细地清理过了,怎么样,是不是要表扬一下老公?” 说完,就闭上眼,一副索吻的模样。 程欢不免觉得有些好笑,觉得向崇盛是真的幼稚,但又觉得他这个样子可爱得很,不由自主地快速在他嘴上蜻蜓点水地点了一下,向崇盛一脸得意地将这个吻加得更深。 程欢是一节很节省的蓄电池。 他把从别人那里得到的爱都一点一点的好好积攒起来,使用的时候也是一分一分精打细算地花。 而现在,这每一分爱都落在了向崇盛身上。 在朦朦胧胧之间,程欢隐约觉得心底的某些东西好像偷偷地越长越大了。 19/变故 变故就像呼啸的火车,横冲直撞地碾过程欢的世界。 起初程欢只是觉得最近的胃口不好,但他也没有多想,他每到冬天就会有些萎靡,吃的也会少一些。联赛已经结束,校队的训练进入冬歇期,他这个校队经理也终于可以重新把重心投入学习当中。 他做什么事情都认真负责,尤其在学习上,那股刻苦劲是可以让周遭人都瞠目结舌的。放在古代,他就是凿壁偷光的匡衡,悬梁刺股的苏孙,程欢几乎把在学校的每一秒都揉碎了来争分夺秒地学习。 程欢吃饭也不太规律。虽然管家保罗有安排专人来给他们送午饭,但程欢往往就是随便吃个两口,然后又去刷题背书。头几次向崇盛还威逼利诱,让他全部吃完,结果程欢为了在最快的时间吃完饭而狼吞虎咽。向崇盛看着程欢每次吃饭都涨红着脸的痛苦表情都心疼的不行,也就不再勉强他了。 这样不规律的饮食带来的后果就是程欢总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但他跑去厕所呕吐的时候,又只能呕出一些酸臊的胃液和胆汁。 自从转学以来,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的拥挤在程欢的日程表里,让他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甚至让他的大脑自动屏蔽了,那一直困扰着自己的月经,已经从不知何时起,就再未光顾。 新年的脚步临近,一晃又到了年关。 程欢呕吐的症状也越来越厉害,以至于跨年夜上向婉特意嘱咐刘妈专门给程欢熬一碗百合小米粥——也不是没有叫家庭医生来看过,但医生只说症状像浅表性胃炎,要程欢最好还是再上一趟医院看看,程欢哪肯把时间浪费在医院,好说歹说才同意期末考试结束后去做一次全身检查。 百合小米粥或许起到些作用,喝完之后程欢真的觉得胃里没有那么难受了,热融融的粥抚平了蜷缩的脏器,连带着精神都好了一点。 他本来想回房间继续刷题,但向崇盛非缠着他,说今天难得跨年,就给自己放个假。程欢看着向崇盛难得孩子气地向他撒娇,心一软就答应了。 “为什么非要来这里啊?” 庄园的西面是中式庭院的风格,方形的盏灯悬挂在木质的屋檐上,散发着淡淡的昏黄光芒,冬夜是一片寂静,地上的枯叶被园丁扫得很干净,庭院里黑蒙蒙的,程欢被向崇盛牵着,只听得到两个人的脚步声。 虽然吃饱饭出来散散步的感觉也不错,但是程欢实在不觉得这一片黑漆漆的有什么好看的,他困惑地问着向崇盛,但后者却像静了音一样,没有回答他。 呲——呲——呲—— 黄绿色的烟花从幽暗的庭院中绽开,光由小到大,点亮了程欢的视线。 烟花一定是提前精心布置过的,被整齐得摆出了一个爱心的形状。程欢这才明白为什么在晚饭前怎么也找不到向崇盛,而在大厅再见到向崇盛的时候,他的肩膀还沾着一片枯萎的花瓣。 原来他都去忙这个了。 “喜欢吗?” 向崇盛将程欢拽到自己的怀里,用有力的臂膀绕着他,程欢看起来就像是被他圈禁的小动物,向崇盛身上的野玫瑰味包裹着侵占他。 在一片光亮里,一支看起来就很昂贵的精致手表被递到程欢面前。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 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向崇盛动用了家族留给他的信托,为程欢献上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手表,也是戒指,是他对程欢的承诺,也是他对程欢的誓约。 “我爱你,程欢。” 少年的初恋总是激烈的。 它来的猛烈,就像夏夜的暴雨,猝不及防地狂下,伴着飓风与惊雷。 程欢怔怔地看着面前的银色机械手表,向崇盛搂着他的左手上也戴着一支一模一样的,只是颜色有所不同的黑色手表。重工的设计,精美的外表,这是程欢完全不曾认识过的牌子,但他猜也能知道,这块表价值不菲。 程欢心里泛酸,心情沉重又复杂,仿佛是误喝了一盅陈酿的好酒。 向崇盛是一枚贝壳。 他有着虚伪坚硬的外壳,那是他装出来的温柔,剥开后是内里的嫩肉,也是他内心最阴暗真实的另一面,但是暗藏在蚌肉内部的,却是一颗珍珠,一颗洁白无瑕的圆润珍珠。 而此刻,向崇盛毫无保留地把这颗珍珠送给了程欢,就在程欢的手心里。 他转过头看向向崇盛,向崇盛的眼睛里满是程欢承受不起的深情,还闪着点点的星光,像条刚捡回主人扔出去飞盘的金毛,尾巴一摇一摇。 气氛太恰到好处了。 我只是不忍心让他伤心。 不会有人知道的。 程欢一遍遍地用不同的理由说服着自己,一点一点地凑近向崇盛。 他想起向崇盛尴尬地从椅子上弹起来的时候,暴躁地夺走他第一次的时候,慌张地在药店寻找他的时候,别扭地拐弯抹角说喜欢他的时候,害羞地和他初次接吻的时候,小心地背着他上山的时候,愤怒地揍趴横行霸道的流氓的时候,兴奋地举起实至名归属于他的奖杯的时候…… 还有—— 那扇门被缓缓打开的时候。 微湿的头发,性感的喉结,深琥珀色的眼睛似乎可以看穿程欢的灵魂,薄削的嘴唇仿佛随时可以从他的颈上撕咬下一块肉,宽敞的胸膛上还淌着未干的水珠,白色的浴巾随意地系在腰间,向崇盛浑身都散发着顶级雄性的荷尔蒙。 他轻瞥着程欢,眼里全是漫不经心,但隐藏在深处的情感,却是绝不逊色于大海的滔天骇浪。 棋逢对手。 从那一刻起,程欢就知道,向崇盛是他要攀登的山,他会攀上他,拥有他,征服他。 唇与唇烙印。 他们不约而同地闭上了眼。 不是法式湿吻,也不是蜻蜓点水。 只是虔诚地,比虔诚更虔诚地,将嘴唇贴在一起。 他们互相是彼此的毒药和解药,他们互相是彼此的神父和信徒。 而所有最真挚的,最美好的,此刻都凝聚成了烟花,绽放在彼此心上。 * 钟表上的指针一点一点滑向12点,屋内蓝色的鱼缸灯像鲸一般侵吞着昏暗的地界。 “可以给我吗?” 向崇盛的手指痴迷地流连在光洁有弧线的背上,一路向下越过白皙的臀丘,向两股间隐秘而无人惊扰的深处探去。 “我想要全部的你,程欢。” 他反复地呢喃着,仿佛一句话重复一百遍就一定会成为事实。 程欢趴在床上,牛奶般丝滑的绸布吞噬着他向柔软的床微微内陷。 他捂着头想自己现在一定是疯了,所以才会让向崇盛摸那个地方。 阴道子宫对程欢来说是多出来的器官,就像是坏掉的阑尾,口腔里的智齿,不割不拔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就算给向崇盛操了,他也没有太大感觉,他只把这套生殖器官当成武器,向盛绍华复仇的武器。 但是现在,向崇盛摸得是他的肛门。 肛门,那可是排泄器官。 屁眼给向崇盛操了算怎么回事? 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看,现在正在发生的一切都本不应该发生在程欢身上。 可是他就是说不出拒绝的话。 这个角度程欢刚好能看见蓝色鱼缸里游着的热带鱼,他侧着头蔫蔫地觉得自己也像一条热带鱼,沉溺在昏暗的大海里,不愿醒来。 一个温软的东西贴上了他两股之间,一瞬间程欢头皮都麻了,他挣扎着就要起身,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但向崇盛把他摁得很紧,他根本动弹不得。 被仔细清洗过的菊花软软的,向崇盛灵巧的舌头钻进了那个隐秘的小洞里,模仿着性交的姿势进出着,每一下都进得又深又狠,好似要把程欢的五脏六腑都舔过一遍。 向崇盛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摸出早就准备好的润滑剂,挤了一大坨在手心里,用自己的体温融热了之后,再缓缓送进程欢的菊穴里,他的动作很温柔,程欢的身体并没有感觉到很强烈的不适。 与之相反的是,是程欢的灵魂在被反复拉扯。 理智告诉他要停下来。 停下来,停下来,停下来。 “程欢,我爱你。”向崇盛的吻细细密密落在程欢露出来的白皙纤长的后颈,那是他最爱的地方,是程欢最脆弱最楚楚可怜的部位,“给我好不好,把你的全部都给我。” 停下来,停下来,停下来。 程欢能感觉到向崇盛炙热的雄性器官已经抵在那本不应该承受性爱的小洞前。 停下来,停下来,停下来。 “好。” 他听见他自己这样说。 “好。” 20/两杠 期末考试的考场座位顺序是按照期中考试的结果来排的。 浦海三中藏龙卧虎,程欢的成绩放在贵西是一骑绝尘,但在浦海真不能算顶尖,期中考试他也只是考了校26名,虽然是能勉强够上清北的水准,但也算不上太稳定。 相比之下,向崇盛也能排进校50名的事实的确让程欢吃了一惊。因为在程欢的心里,向崇盛似乎只对篮球感兴趣,平时对待学习也不算特别认真,至少远不如自己。 他们刚好分在同一个考场,程欢坐第一个,向崇盛坐最后一个。 为了最大化地节省时间,也是为了测试学生的抗压能力,期末考试被安排成了连堂考,从早考到晚,每门考试之间给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中午只给60分钟的放饭时间。 今天的状态实在是太差。 考到最后一门了,程欢却觉得越来越看不清卷子上的字了。 程欢从早上开始恹恹地没胃口,考试又紧张,毕竟这次期末考试是要在整个区里混合打分的,说白了就是小联考,算是一年里最重要的考试了,他胃从考语文开始就折腾个不停,写作文的时候一直冒冷汗,连监考老师都来问他需不需要去一趟医务室,程欢却硬生生扛了下来。 胃一抽一抽地疼,喉咙里抑制不住的反胃和恶心,头昏昏沉沉几乎就要晕过去。 但是,还有两道大题没写。 教室里并不是没有开制暖的空调,但程欢的额头上仍全是冷汗密布,身体不自觉地打着寒战发抖。 好痛苦,好难受,好恶心。 几乎是闭着眼睛凭着惯性记忆写完了最后两道题,落笔的最后一瞬,程欢解脱般地向一侧栽倒过去。 程欢很瘦,即使是栽倒在地上也没有发出很大的声响,就像是一只飞蛾无声无息地死在了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卑微的,不受关注的。 在彻底失去意识的前一刻,程欢好像听到了有谁声嘶力竭地喊着他的名字。 真奇怪。 会是谁呢? * 肉棒向前一挺,撞进了温软紧窒的甬道里。 “你真棒,程欢,我的宝贝。” 向崇盛就着鸡巴插在菊穴里的姿势,硬是把程欢翻了个面,硕大的龟头在程欢的直肠转了一个圈,轻而易举地击中了一个凸点,猝不及防的程欢惊声尖叫着,从未想过屁眼里居然也可以享受到这般的快感。 前列腺被戳到的快乐让小小的阴茎立刻举起了脑袋,一摇一晃地吐着前列腺液,以昭示自己的存在感。 向崇盛显然也很满意程欢的反应,他两只手托起程欢的屁股,大开大合地操了起来。程欢配合地把腿放在向崇盛的肩膀上,后者笑着将放在程欢屁股上的手移开,一点点地向上攀去。 “啊……好深……好奇怪啊……” 程欢呻吟着,身体特殊的反应让他诚实由衷地叫了出来。 向崇盛的手略过乳头,一路攀上程欢的脖子,他笑得温柔,慢慢握紧脆弱的脖子,腰越摆越狠,手上的动作却越来越紧。 窒息的性高潮成了真正的魔鬼之爪,程欢的脸都被掐得通红。 现实与虚幻的界限变得模糊不堪,深蓝色的鱼缸灯也变得鲜红。 会死掉的。 程欢这么想着,努力挣扎着企图推开面前的人,却因为缺氧而失去力气,朦胧之间,向崇盛的脸慢慢异化成另一个狰狞的面容。 “你为什么要出生?你为什么不去死?都是因为你!他才会离开我的!”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这是错误的记忆,错的错的错的错的。 程欢用尽浑身解数,用脑袋狠狠地向前一撞。 面前的景象立刻像破碎的玻璃一样呈蛛网状碎落一地,程欢终于能够正常呼吸,他大口喘气,从地上爬了起来。 而他也终于坠落一片黑暗之地,前后左右都是纯黑的空间。 “妈妈,妈妈,妈妈不要不要我……” 咦,是谁在说话? 周围静谧且黑暗,程欢却莫名有一种安心感。他循着声音向前走去,在漆黑一片里突然出现一盏路灯,路灯地下有一个小团子一样的小男孩蹲在垃圾桶旁边哭,他豆大的泪珠不断在从手上滚落,一滴又一滴。 这景象让程欢熟悉又陌生。 他好像要想起什么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起。 “你是……谁?” 程欢艰难地问出口,霎时间整个空间都凝结了,就连面前的小男孩也是。 程欢困惑地蹲了下来,伸一只手向摸一下小男孩的头,可在接触的瞬间,小男孩忽然快速地枯萎缩小,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变成一个婴儿,一个胎儿,还在缩小。 程欢又想吐了,他好像都闻到了腐败浓臭的血味。 胎儿的骨肉逐渐分离,脸上两个大洞像是被人剜去了眼睛,很快随着变小而消失不见。 程欢就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刚刚小男孩蹲着的地方,只剩下一坨血淋淋的紫黑胎盘正慢慢地渗出黑色的黏液。 * 滴,滴,滴,滴,滴…… 幽兰色的月光洒进幽兰色的窗,幽兰色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幽兰色的病床。 程欢睁开了眼,向崇盛正趴在自己的手边,而自己的手则连着一台工作中的心跳监护仪。 昏迷让他对时间产生了一些误解,究竟是过去了几个小时还是几天,他说不清。 程欢拔掉了连在手上的电极圆盘,动作很轻柔地从床里挪了出来,尽可能地不吵醒向崇盛。 有一个可怕的想法盘踞在他的脑海里,让他不得不向着自己的书包走去。 书包的夹层里有一支他之前在药店买的验孕棒。 他很久没用过了,久到他已经忘记了,原来在那里还有一支验孕棒。 蓝色的盖子,中间是白色的,商标上还印着厂商的英文名,clearbear。 他蹑手蹑脚地拿着验孕棒,走进了单人病房里自带的卫生间,轻轻地叩上了门,灯都没敢开。 手机散发着微弱的荧光,程欢借着这一点光颤抖着完成着还不太熟练的验孕过程。 尿液在试纸上散开,一路向上蔓延,程欢秉着呼吸不敢喘气。 时间突然被拉得无比的漫长,达摩克利斯之剑高高地悬在程欢的头顶上方,随时可以审判他—— 两道杠。 程欢恍惚地后退一步,手不自觉地发抖。 居然是两道杠。 为什么,偏偏是现在? 他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腹部,在自己身体里本不该存在的那枚小小子宫里,现在正有一个初以成形的小生命扎根于此,与他共生。 要,还是不要?这是一个问题。 程欢嘲讽似的笑笑,自己怎么变成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了,竟问出这样富有哲理的质问。 窒息,房间里的空气都被抽走一般的窒息。 连灵魂都在掐着脖子求救。 他现在多么希望面前有一根粗壮的麻绳,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脑袋悬挂在绳子里,任由重力牵扯着他,他的脊椎会与脑干脱离,意识会逐渐模糊,他会远离这些尘嚣,不需要再思考什么。 程欢实在过于沉浸在对死亡的憧憬和幻想里了,以至于连什么时候背后的卫生间门被缓缓推开都不曾注意到。 直到啪嗒一声,厕所橘色的灯光亮起,他才猛然意识到卫生间里多出了一个人。 “你不是说……你吃了药吗?” 程欢一抬头,目光对上神色冰冷的向崇盛。 他正死死地盯着程欢手上那两条杠的验孕棒,面上是程欢从未见过的寒若冰霜。 21/Last Supper 程欢没有解释怀孕的原因,向崇盛也没有再逼问。 他们陷入了冷战。 期末考试之后不用再去学校,程欢办理完出院手续以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日整日地不出来;向崇盛则是去球馆里疯了一样地打球,几乎天天都不着家。 饶是向婉也看出来他们在闹矛盾。可春节在即,盛向两家的家族晚宴也就要开始了,她整日头疼于各种繁文缛节之中,也来不及去详细地了解这两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程欢特殊的身体没办法接受高浓度的孕激素,他的早孕反应很严重。从放假开始,他几乎每天都是在昏睡里度过,醒了勉强吃一点粥,然后又不停地呕吐,就这样周而复始。 他的意识也浑浑噩噩的,总是梦到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梦里的元素几乎都由暴力、死亡、血液构成。 有时他是遍体鳞伤,浑身青紫的那个,有时他是暴虐成性,残酷无情的那个。 光怪陆离的梦让他的精神都开始陷入了混乱和不稳定。 不,或许从一开始,程欢的精神就有问题。 他有的时候在地板上醒来,有的时候在沙发上醒来,有的时候在浴缸里醒来,有的时候甚至是站立着醒来——他分不清自己是在梦游还是只是不小心睡着了。 本来就很瘦的身体迅速地垮了下去。 所以,当向婉再次敲开程欢的房门时,她被吓了一大跳。 那个漂亮的男孩子,现在瘦得仿佛风一吹就能倒。 向婉是想来找程欢说说有关晚宴的注意事项的。 十七年前,盛向两家举行世纪婚礼,标志着能源行业的龙头与地产板块的巨企建立了深度的融合和再构。这并非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甚至都不是一个家庭和另一个家庭的结合,而是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的结合,一个家族与另一个家族从此捆绑在一起,血肉相连。 从此以后,每年的除夕夜,盛向两家人都要在盛绍华和向婉的别墅里重聚,这是仪式,也是警示,提醒家族里的每一个人他们的身份与地位,血脉与传承。 盛家几代都是单传,到了盛绍华这一代更是连远房亲戚都少得很了。自从十年前,盛绍华父亲的猝然离世,盛家就彻底只剩下盛绍华孤零零一人。换个角度来看,事实上盛绍华一个人就把握着整个盛氏企业的血脉,其影响力和地位不容小觑。向家则人丁旺盛得多,向婉有四个哥哥,各个都在各自的领域上大放异彩。 十七年前的向家盛家还算旗鼓相当,但到了今天,从体量上来看,向家是远远大过于盛家的。如今,向婉的四个哥哥每个人单独拎出来,手上的财力和权势都可以与盛绍华抗衡。 尽管如此,每一年的传统并没有改变。 向婉在这其中起了很大的粘合作用,她是牵起盛家与向家的桥梁,因着她在向家永远都有一方话语权,倒也没有人敢小看盛氏。 向婉因此极为重视每年的除夕宴。 那是她的战场,一年一度。 “欢欢,如果你不舒服的话,除夕夜你就在房间里休息吧?那天家里人多事杂,我让刘妈专门来照顾你,好吗?” 向婉摸起程欢的手,满眼都是心疼。 程欢虚弱地摇摇头,向婉对他的确很好,但他也知道除夕夜缺人手,他不想给向婉添麻烦:“谢谢阿姨,我其实这两天好很多了,我可以正常参加的。” 向婉神色复杂,程欢如果能出席是再好不过了,他是盛绍华的名片,盛绍华这些年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虽然为他赢得了好名声,却同时招来了无数股东的不满,其中就有一些暗地里向着向家的几个老滑头。 程欢的出现多少可以在名义上压住向家那一小撮蠢蠢欲动的不安分子。 可是…… 程欢的手冰得吓人,她真不知道这个孩子怎么了,怎么会突然病成这样。 病,说病也不准确,毕竟不论是程欢还是向崇盛都坚称程欢没有生病。 “妈妈,我回来了。” 走廊的中央,是抱着球刚从球馆回来的向崇盛,他远远地站在一边,只是侧头瞥了一眼程欢的那个房间,很快转身回去,只对向婉打了一声招呼,就消失在了程欢的视线范围里。 程欢的眼睛从向崇盛出现的那一刻就没有离开过他,直到对方消失在深棕色的檀木门里,都没有收回视线。 “欢欢,你和崇盛,是闹了什么矛盾吗?”向婉犹豫着斟酌如何用词,“跟阿姨说说,阿姨兴许能给你们出主意?” 他机械般地转回头,多年练就的察言观色让他看得出来向婉脸上的担忧是真心的。 矛盾……这个矛盾是能说的吗? 从一开始不就是自己计划好的吗? 要怀上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的孩子,给盛家难堪,让他们所有人都尝尝妈妈尝过的痛苦。 明明自己应该做的,就是把肚子里暗结的那个丑陋的乱伦怪胎剖出来摊牌。 没错,就是摊牌。 可是为什么,心里会这么难受呢? 一想到向崇盛,心里就和被蚂蚁咬了似的。 程欢勉强笑了一下,摇了摇头,眼里却是藏不住的苦涩。 * 如果再给程欢一次选择。 他会对向婉说不,不参加那场晚宴,不去赴最后的晚餐,那样的话他和向崇盛或许还有可能可以迎来另一个结局,一个Happy Ending。 可惜,人生没有if线,时间可以拉伸或者压缩,却绝不能倒退。 程欢一脚踏入正厅,原本暂停的黑白影像开始重新放映。 像是舞台剧上的被吊起来的提线木偶,他们每一个人都着盛装,在大厅里以一种诡异地整齐划一的礼貌疏离的模样互相寒暄。程欢总算是知道向崇盛那副对外假模假样的客气是从哪儿学来的了。 他忍着不适,硬着头皮往里走。 “你就是程欢?”一个皮肤雪白,像洋娃娃一样的混血小姑娘叫住了程欢,她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身材修长,长得极为美丽。这是向婉二哥和后娶的德国妻子所生的小女儿,女孩的中文极好,一听便知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 “确实和那个人有点像。”女孩上下打量着程欢,浅黄色的发丝柔软地垂在肩头,“你该不会和那个人是亲戚关系吧。” “向艾菲!” 一声严厉的呵斥。小 说广 播动 漫漫 画 www.yikekee.cc 日 更 一个高大的身影落了下来,挡住了程欢的大半视线,他抬头看,深琥珀色的双眸,立体深邃的五官,若不是对方明显眼里带着戒备和厌恶,他都要以为这是长大后的向崇盛了。 那个人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神情的外露,极力克制住了自己的不悦,立刻变了一个表情,微笑着对程欢搭话:“小程同学,初次见面,你果然和传闻里一样临风玉树。” 程欢懒得琢磨他的意图,抱歉似的地鞠了一躬,就要越过男人的身子,去找向崇盛,肩膀却被男人握住,他不解地看向拦住自己的男人,那人仍然微微一笑,旁边的向艾菲则是一脸有好戏看的模样。 “小程同学,刚刚舍妹倒是没有说错,你长得的确像极了我们家族的一位故人。” 极近的距离,男人的眼睛比向崇盛来得狭长,深琥珀色的眼睛像是不怀好意的毒蛇。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田彩菊这个名字。” 程欢的心像漏了一拍。 时隔小半年,他终于又听到了母亲的名字,而这个名字甚至不是从盛家的任何一个人那里得来的,却是从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男人嘴里说出来的。 冷静。 冷静。 冷静。 绝不能让他看出一点破绽。 男人就像川剧的变脸大师,忽然露出一脸紧张的神色,像是真的在说什么要紧的事情,“有这么一个女人啊,曾经肖想不属于她的东西,甚至把歪脑筋打到自己的肚皮上,企图用一个孩子来要挟别人,你说说,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女人啊?” 程欢感觉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着。 “她真的太傻了,世界上会有哪个男人因为一个怪胎而放弃唾手可得的财富和美人呢?” 程欢感觉自己的每一条神经都在跳动着。 “做人啊,可真的不能「田」不知耻。” 向艾菲在旁边配合地捂着嘴嘲笑着故事里的女人。 “哈哈,应该是我想多了吧。”那男人忽然笑了出来,他重重地拍了拍程欢单薄的肩膀,“她姓田,你姓程,你怎么可能认识她呢?哎,喝酒误事呀,这纯的白兰地就是有些上头。对不起啦,小朋友。” 说完,男人揽着向艾菲扬长而去,只留下程欢呆若木鸡地愣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他仿佛被人扒掉了全身上下的衣服,赤身裸体地被遗忘在宴客厅的中心。 他抬头看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繁华,那么的与自己格格不入。 自己就像是穿着破麻布袋子误入王子舞会里的灰姑娘,长着灰白斑点和杂毛误入天鹅湖里的丑小鸭。 “请各位入座!” 是向婉柔柔的声音。 人们都朝着正厅的长桌移动,一个接着一个地略过程欢,包括刚刚的那对兄妹。 最后一个经过程欢身边的是向崇盛。 他在程欢的身边多停留了一会儿,用着和之前一样冷漠的眼神看着程欢。 别抛弃我。 程欢在内心祈求着。 别抛弃我。 可向崇盛终究也只是多停留了一会儿,他还是与程欢擦身而过,大步迈入正厅。 原来,还是会被抛弃啊。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像是一瞬间卸下了全身的包袱,又仿佛灵魂被按下了重启键,程欢忽然就觉得解脱了。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无机质的黑色眼珠里透着凉薄的寒意,美丽的少年就此远离了喧嚣,一步一步朝黑暗走去。 22/心陋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程欢从上了锁的抽屉内层抽出了这本皱黄的老旧日记,有些时日没看了,上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苍劲的字迹显示了书写的主人一定有着不菲的学识,最后一个句号特别模糊,旁边还有点点泪痕,程欢猜,这是妈妈的眼泪。 妈妈从未说过有关于盛绍华的事,程欢很乖巧,也从来不问父亲的来历。 这本日记,也是在妈妈去世以后,程欢在收拾遗物的时候才找到的。 妈妈显然很爱惜这本日记,把它缝在一件鲜红的嫁衣的衣料之间,小心翼翼地收在了连程欢都不让碰的宝箱里。 日记的扉页,赫然就写着开头的那句话。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哦,原来是这样。 因为自己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所以盛绍华想也不想地就离开了妈妈。 程欢一时说不出是错得究竟是盛绍华还是自己,他偏执地认为是自己的存在害得妈妈失去了爱情,不得不以一个娇弱女子的身躯独自地抚养一个孩子。 程欢是错了,但是盛绍华也难辞其咎。 所以他费尽千辛万苦,挤进了盛绍华的慈善项目里。 他还记得面试那一天,盛绍华盯着他看了很久,仿佛希望通过他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不知道那时,盛绍华是否因为他的眉眼,而想起了母亲呢? 不过,程欢早早地杜绝了盛绍华预知真相的可能性。 程欢的户口从来都不是挂在母亲的名下,而是记名在对门邻居家里——母亲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就像是一缕浮萍,漂浮在世间的江河上。 母亲去世以后,失去了庇佑的程欢也就自然而然地被邻居抛进了孤儿院的名单中。 却不曾想,这成为了他掩盖真实身份的绝妙组合。 或许是因为自己与母亲极为相似的面容,又或许是因为程欢可怜的身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看上了程欢中考状元的头衔,程欢“幸运”地进入了盛家。 一开始他是想以养子的身份,骗取向崇盛的信任,一步一步把盛家的产业吞并到自己手上。 可是,太久了。 程欢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一天。 而就在程欢还在思考对策的时候,他却阴差阳错地和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发生了不伦的关系,于是另一个更快摧毁盛家的主意出现了。 他要造出一个足以惊世骇俗的畸形怪胎,让盛家从此受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但令程欢万万没想到的是,先沦陷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 问:如何让一个天生眼盲的瞎子崩溃? 答:先突然予TA三天光明,然后再永远地拿走它。 从未如此与一个人那样的亲密接触过。都说直击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她的阴道走到她的心——恐怕这对于程欢也是一样的。 向崇盛的爱,不知是真或是假,不知是长还是短,却淹没了程欢,巨浪滔天般地淹没了程欢。 在向崇盛以为程欢如同媚世的妲己来诱惑自己犯罪的同时,向崇盛何尝不是在一点点征服程欢。 他真的尝试过拒绝了,真的。 可是海岛的风太清凉,夜空的星星太明亮,保护他的手臂太有力,球场上的奖杯太闪亮。心思天生敏感细腻的程欢从小就善于察言观色,他不想知道,却又不得不知道,高傲如天之骄子的向崇盛,是那么单纯直率地喜欢着他,爱护着他。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过一个人这样,爱他。 所以,当这份爱消失的时候,离危险的悬崖边仅有咫尺的人,就这样唰得一下坠入深渊。 程欢像机械人偶一样抬起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程欢用手轻抚了一下镜子折射到的用褐黑色字迹写满的“我好恨”的日记页面,然后抬起手。 重重地打了自己一个巴掌。 一个。 又一个。 他简直像电视剧「还珠格格」里的嬷嬷,毫不留情心狠手辣地对自己左右开弓。 眼睛,从未离开过镜子里的自己。 娇嫩的脸很快被扇红扇肿了,连带着掌心都红肿麻木,脆弱的皮肤疼得直冒汗,可程欢还是没停。 他要把自己骨子里的贱性全部扇出去。 贱!贱!贱! 下贱胚子就是这样,没吃过好东西就觉得糠咽菜也是香的。 他脑子里不断重播着那对兄妹讽刺的嘲弄,向崇盛冷漠的眼神,和自己肚子里那枚孽种。 贱!贱!贱! 程欢像疯了一样抽打自己,两颊逐渐高肿起来,巴掌快到扇出残影,他的眼神都变得邪怪而疯癫,吊稍着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甚至还在痴痴地笑,像是在夸自己打得好,打得妙。 脑子里的一切都解离成了马赛克一般五颜六色的方块,将所有的记忆拼凑重构成程欢无法理解的形状,程欢歪着脑袋放空大脑,但潜意识又在努力思考着什么。 不过他的手还是没停,狭窄的房间里响彻着一个又一个响亮的巴掌声。 不知道抽了多久,好像楼下的喧闹声都停了,静了,就像是配合交响乐结束的指挥,程欢也顺着宴会的散场停下了自虐的巴掌。 他脱力地垂下了手,几乎快要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 鼻孔里流着两条丑陋如毛毛虫般地鼻血,嘴角都渗出顺着鼻咽管喷出来的来自破裂的毛细血管的血液,红肿到发紫的脸哭诉着刚刚受到的暴行。 程欢终于满意地笑了。 阖上眼,忽然向一侧昏倒过去。 * 向崇盛急冲冲地向程欢的房间赶去。 从程欢没有走进正厅起,他就坐立难安,恨不得当场离开去看看程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但不行,向家人都众目睽睽地盯着他。 他只好穿上那件他最常穿上的乖巧皮囊,温顺地听完向雄的讲话,用标准的绅士礼仪吃完无滋无味的晚餐,尽管他的心早已飞到九霄云外。 程欢接近他一定是有目的。 向崇盛早就明白这件事情,只是他一直不明白程欢接近的他到底持着什么样的目的。 直到程欢怀孕。 就像堵塞的水坝开闸,那些想不通的逻辑死点瞬间通顺。 向崇盛不由地去想程欢对他究竟有几分真心? 难道全部都是他单方面的一厢情愿,而程欢只是把他当成顺手好用的利用工具吗? 他不知道用什么态度去面对程欢。 尽管如此,他还是嘱咐刘妈每天都要给程欢煮暖胃的粥,夜里等程欢入睡了,总要偷偷去他房间看看他才好。 向崇盛也才16岁,即便再早熟,他也只是个少年。 晚宴过后,他又被向雄单独叫去谈话,无非又是那些关于家族继承的老生常谈。 他装作耐心地频频点头,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的程欢。 该死的,就有那么倔强吗? 哪怕,程欢给他低个头,他也就顺坡下驴原谅程欢了。 明明是程欢先欺骗他在先的。 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从书房出来的向崇盛还是飞快地往程欢的房间跑。 向家的人寒暄了一下就都散了,豪华的轿车在庄园点出一盏又一盏的亮灯。 啪。 门被向崇盛推开,又锁上。 昏暗的房间静得像停尸间一般,他打开了灯的开关。 地上赫然躺着的是昏死过去的程欢。 向崇盛的脑子轰地一下就死机了,他一个箭步向前冲,抱起了满脸鲜血,红肿着脸的程欢。 程欢悠悠地睁开了眼,看见向崇盛,先是呆楞了几秒,仿佛看到了幻觉,然后傻乎乎地摸了摸向崇盛的衣角,才知道是真的向崇盛来了。 泪珠大颗大颗地涌出来。 “都是我的错,阿盛,我该死,我该死!” 虚弱的程欢作势还要伸出手打自己,却被向崇盛急忙抓住手腕,拦在怀里。 “不怪你,不怪你,宝贝,程欢,是我不好,是我没有保护好你。”向崇盛紧紧地将程欢抱在怀里,心疼地用唇轻柔啄点着程欢尚且未红肿的皮肤,“我们结婚,我们结婚好不好,把孩子生下来,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这一刻,向崇盛停止思考程欢接近自己的意义了。 “欢欢,我爱你。” 字字肺腑。 向崇盛全部的防御本能都在看到程欢躺在地上的流着血的那一刻齐数缴械投降。 哪怕程欢接近他有目的又怎么样? 都无所谓了。 程欢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哪怕是命。 只要,程欢一直在他身边就好。 程欢感觉自己被向崇盛搂得好紧,紧到几乎无法呼吸,肩膀的布料一点点被向崇盛的眼泪浸湿。程欢埋在向崇盛的怀里,小声啜泣着,嘴角却止不住地露出得逞的笑。 镜子前的那本日记,则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桌面之上。 23/梦魇 向婉痴痴地望着紫砂壶里的被熬到浓郁稠黑的汤药,眼神空洞又迷茫。 “太太?太太?”刘妈忍不住出声打扰了这位雍容华贵的女主人,“再不收汁就要熬干了。” 向婉这才回过神,她急忙握住壶耳,却被滚烫的温度应激地吓到打翻药壶,顷刻间刚熬煮好几个小时的汤药被打翻一地,她也差点被四溅的药汁浇了一身。 其他几个女佣赶快过了收拾残局,刘妈也搀扶着脸色苍白的美妇走出厨房,一路送到大厅柔软的沙发上。 向婉二十四岁以前的人生顺遂如水。 她作为家族里备受万众期待的小女儿出生,父亲手握强权却对她独独宠溺纵容她一人,几位哥哥也从来都抢着争着照顾她,保护她。向婉长了一张古典美人的脸,清纯又婉约,一如她的名字。柔弱的外表让她即使在父兄不在的时候,也常常受到身边人的眷顾。 她极其幸运,极其幸运。 向婉二十四岁以后的人生更加顺遂如水。 在二十四岁那年,她遇见了刚从英国留学回来的盛绍华,对他一见钟情。 哥哥们敏锐地觉察到她的心事,并告诉她盛绍华也心悦她,于是一场世纪美谈盛于浦海的上流社会,人人都在讨论她和盛绍华的婚事。 哥哥们又告诉她,淑女是需要先提前一年订婚,才要结婚的。 她足足在家里又等了一年,精心地策划着她从小就梦寐以求的婚礼。 果然,她的婚礼没有让她失望。 他们在欧洲古堡里交换誓言,在万人见证里接吻结婚。 婚后,盛绍华与她一同致力于慈善事业,将慈善融入进盛家的事业,他们举案齐眉,琴瑟和鸣,从不争吵,盛绍华几乎好的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甚至幸福的生活让盛绍华在步入中年的时候发胖了起来,但向婉也毫不在意。 她以为她的生活会一直这么幸运下去,毕竟她也一直都这么幸运。 窗外的樱花开了,粉色的花瓣在春风的吹拂下摇摇晃晃地落到翠绿色的草坪上。 这两个月以来,每天晚上她都梦见儿子拉着小程向他们走来的那一幕。 “爸,妈,程欢怀孕了,孩子是我的。” 向崇盛的声音就像来自天外飞仙一般遥远。 “我要对他负责,我要他生下这个孩子,我还要和他结婚。” 字,倒还是中国字,但连在一块,她就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段话了。 她和丈夫就傻站着,呆不愣登地静静听着向崇盛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 当然,向崇盛有选择性阉割掉了不好的内容,将剩下的部分包装成了一台祝英台与梁山伯的越剧。 她是怎么也想不到,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美丽少年,竟然会是一个双性人,那简直是只有在哗众取宠的新闻里才能听一耳朵的怪闻,而今却发生在自己的家里。 向婉自认自己和丈夫都是开明的家长,在她与闺蜜的茶话会里交流育儿心得时,她都是在心里默默否认那些残酷到近乎如同选拔文状元武将军的军事化教育,而是鼓励向崇盛自由地野蛮生长。 她希望她的孩子自由,不要有任何拘束地飞翔。 但不是像今天这样,不仅在家长的眼皮底下偷尝禁果,而且还是无法用任何言语定义的诡乱关系。 向婉叹了一口气,浓香的中药重新煮了起来,客厅里都弥漫着一股烧白了的甘草味。 盛绍华与向婉究竟是好说话的家长。他们的条件一退再退,最终在向崇盛的谈判和威胁下,双方达成了「两人成年后再结婚,程欢休学生孩子」的共识。 向婉随即安排了一家私人医院,找了自己最信任的医生为程欢秘密地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那也是她第一次看到程欢的身体,上半身全然是个正常男性的模样,下半身却奇异地长出了雄性与雌性的双重性征。 胎儿很健康,暂时没有出现任何的畸形,向婉松了一口气。 她甚至天真地妄想程欢嫁进盛家或许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程欢是个知根知底的好孩子。作为妈妈,她也能看出来向崇盛是真的动了心动了情,她希望儿子开心快乐,就如同世间上的每一个平凡的母亲。 可是每当午夜梦回,她又会挣扎在向崇盛拉着程欢的那个晚上。 程欢一直垂着头,阴影氤氲了他的神情。她梦见程欢变成了一只浑身长满了刺,流着黑色脓血的怪物,侵吞了她的儿子,她的丈夫,她的一切。 说不出的担忧深深地扎在向婉的内心深处。 她会被吓出一身冷汗,醒来,又疲倦地浅浅睡下。 周而复始。 * 程欢的肚子已经明显隆起了一个弧线。 不同于前四个月还算平坦的小腹,孕中期的肚子存在感强烈到无法让人移开视线。 尤其是出现在一个少年身上。 程欢仍然住在自己的房间里,阳光透过灰色的纱落在地板上,形成一个一个画着圈的光影。他蜷缩在巨大的摇椅里,努力佝偻着身子,似乎下意识地想隐藏自己的腹部。 怀孕远比他想象得来的可怕。 起初他以为那昏天黑地的孕吐期已经是最痛苦的时期了。 但是熬过那艰难的三个月后,日渐膨胀的肚子,酸涩疲惫的腰肌,以及肚子里时不时会传来的小动静,却才是真正的噩梦。 他再也没办法看任何的带有反光的物体。 全身镜里赤裸的他,有着干瘪苦瘦的四肢,饱满圆润的腹部,畸形诡异的下体。 这不符合常理的恐怖画面让他尖叫着打碎了镜子,撕心裂肺地叫喊着乱挠自己的肚皮,直到女佣进来把他按住,对胎儿无害的镇静剂被打进血管里,程欢才能获得片刻的安宁。 他肚子里有一个小怪物。 这样的认知让程欢感到恐惧,忌惮,慌畏。 精神疾病就像是毫无征兆,又像是预谋已久地出现在程欢身上。 心理医生给出的诊断是不明原因的「认知障碍」。 程欢疯了。 这个事实心照不宣地流传在这个家里的每个人心上。 他疯狂地砸着房间里每一个可以映照出的影子的物体,马克杯,浴室的镜子,电视机,就连玻璃都要被灰纱好好地遮住,否则这个房间都要被他砸成露天的。 程欢的疯是间歇性的。 有的时候他又会能恢复正常,安安静静地躺在摇椅上,仔仔细细地端着外国名著,认认真真地阅读,那往往是他从书房里精挑细选的。程欢偏爱看拉美文学,那些魔幻瑰丽的文字,读书的时候,窗外透进来的光辉会笼罩在平静的他的身上,就像是圣母玛利亚在拥抱他。 春季学期已经开始了,向崇盛正常地回到了学校,这是他与父母的约定。 盛绍华对外宣称,程欢因病暂时休学,盛家会一如既往地支付所有的开销。 而真正的消息,被严防死守在这座庄园里。 程欢成了盛家的最高机密。 一时,坊间又大赞盛绍华是真正的慈善企业家,他的名声又上了一个台阶。 这些程欢都是不知情的,不知道是不是肚子里的胎儿与母体竞争养分,或者是胎儿释放了某种如同毒药般的激素,寄生操纵了母体的大脑,让程欢无法思考是否应该继续留下这个肚子里的怪胎,无法思考与自己相关的种种事情,只能整日的奔波在「疯了」与「尚未发疯」之间。 向崇盛辞去了所有在学校里被委任的职务,也毫不犹豫地退出了篮球校队。除了上课以外,他每天都尽可能地花更多的时间陪着程欢,因为只有在向崇盛抱着他的时候,程欢才能获得片刻的清醒。 吱呀一声,门开了。 放学回来的向崇盛刚安慰完母亲,端着熬好的汤药,打开了程欢的房门。 微光洒在程欢纤长卷翘的睫毛上,程欢睁开还闪着星光般璀璨的眼睛。穿着奶白色的足以遮掩住他孕肚的长袍的程欢静谧地侧躺在摇椅里,温柔得像个落入凡间的天使。 “你回来啦?” 狭长的狐狸眼里是满目的柔情,程欢的神色好似在欢迎凯旋归家的丈夫,红褐色的木质书皮的书被他随意放在椅子的空白处。程欢轻轻枕在自己的手臂上,眼下的泪痣在光影里忽明忽灭。 “嗯,我回来了。” 门关上。 好像,梦魇不复存在。 24/春光 清醒时的程欢像一只爱撒娇的小猫咪。 “那个药好苦,我不想吃。” 他懒洋洋地躺在向崇盛的怀里,向崇盛的手插在他柔软的发丝之间。程欢的头发有一阵子没剪了,都快长到肩膀上了。 药被放在了床头柜上,正冒着白白的热雾。 “乖宝贝,吃完了我给你剥蜜饯吃好吗?”向崇盛无奈地和程欢商量着,宠溺地顺着他的头发,另一只手则轻轻地拖着程欢微微下垂的肚皮,以减少程欢腰部的酸痛和累赘感。 程欢的桃花眼转了一转,扇子般的睫毛抖了两抖,嘟着嘴抱怨道:“上次那个蜜饯上面的蜂蜜好少,都冲不掉药的苦味。” “所以我特意去六芳斋排了一个小时的队给你买了更新鲜更好吃的果子。”他捏捏程欢嘟起来的小脸,摸上去都没几块肉,又心疼地搂紧了程欢,“如果你每天肯吃多一点,也就不用喝这幅药了。” “你又早退了?”程欢捕捉的却是向崇盛话里其他的信息,他好心情地眯了眼,细长白嫩的腿暧昧地缠上向崇盛的腿,手也不安分地四处摸弄着。 自程欢怀孕之后,他的性欲似乎被激素水平所影响,总是很高涨,但向崇盛担心孕期做爱会伤到程欢的身体,所以都是以尽量满足程欢的欲望为先,经常在程欢高潮之后就强行把还没射的鸡巴拔出来,或是干脆只用手解决程欢的需求。 因此,撩拨来得异常容易。 程欢感觉到了硕大的硬物正火热地顶着自己。 他侧过头靠在向崇盛的肩头上,从这个角度能看到他清晰的下颌线,高挺的鼻梁骨。 真好看。 程欢忽然从心里升起了无端的嫉妒。 为什么同样是盛绍华的儿子,他就因为长得“娘炮”而被别人欺负,而自己做梦也想拥有的骨相皮肉却长在向崇盛身上。 程欢握紧了拳,有点长的指甲几乎都要嵌进肉里。 他微微扬起头,咬上向崇盛的嘴唇。 津液交换在两人的口腔间,程欢吻得激烈,就像非要和对方分出胜负一样;而向崇盛则克制得多,尽管他的呼吸已经凌乱不堪。 过了春分,白天变得很长。 樱花还在疏疏地落。 夕阳拉到地平线端上,浓烈的光穿过玻璃和纱窗,投影在两个人的身上,拉出长长又斜斜的影子,他们交融着。 感觉快呼吸不过来了,程欢先停了下来,他半眯着眼,挂在向崇盛的身上,喘着气。 但他还没有休息多久,嘴又被堵上。 苦涩温热的液体猝不及防地送进嘴里,程欢觉得自己天灵盖都要给中药药材熬煮过后的气息给熏坏了,他立刻忿忿地用力捶打向崇盛的胸膛,对方却好像毫无知觉似的,只是专心给他灌药。 “你这是耍诈。”程欢不高兴地推开向崇盛,赌气似的钻到被窝里,还拿被子盖住脑袋,只留个小屁股冲着他。 过了一会儿也没等来向崇盛卑躬屈膝的道歉,沉浸在黑暗里的程欢只感知到了窸窸窣窣的动静,是向崇盛走开了。 但还来不及程欢恨恨地腹诽他,向崇盛很快又回来了。 程欢生气地掀开被子,露出一张被闷坏了的潮红色的脸,刚想生气,嘴里却被喂进一颗蜜饯,甜丝丝的,不是劣质糖精的甜,而是能品尝出春天芬芳的浓厚自然的甜。 向崇盛眼睛弯弯,嘴角也勾起了好看的弧线。 看在蜜饯的份上,这次就勉强原谅他吧。 程欢心想着。 “甜吗?”向崇盛明知故问,像只求夸的小狗一样,想听听来自主人的表扬。 程欢咽下果脯,起身靠近向崇盛,他坐在床上,脸贴着向崇盛的下半身,手则探到向崇盛仍然肿胀的部位:“甜是甜,但还没有这根棒棒糖甜。” 向崇盛倒吸一口凉气,鸡巴也被说着骚话的程欢刺激得又大了一圈。 “小狐狸精。”他小声地吐槽一句,就准备去浴室解决一下小兄弟的需求,程欢眼疾手快地拉开向崇盛裤子的拉链,拉下他的内裤。 雄赳赳气昂昂的肉棒猛得弹到程欢的脸上,他一口含了上去。 许久没受到刺激的鸡巴被这样猝不及防地一舔,向崇盛爽到闷哼一声。 虽然理智告诉他现在应该拔出自己贪婪的肉棒,迅速地撸出那该死的精液,但他是在贪恋程欢口腔里热融的温度,黏湿的口液倾吐在龟头上,程欢用力地吸着他,嘴巴就像是真空负压的容器,还吊着眼斜斜地望着他。 后面发生的事情真不是向崇盛能控制的。 好吧,或许他能,但他打心底里地不想。 程欢把他压在床上,主动地褪去睡袍,挺着圆滚滚的肚子骑在他的身上。 向崇盛本来还想说要不还是走后门吧,但心急的程欢还没让他把话说出口,就扶着火热的性器坐了下去。 “啊……啊……就是这个……好舒服呀……” 高水平的孕激素让小穴变得比以前肥厚多汁了,根本还没怎么碰触的敏感幽径分泌出了一滩又一滩的花液,空虚被满足的瞬间,程欢爽到仰头小声地哀鸣。 好色,好美。 向崇盛就看着挺着孕肚的程欢一手抚摸着自己的幼小肉棒,一手按在他的腹肌上,浪情地扭动着腰和臀,小穴比原来稍微松软了一些,可以更顺利地吞吐下他的巨物,向崇盛几乎快要爱死了现在的程欢。 主动上下套弄肉棒,骑乘着自己的爱人,逐渐与在海岛看星星那夜重叠。 春日里的蝴蝶纷飞在百花之间。 脆弱又易碎,易碎又美丽。 向崇盛醉倒在春天的程欢里。 这个姿势进得太深,龟头的顶端抵住了子宫口上,敏感的神经末梢传导着兴奋介质,四通八达地在程欢的身体里奔跑,一路攀升至大脑。程欢蜷缩着脚趾尖叫潮吹了,淫液从交合的部位喷出,穴肉蠕动着吸缩着向崇盛的肉棒。 见人肉按摩棒的任务已经完成,向崇盛刚想把鸡巴抽出来,程欢却微恼地夹紧了腿。 “我还要。” 真是一只任性的小猫。 “我动好累的,你来动嘛。” 还是一只爱撒娇的小猫。 向崇盛缓缓抽送起自己的性器,程欢舒服得眯起眼睛。 或许是也感受到了母体的兴奋,程欢的肚皮上突然微微凸出来一个小小的拳头形状。 程欢正沉浸在性爱的快感中,并没有察觉到胎儿的异动,但这一幕却被全数收录在认真欣赏美景的向崇盛的眼里。 心尖被柔软的羽毛扫过。 他从未见过胎动,程欢在大部分时间里都穿着长袍遮掩着肚子,瘦弱的他甚至在衣服地掩盖下看不太出怀孕的痕迹。 但是现在。 向崇盛痴迷地伸出手,贴上那一小块凸起的地方,不知为什么,他坚定地认为那是宝宝的手,那是他的孩子,第一次和他打招呼。 像是感受到了爸爸的回应,宝宝又顶了顶程欢的肚皮,兴奋地对爸爸问好。 在此之前,向崇盛对于他和程欢的孩子并没有实际的感情,更多的是爱屋及乌的纵容,对程欢的妥协;但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感受到了那一份血缘的联结,他似乎真的已经做好了当父亲的准备。 在这个瞬间里,向崇盛决定了——无论未来发生什么,他都会保护好程欢和他们的孩子。他要用自己的肩膀支起这个小小的家,用自己的手臂为程欢和宝宝遮蔽风雨。 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感动淹没了他,向崇盛起身抱紧程欢,他们还保持着紧密结合的姿势,程欢的头发上满是汗水,而他的腹肌正贴着程欢的肚子。 这是第一次,他真切地明白了他们马上就要是一家三口的事实了。 向崇盛深情地吻住程欢的唇,打心底里乞求神明请将这一刻拉至永远,让他与程欢再也不要分开。 屋内屋外,春光无限。 25/红黑 “哇,程欢真的很适合穿小裙子呢!” 四(二)班的为毕业典礼献上的节目是儿童话剧《白雪公主》,班主任创意地将男女生反串,让班里的小姑娘们扮演小矮人和王子,让班上的小男生扮演公主和王后。 “真的呢,程欢好漂亮呀!” 女孩子们围着程欢叽叽喳喳地议论纷纷。 “哼,还不错吧。” 隔在外圈的男孩子们则是装作不屑一顾地冷哼着,眼睛却止不住地向程欢飘去。 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吹弹可破的皮肤,粉若樱桃的嘴唇,程欢的公主的扮相实在太吸睛,尽管在对审美还是懵懵懂懂的孩子之间,都朦上一层难以磨灭的惊艳。 小程欢红着脸低着头,忸怩地捏着裙角,站在人群的中心。 他从来都只听过别人骂他娘娘腔,这还是第一次别人因为他的外貌夸奖他。 春天来了,被冰冻的小溪破了冰,温暖的溪水叮叮当当地流进小程欢的心池里,他被夸得不好意思,也第一次有了一点骄傲和自信。 在一片称赞声里,程欢欢快得像只花蝴蝶,一路从小学跑回妈妈的裁缝铺里。 程欢跑得太快了,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老师给试的妆都没有舍得擦掉,脸颊上红红的都不知道是腮红还是跑太快喘出来的嫣红。 跑到裁缝店门口前,他不由地把脚步放缓了,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往前走,直到走到妈妈面前,才敢怯生生地鼓起勇气抬起头问:“妈妈,我被选择演《白雪公主》了,同学们都说我好看,我这样好看吗?” “谁让你穿裙子的?” 妈妈的声音严厉而颤抖。 还没等程欢反应过来,一个火辣辣的巴掌就打到程欢的脸上,一把将程欢扇到地上。 街上熙熙攘攘,街坊邻居都噤声出来看热闹,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挠。 程欢被扇得晕头昏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往脑袋上涌,但随即他又被重物压住,巴掌一个接着一个地往程欢脸上扇。 “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一个男孩子穿什么裙子啊?你是男是女啊?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是妈妈骑在程欢幼小的身板上,当着街上或陌生人或熟人的面前,疯狂地殴打撕扯着程欢。 程欢的耳朵只听到衣服布料传来撕裂的声音,面部都是热辣辣的红肿的疼痛,空气吹到他裸露的肌肤上,孩子的自尊心让他害怕地哭出来。 “呜呜……妈妈,呜呜……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但是田彩菊并不听他的解释,将程欢身上的裙子扯了个精光,就连围观的群众都不忍窃窃私语。 “你是男生还是女生啊?我问你啊?”一向温柔的田彩菊狰狞着捏着程欢身上的嫩肉,被掐过的地方立刻变得又红又紫。 “呜呜……男生,男生,我是男生,妈妈……程欢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世界变成了黑白胶片的颜色,妈妈身上的线条变成了孩子笔下画得胡乱一气的蜡笔黑团,妈妈好像被动画片里的哥斯拉吃掉了。 我再也不敢了,妈妈,我再也不敢了。 程欢就连哭都不敢哭得太大声,他怕妈妈会更加生气。 我是男生。 我是男生。 我是男生。 * “我是男生!” 程欢在梦里惊叫出声,自己倒是没醒,反倒把向崇盛给惊醒了。 因为要在夜里守着程欢,他这段时间睡得都浅,醒得也比原来都容易。 为了不压着程欢,他每天都是从后面环抱着程欢睡着的,程欢又在梦里哭了,他只能轻轻拍着程欢,耐心地安抚他的情绪。尽管这段时间一直在喝安神定心的药,但程欢晚上仍然会说些梦话,什么类型的都有,常常前言不搭后语。 但是在程欢所有的梦话里,出现频次最多的还是「妈妈」。 「妈妈」,程欢应该没有「妈妈」才对。 不过,程欢身上的谜团的确太多,或许那份简单的档案里并没有挖掘出足够深入的背景,毕竟连程欢是双性人的事实,也没有被调查出来。 向崇盛旁敲侧击过程欢的梦,但程欢每次醒来后都对自己说过梦话这件事情没有丝毫印象;他也拜托过心理医生帮程欢做一些治疗,可医生说程欢有着极强的心理防御机制,极为抵抗他的催眠。 考虑到程欢的精神状态,向崇盛最终还是选择私底下偷偷调查程欢在贵西的过去。 或许是感受到了向崇盛身上的温暖,程欢梦呓了两声,平静了下来。 一个吻轻柔地落在了程欢的发梢间。 向崇盛不想让程欢觉得自己是不信任他。 他只是想要更了解一点程欢,这样他也能更好地保护程欢。 * 叶思宇的父母表面上是做娱乐公关的,实际上私底下是专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背景调查服务的。向崇盛不想把调查程欢这件事情闹公开,更不想让向家人知道,于是暗地里委托了叶思宇,要求他务必要低调地调查程欢的身世。 “队长,一个月真的不可能。” 盛父去谈业务了,向母则去与其他贵妇人开茶话会了。 程欢还在房间里小憩,家里的佣人也纷纷午休去了。 整个盛宅里安静得好像空无一人,只有书房传来了细微的谈话声。 叶思宇坐在褐色的软沙发里,手上握着刚泡好的红茶,无奈地抚着额。 “那你要多久?两个月?三个月?”向崇盛站在书架前,打量着书架上的书籍,微微落了灰的是程欢不太爱看的书,而上面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地则是程欢偏爱看的书。 叶思宇思索了一会儿,将茶杯放回茶托上:“如果大张旗鼓地调查,我是一个月就能给你答复,但是你又要求秘密调查,那这个时间我就不能保证了。” 向崇盛皱了皱眉,透明的玻璃板已经被工匠拆掉,因此他并不能看到自己此刻纠结的神情,思索了半天,他才叹一口气,说:“好吧,那你尽快给我结果,但是第一要务是隐蔽性,不要被别人发现了。” “我知道。”叶思宇温和一笑,“我办事你还不放心吗?” 向崇盛还没回答,书房的门就被人敲响。 “少爷,郑医生那边来了电话。” 是管家保罗的声音,给少爷报告着程欢心理医生的来电。 “对不起,我先失陪一下。”向崇盛理了理领子,抱歉地点了点头,然后飞快地走出了书房,与保罗一前一后地向楼下大厅走去。 叶思宇先是安静地等了一会儿,但是向崇盛迟迟没有回来。 就在他感到百无聊赖,准备看会儿书架边上的报纸时,忽然听到了书房外的某处传来了东西破裂的声音。 下意识地,叶思宇离开了书房,那摔东西的声音还在继续,他循声而至,走到了一扇小门前。 他的手握在了铜质的门把手上,犹豫着是否要开门,但屋内的动静愈发大了,叶思宇在心里默默说了一声对不起,果断地推开了门。 门内的景象让他几乎惊呆了。 那是已经许久未见,对外宣称正在养病的程欢,他正抱着一个花瓶,作势要往地上砸。而地面上,则是各种家具的碎片,一片狼藉。程欢凌乱着头发,脸上满是泪痕,嘴里也在嘟囔着他听不懂的疯言疯语, 而更让叶思宇觉得魔幻的是,程欢的肚子竟然变得十分巨大,几乎……几乎就像怀了孕一样! 这就是程欢生的病吗? 向崇盛从来闭口不谈程欢的病情,即使他们几个之前想找机会来探望程欢,队长也总是说程欢的病需要静养,以此为借口回绝他们。叶思宇想着,无论如何,就凭着自家队长对程欢的那份爱意,和盛父向母一贯的善良慈悲,程欢一定也能安然无恙地度过这不幸的病情。 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 他眼睛向下看,程欢的白皙细瘦的脚踝上系着一条绸布带子,一路牵到了床头,间边露出的红粉勒痕表明这绝非一天两天能印出来的痕迹。 程欢也怔怔地看向叶思宇,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仓惶地扔掉了手中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咣当一声又碎了一地。程欢就好像无知无觉一样,踩着满地的碎片,连滚带爬地就朝着叶思宇这边跑来,但脚上的带子限制了他的行动,他踉跄了两步,差点摔到地上,叶思宇赶忙上前接住他。 “救我!” 程欢死死地抓着叶思宇袖口的布料,一双含情的狐狸眼里此刻全是泪。 “救我!思宇,救我!” 26/World War II “你说……精神分裂症?” 向崇盛感觉自己头都晕了,他拿着座机的听筒,整个人僵得像一座雕塑。 “是的,患者的症状高度怀疑是精神分裂症,这种病症往往还会伴随着幻听、自残的等症状,而且经过我们与美国那边的专家综合评估,一致认为患者罹患的是伴有认知障碍的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说,患者倾向于出现认知功能障碍,在记忆处理方面容易出现偏差。程先生表现出来最为明显的症状就是记忆认知错误,尽管我们没能执行催眠疗法,尚不能清楚是哪些记忆出现了混乱和错误,但是能够确定的是,患者的症状一定不是从最近开始的,而很有可能是从很早以前就有迹象的。” 郑医生的每一句话都像庭审现场的大法官在宣读判词,向崇盛握着听筒的手愈发地紧。 “原因呢?程欢为什么会得这种病?他很聪明……成绩也很好……平时也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啊?” “程先生的早期症状可能并不明显,尽管已经产生了记忆错乱,但这个在日常生活中是不会得到显著表现的。至于为什么患者现在表现出了更多的精神分裂症状,也许是因为高水平的孕激素刺激了病患大脑的某些区域的受体,使得病情恶化;也有可能程先生并不能接受自己怀孕的事实,而这种认知偏差导致了他的病症加重。” 向崇盛呼吸一凝,他后脑勺的神经隐隐作痛。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程先生罹患的这种亚型很有可能是伴X染色体遗传病,如果我们能得到程先生母亲的血液样本,应该能对于后续的治疗,有着进一步的帮助和探索。” “谢谢你,郑医生,麻烦你们团队了,我会尽量找到程欢的母亲,辛苦你们了。” “不客气,向少爷,这都是我们份内的事。” 向崇盛挂了电话,忧心忡忡地看着老式电话上的金属转盘,陷入了沉思。 “少爷,”保罗走了上前,打断了向崇盛的思绪,“叶少爷已经离开了。” 向崇盛点了点头,他实在无暇顾及叶思宇了,他现在只想回到程欢身边,好好地抱抱他。 房门大敞着,屋里遍地的狼藉,家里的佣人默默收拾着地上的碎片,程欢蜷缩着躲在摇椅里,背后的窗帘盖得厚厚的,严严实实得一点光都不透。 他踩着碎片渣,走向程欢。 程欢此刻就像一只从笼子里出逃的小兔子,颤抖地畏缩在角落,似乎只要稍微大一点的动静就会把他再度吓跑,而向崇盛就像是极为耐心的伺主,一点一点地靠近。 “没事的。” 向崇盛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不可闻,但又那么坚定地流泻到程欢的耳朵里。 “没事的。” 他的一只手臂穿过程欢的腋下,另一只手臂勾起程欢的膝盖弯,像是对待易碎的文物一样小心又珍惜。 “你会好起来的,我保证。” * 月份越大,程欢就病得越厉害。 他就像没有几年好活的绝症患者,身上骨瘦如柴。他把自己封闭在只有他一个人的世界里,现在哪怕是向崇盛接近他,他都会呲牙咧嘴,如同一只身上穿满刺的刺猬。 晦涩的灰色笼上了这个家。 盛宅就像被水鬼的大手拖进了深不可测的脓臭血海里,肺部和口鼻都浸满了名为绝望的黑色液体。 向婉也病倒如山去,盛绍华为了照顾她,暂停了手上所有的案子,带着爱妻去了郊区的别宅静养,家里的佣人也被分走了一大半。原本还算热闹的盛宅瞬间变得冷清了许多,就连前坪的草生出来,也没能有园丁来及时修剪。 好好的一个家,几乎就变得摇摇欲坠了。 郑医生对极度抗拒治疗的病人也是束手无策,镇静剂一针一针地打下去也没有尽头。 就算孩子生出来,程欢恐怕也废了。 几乎所有人都在拐弯抹角地和向崇盛表达这么一个意思。 痛苦和自责跑遍了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如果当初程欢要是没有怀孕,或者他强迫着程欢去堕胎,是不是程欢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叶思宇那边也没有消息,寻找程欢母亲的事情悬而又悬。 向崇盛轻轻地摸了摸程欢的头发,现在的程欢就连尖锐的东西都见不得了,自然也剪不了头发,长过了肩膀的柔软长发垂在他苍白的脸颊上,尽管瘦成这样,程欢还是美得如同希腊神话里的阿多尼斯一样。 他的双眼没有任何光彩。 长时间困在梦魇里,程欢早就分不清现实与虚幻的交界了,于是除了发疯的时候,他就是像被切断电源的机器人一样目无表情失焦地盯着某一个地方看。 临产期越发接近,就连长袍都遮不住隆起的肚子了,肚子里的宝宝似乎也察觉到母亲的异状,安安静静的。 “我去给你热杯牛奶,好吗?” 明知道程欢不会回应,向崇盛还是问了。 他勉强抿了一下嘴角,假装程欢跟自己说了一句好,悄悄退出了房间。 经过二楼的长廊时,女仆忘记关上的上窗吹来的长风拂开了窗帘,向崇盛刚想上去关好窗子,却无意间看到了屋外满天的星光。 七月份的星星是最明亮的。 “你知道吗?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可能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消失了。” “有些星星可能距离我们几十光年,而有些星星可能距离我们几十亿光年。它们在膨胀收缩之间,朝着银河放出光芒,但当人类真的察觉到它们的时候,却可能早就变成冰冷的白矮星,或者坍缩成黑洞消失在宇宙当中了。” “延迟的星光就像是往无人区拨打最后一通求救电话,无论怎么等都是无人接听。听上去是不是有些可怜?” 昨日的美好全都揉碎在了夜风里。 这么久了,程欢不知道哭了多少次,妈妈不知道哭了多少次,就连爸爸,都偷偷背着妈妈流过眼泪,可是他没哭。 向崇盛捂住脸,眼泪顺着指尖的缝隙间滑落。 从来都是风轻云淡,好像世界皆在他掌间的天之骄子,第一次尝到悔恨的滋味。程欢是不是也曾经很努力地给他发出过信号,只是他错过了那通求救电话。 神啊,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啊,能不能让程欢好起来。 我愿意用我的一切去交换,外貌,财富,名誉,总之什么都可以,一切只要是我能拿出来的,我都愿意放在天平的另外一端,与您交易。 求求您,让程欢好起来。 * 不知道是否是神明真的聆听到了他的祷告。 临近生产前的几天,程欢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 他吃得也比原先多了,每天也能正常说话了,甚至有时候还能笑一笑。 预产期前一天,程欢就住进了私人医院的总统套房里,里外里三层都被盛绍华派来了保镖,防止有或记者或向家或别家的势力发现程欢的可能。 毕竟18岁的贫困少年怀了17岁东家儿子的丑闻一旦被曝光,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预产期的当天,更是由盛绍华本人亲自坐镇,以防有任何可疑人物进场。向婉本来也想来,但盛绍华怕途中出什么意外,到时候向婉再一受刺激,场面会更加混乱。 医生护士都是他塞了大价钱签了保密协议的,他们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专业而快速地在产房内外拿着医疗器械进出。 程欢的肚子是在午夜突然发动的,来势汹汹,几不可挡。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产房里传来程欢撕心裂肺的叫声,他从来没有想过宫缩竟然可以这么疼痛,事实上这是因为他的子宫比寻常人要偏小一些,连怀孕本身都算是极为困难的,可遑论生产。 一旁陪产的向崇盛心如刀割,他巴不得现在躺在手术台上受苦的人是自己。 “你们怎么还不上无痛啊?”向崇盛急得直跺脚。 旁边抱着托盘的小护士像是被他吓着了,干巴巴地说:“起码要三指才能上无痛……产妇现在宫口才刚开……” 羊水泊泊地从两股间流下,程欢翻着白眼狂流眼泪,他飙着口水,痛苦地揪着床单大喊—— “叫盛绍华进来!叫盛绍华进来!!!” 这下就连陪产的向崇盛都愣住了,他没有迟疑,赶紧喊坐在门口的父亲进了产房。 “我的枕头……枕头底下!程韶……妈妈的日记……你去看!你去看!” 这支离破碎的话让所有人都摸不着头脑。 唯有盛绍华像是被雷击中一样,平时总是保持着绅士风度的「盛总」,猛得夺门而出,朝着程欢的套间飞奔,那模样狼狈得像条笨拙的沙皮狗。 “你也去……向崇盛……你也去!” 程欢用尽最后一点余力推搡着向崇盛,生产的疼痛让他满头大汗,潮红色的脸斑驳不堪。 向崇盛不敢违抗,程欢今天难得的清醒,他真心的希望这份清醒能保持到程欢生产之后。他从产房里退了出去,医生护士在他走后将程欢围成一团。 他是注视着程欢向后退的,直到再也看不见程欢。 不知道为什么,从这一秒开始的每一步,向崇盛都觉得格外漫长。 医院惨白的灯光打在他的头顶,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程欢的病房。 冥冥之中,他隐隐觉得有什么东西就要破壳而出了。 门大剌剌地敞着。 窗外的月亮将盛绍华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男人拿着一本皱巴巴的烂本子发呆,红透了的眼睛对上儿子的困惑的眼神。 向崇盛从未见过如此失态的父亲,更未见过父亲能够如此失态地咆哮。 “不能生!” “不能生!!!” “这个孩子!不能生!!!” 27/东篱 折起向家的警告信,程韶彷徨地看着面前起皮发霉的残破墙壁。 寒酸的出租屋里只有一室一厅,他就连深夜写教案都只能就着一盏昏黄的灯埋头苦写。 怀着孕的爱人正在床榻睡得安稳,甚至还打着香甜的轻鼾。起初她还会抱怨这灯晃得她睡不着,到现在却已经完全适应了就着灯睡觉,程韶心里像是被蜱虫咬了一样,又酸又痒。 他轻轻摸了摸爱人的小脸,心里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程韶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正面是字,背面是花。 字是男孩,花是女孩。 他将硬币抛出,硬币在空中旋转,又掉在他的掌心里,他在看清楚之前就攥紧拳头,然后才放在桌面缓缓摊开。 字朝上。 程韶叹了一口气,命运做出了它的抉择。 他的钢笔吸满了墨水,龙飞凤舞的字在纸上晕开。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 彝区,贵西最神秘的自治区。 传说那里的姑娘个个美若天仙,那里的小子人人力大无穷。在整个华夏平原,彝区是少有的还拥有着完整的少数民族文化体系的原生态部群。而最令无数医者向往还当属深藏在彝族内部的彝药配方。传说中彝药可以逆生死,治百病,转性别,延寿命……药方只能由历代的族长保管,代代传承,是绝对的不传之秘。 他们极少与外界交往,将生活维持成最原始的模样,怡然自乐;他们也排斥着外界,如同桃花源不曾对陌生人开放一般,彝族人也从不希望与庸俗的主流社会融合。 当然,也并非是所有彝人都这么想。 “阿鞠,你就这么走哩,族长要是怪罪下来,我怎么办哩?” 细窄的无人小路里,传来两人交谈的声音。 阿彪托举着美丽的少女,少女坐在阿彪的肩头上,嘴里衔了根草,她不耐地拍了一下阿彪的后脑勺。 “笨死你算了,你不要跟别人说见过我就是了。” “阿鞠,外面的世界究竟有什么好的哩,那边臭烘烘的,哪里有我们这美哩。” “哼,你要是被阿妈天天逼着学什么毒草什么秘药,我看你想不想跑。” 少女洁白的脚丫子晃呀晃,语气里全是抱怨。 “阿鞠,你是下一任族长哩,你肯定要学会这些哩,不然族里的生病的老人家小孩子该怎么办哩?” “我不管,我才不要做族长,我要自由!你懂吗?自由~” 她骑在阿彪身上,张着双臂,像要冲破云层的白鸽,大而狭长的眼里洋溢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密且卷翘的睫毛上沾着点点刚刚从树梢上落下来的细微花瓣。 山谷回荡她银铃般的笑声,树繁密地生长着,绿荫蔽着纤细的她。 婇鞠期待着彝族以外的世界。 然而外面的世界并不如婇鞠想得那么美好。 刚出来没几天,婇鞠从妈妈那里偷出来的钱就被无良的房东骗了个精光。她没有身份证,又来路不明,连餐馆都不要她做帮手,为了生存下去,婇鞠只好就地取材,很快掌握了城市黑暗面里的另一个技能。 那天,她正在装作若无其事地跟在一个满面富态的大老板身后,趁着别人谈生意的功夫,手不安分地摸上人家后腰的钱袋子上。 就在婇鞠要得手的时候,一个玉面书生从天而降。 “姑娘,你的钱包不小心掉了,还给你。” 棕色的皮质钱包,看起来就价值不菲。 而且这做工和走线一看便知是男性专用的,显然,这钱包是男人自己的。 天底下竟真有这么傻的人,居然试图拿自己的钱去挽救所谓的“迷途少女”。 怎么会有人比阿彪还笨啊?婇鞠心想。 她抬起头,却愣住了。 温润如玉,郎艳独绝,浛光耀目,灼灼其华。 这些美好的词语好像就是专门为眼前的男人定制的一样,只一眼,婇鞠就无可自拔地沉浸在他身上,一如醉海的鱼。 婇鞠忽然想起她原来看过的那些爱情小说,那是阿彪趁着每个月去贵西采买的时候,偷偷摸摸帮她带的,里面那些贫苦善良的女主角都会有一个属于她们的自带闪光的王子来拯救她们的命运。 怀春的年纪,怀春的少女。 婇鞠也像无数因为这些言情故事而期待爱情的女孩们一样,在悠然的东篱下,猜测着自己的那个命中注定会是什么模样。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那些幻想都成了真,她的王子来到了她的世界。 婇鞠决定隐瞒她其实已经偷过好几个人的钱包的事实了。 她接过钱包,促狭一笑,问道:“多谢多谢,不知这位公子姓甚名谁,家在何处?哪日我好去登门拜访,回报公子的恩情呀?” 她故意装作戏曲里的唱腔,那是她在茶楼踩点的时候跟着台上的唱曲人学的。男人白净的脸上蒙了一层红云,他身板挺拔,虽然身上穿的简朴,却也盖不住他浑身的贵气。 “小生……程韶,姑娘不必这么客气。”他顿了顿,脸上的红晕更浓了,“请问姑娘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婇鞠。”她眼睛转转,看到男人身后红底黄字的标语,上面写着「种田种树能致富」,狡黠地笑了笑,“田彩菊,我叫田——彩——菊——” 「乌蒙婇鞠」这个名字从这一天起成为了历史,自那以后,就只有婇鞠自己给自己取的「田彩菊」,这个又土气又诗意,代表了浪漫与自由的名字。 一个南下逃婚的富家公子,一个北上离族的首领嫡女。 阴差阳错地,谁都没用自己的真名,却对彼此都一见钟情,在贵西这个小城里激情浓烈地谱下一曲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的真挚恋曲。 90年代的边境城市落后,地方管理又混乱,田彩菊没有身份证也算不上特别稀奇的事情。他们因此没有领证,只是简单的举行了一个婚礼,嫁衣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现改的,场地还是在自己租的破房子里办的,婚礼的见证人也只有他们自己。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觉得很幸福。 程韶靠给镇上的中学教书为生,薪资微薄,清贫但不算太过拮据;田彩菊则从街坊邻居那里接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彝族人的手灵巧,她要价又便宜,生意也算不错。 他们闪婚的第二个月里,田彩菊怀孕了。 原本从来都是十指不碰阳春水的田彩菊也学会了做菜,她还不准程韶给她帮忙。 其实田彩菊做出来的菜基本都要么半生不熟,要么烧焦炒烂,但程韶每次都是照单全收,笑眯眯地把妻子烧出来的菜吃得一干二净。 程韶任教的学校里同年级的单身女老师都暗恋这个与小镇格格不入的翩翩公子。其中一个女老师仗着自己是校长的亲戚,查到程韶的档案上婚姻关系写得是未婚,就大张旗鼓地追求程韶,还当着田彩菊的面嘲笑她烧得菜难吃,说就是吃了她的菜程老师才会越来越瘦。 田彩菊在彝族一贯都是小霸王一样的存在,哪里受过这样的气,她怒极反笑,轻快地扬着脑袋,一脸傲娇地说: “瘦怎么啦?如果他胖了,我还就不喜欢他了呢!” 刚从教室回来的程韶站在办公室的门后,听到妻子的话忍不住笑出了声。 张牙舞爪的田彩菊也格外可爱。 * “盛绍华,如果你要是敢让我妹妹成为浦海的一个笑话,那就等着给田彩菊和她肚子里的那个孽种收尸吧!” 最后的威胁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他的头顶。 肉眼可见的,程韶的笑容越来越少,就算田彩菊怎么古灵精怪地逗他,对方也只是惆怅又无奈地摸摸她的头。 是他先表现得很奇怪的。 这天起床,程韶明显又不在状态,连公文包都没带就去了学校。 田彩菊放下了手上的针线活,凝神望着沙发上的包。 她知道那个公文包里有一本本子,程韶每天都会在上面写点什么。 田彩菊咽了口口水,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去看的,她应该尊重丈夫的隐私。 可是她实在太想知道丈夫究竟在为什么忧虑了,她也问过程韶,程韶就是什么都不肯说,她本来好奇心就强,怎么可能忍得住不去看呢? 这可是你自己忘了带公文包走,这可是你的错。 田彩菊这样安慰着自己,像着了魔一样走向沙发,将手缓缓伸进了黑色的包中。 28/南山 挺着孕肚的女人趁着丈夫还没回家,赶紧将窗户打开,浓郁的药味向四周散去。 陶碗上还裂着个口子,那是她和丈夫在跳蚤市场买冰箱的时候,摊主一块送给他们的。碗里黑糊糊的药汁,是她刚刚熬煮好的。 滴答滴答,挂在墙上的钟针一点一点地转着,破钟的机械零件都老化了,转起来特别吵,落在女人的耳里简直就像催命符一样。 喝吧,喝吧。 有一个看不见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呢喃。 再不喝,再不喝他就要回来了。 女人摸了摸自己隆起的腹部,最终所有的犹豫和迟疑都烟消云散,她坚定地拿起面前的陶碗,一鼓作气地喝下了稠黑泛苦的药。 * “向仲,你欺人太甚!” 程韶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向来从容的他也会有这么激动的一刻,引得高档饭店的服务生频频侧目。 “强迫的婚姻有意思吗?”程韶捏紧了杯子,据理力争,“难道我连选择爱情的权利都没有吗?你们不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吗!” “过分?”向仲挑了挑眉,“究竟是谁过分?如果不是我大哥第一时间封锁了你逃婚的事情,现在我的妹妹就沦为了人尽皆知的笑柄了!盛绍华,你跟我提过分?我恨不得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你居然还好意思跟我提过分!” 程韶脸一白,辩驳道:“那根本不是我求的亲,是你们骗得我的父亲做得媒……这是什么年代了?不经过当事人同意的包办婚姻有任何的法定效力吗?” “哼。”向仲冷笑一声,将手中的酒杯放下,“你父亲收了我们家五百万,就凭这五百万的合同,我就能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作法定效力。” 程韶咬紧了后槽牙,父亲前几年投资接连失败,最重大的一次错判几乎让公司的资金链濒临断裂,一旦宣布破产后果不堪设想,是向家彼时的雪中送炭才续上了盛氏的命,只是程韶怎么也没想到,这笔交易背后竟然是以自己的婚姻作为代价。 “我今天就给你盛绍华免费上一课,在商人的世界里,诚信是第一要义。签过合同的事情,你就是打落了牙齿,也得给我往肚子里吞,懂吗?” 向仲的话像呼啸的北风刮进程韶的心里,飕飕得发冷。 “总之,如果你回去,和向婉结婚,你们家的流动资金我就会放出来,你那个姘头我也能帮你解决……我现在姑且还算是在和你心平气和地好好商量,劝你识相一点。”向仲微仰着头,以居高临下地姿势俯视着面如死灰的程韶,他将手抬起来,露出了腕上的表,看了一眼时间,“如果你不听话,那我就只能拿那个女人开刀了。” 程韶行尸走肉般地走回了家。 田彩菊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接近临盆。 她笨拙地从沙发上坐起,牵住丈夫冰凉的手,但她的爱人像是呆傻了一样,一点反应都没有。 田彩菊不知道说什么,往日的俏皮话不知怎的一句也说不出,她犹豫了良久,说:“韶,我听人家说,在医院里生小孩需要准生证,我找了家小诊所,便宜还不用准生证……” 程韶沉默着听完了,家里的气氛尴尬地吓人。 他的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可嗓子却像是被人毒哑了一样,说话也磕磕巴巴:“彩菊,其实我……” 酝酿在心里半天的腹稿还没吐出来,田彩菊突然捂着肚子直喊疼。 透明温热的液体顺着腿间流下,妻子的羊水破了,程韶一下子慌了神,他赶紧抱起田彩菊,连钥匙钱包都没带上,匆忙地出了门。 幸好田彩菊定好的诊所离出租屋不远,但夜里诊所几乎快要关门了,只有一个业务不熟的小护士在。 轰隆轰隆。 一帘之隔,程韶紧张地坐在蓝色的帘外,不断地为妻子祈祷。 这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脏兮兮的玻璃门外,电闪雷鸣,雨说下就下,哗啦哗啦地好像有哪位大仙在渡劫一样。 帘内小护士不停地让田彩菊放松,产妇哭着闹着喊着,每一声听上去都那么令人窒息。 “生啦!生啦!我看到头啦!” 程韶蹭的一下就站起来了,他抬头看了一眼时钟,10点31分,从这一秒开始,他成了一位父亲,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也很奇妙,一种说不出来的责任感填满了他。 可是,一位不速之客打断了温馨时刻。 “生了是吗?” 深夜的暴雨还在疯狂地下,保镖提前下车撑起了一把黑伞当在向仲的头顶,他身上穿了一件黝黑的皮质风衣,姗姗来迟。 “可是你自己说的,看到她平安生产你就走的。”玻璃门被推开,向仲走进诊所,保镖收了伞,男人神情淡漠地看着程韶,“你不会反悔吧?” 程韶僵住了,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向仲就闻风而至。 “五斤七两,是个千金,恭喜哈,就是阴蒂有点肥大。”没什么助产经验的诊所护士拉开帘子,她把孩子放在婴儿床上,拍了拍婴儿的脚后跟,孩子发出微弱的哭声,“不过不太要紧,怕影响美观以后可以做手术的。” 刚刚才脱力的田彩菊睁开了双眼,她艰难地爬起来,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力气,硬是走下了产床,推开了婴儿床前的护士。 “怎么可能是女儿……怎么可能是女儿呢?我吃了药的啊?我吃药了啊!” 她的声音颤抖,似乎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接着,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突然用力地掐住新生儿的脖子,刚刚还在哭啼的婴儿被掐得发紫,程韶和护士赶紧上前要把孩子从她手里抢出来。 保镖本来想上前帮忙,却被向仲用手拦住。 小小的婴儿被你争我抢,田彩菊被逼急红了眼,突然把孩子往地上用力地重重一摔。 霎时,孩子没了声音。 程韶不可置信地看着田彩菊,就好像是第一次才真正认请她的真面目。 田彩菊却好像松了一口气,她额间全是汗,眼里全是血丝,形容癫狂地还在冲程韶笑。 他一步一步地往后退,看着一头乱发如同疯子一样的田彩菊,吓得浑身直冒冷汗,他赶紧转过身,看都不敢再看田彩菊。 他的妻子,刚刚谋杀了他们的孩子。 田彩菊似乎才意识到了自己刚刚好像做错了什么,她立刻惶恐地颤抖起来。 “韶……韶?” 程韶没有回她。 反而向外走去。 “不……不要走……不要走!韶!” “韶,韶!我……我会改……我还能再生,我再生一个好吗?这个不算,我们再来一个好吗?韶!不要离开我!韶!” “你不可以走啊!韶!我只有你了!我只有你了啊!” 女人凄厉的哭喊声在背后响起,前头是一辆黑色的小轿车,车门已经被打开了,旁边站着的是训练有素的保镖,程韶看到了保镖腰间别的枪。 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 一个自己都身在泥潭的人,还期望成为另一个人的救命稻草。 天方夜谭,白日做梦。 向仲打着口型,催促着程韶离开,暗示着接下来的事情由他来处理。 于是,程韶的脚步只顿了一秒,然后毅然决然地上了车。 * 上等社会的富家少爷似乎天然地就有人生重来的第二次机会,回到浦海后所有人都闭口不他这段时日的失踪,对外美化成盛大公子贴近民生,留洋回来还要专门去穷苦的地方调研做功课。而程韶,不,盛绍华,那不曾坚定选择过的初恋,和他未能睁开眼看看世界的女儿,则被悄然存放在了心底里最深处最隐秘的角落。 盛绍华与向婉的婚姻,并不同他想的那样糟糕。向婉并非是被家族宠坏的刁蛮公主,相反,她知书达理,又善解人意。她几乎是翻版的盛绍华,她总是与盛绍华有着许许多多的共同语言,总是支持着盛绍华的一切决定,在他刚开始回到浦海的痛苦岁月里,是向婉的陪伴抚平治愈了他的创伤。 一如与向仲约定好的,盛绍华也没有辜负她。 他们的孩子出生了。 在向婉被推进产房的那一刻,盛绍华依稀觉得这场景与那一日重叠在了一起。明明一个是住在顶级的私人医院,而另一个只是挣扎在乡镇里的小诊所,可两个人的身影却越叠越紧。像是崩在身上的弦终于断了,盛绍华霎时间崩溃地跪在产房门口痛哭流涕,并发誓今生今世都要将当初对不起田彩菊的愧疚,通通弥补在向婉身上。 在风云涌动的90年代,他放弃了淘金的机会,转而投入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的慈善事业中,致力于改善贵西的贫苦民生,以至于原本相差不大的两家在将近二十年以后生生拉开了呈几何倍数的差距。 盛绍华一生里去了无数次贵西,但他却再也不敢去寻找他生命里的第一簇火焰。 他深知,他不配。 29/轮回 程欢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妈妈让小小的他脱光衣服,只穿一条内裤。 他娇嫩的身上一道一道的全是血红的伤痕,那是衣架子打出来的,是妈妈对他的惩罚。 程欢蜷缩着身子想要躲避狂风骤雨般的虐打,但他的躲避却遭致妈妈更激烈的打骂。 “程欢,你是男孩,知道吗?你是男孩,你不是女孩。” 为什么?为什么妈妈会变成这样呢? 但他不能问,不能想,不能动。 他只能说—— “我知道了,妈妈,我知道了。” * 扇子般的睫毛扑挣两下,躺在病床上的程欢缓缓睁开了眼。 毫不意外地,他对上了满眼憔悴的向崇盛。 程欢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只记得在失去意识前,医生大喊着说产妇的子宫大出血,血压都快稳不住了。 那一刻程欢以为他真的要解脱了。 他从来都觉得自己的出生是个错误。 质本污来还污去。 一个雌雄莫辨的怪胎死在生他肚子里乱伦产物的手术台上,多么恶心下贱的死法,实在是非常适合他。 可惜他一贯是不幸的,想死都死不成,还得面对向崇盛。 “程欢,你真厉害。” 向崇盛的声音沙哑到快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眼球里布满了鲜红的血丝,眼底满是乌青的眼圈,胡茬都在下巴上冒了头。 程欢淡漠地看着向崇盛,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你爱过我吗?” 惨白的月光打进了窗,明明病房里有两个人,各种医疗仪器的声音也响个不停,但向崇盛的身影却看上去那么孤寂。 “没有,对吗?”他几乎是咬着牙,哽咽着说出这句话,却努力控制住情绪,“从头到尾,你只是想要复仇,对吗?” “很有趣吗?看着我为装疯的你忙前忙后很有趣,对吧?看着我们全家都被你折腾得精神衰弱,你心里一定很开心吧?耍的我们所有团团转,你得意了吧,你满意了吧?” 程欢移开了眼,垂着睫毛,安安静静。 “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可以给你,我不眠不休地想办法给你联系医院,想帮你治病,尽我一切所能去瞒住消息,去保护你,”再也无法抑制住激动的情绪,向崇盛像被枪打中腿的绝望猎豹,声嘶力竭地质问程欢,“你把我毁了,没关系;你把盛家毁了,也没关系;你就是想毁了向家,我都可以粉身碎骨去帮你!你要我这条命吗?你要你随时拿去,你就是要我现在去死都可以!” “可是你配吗?程欢?你配我对你这么好吗?” 向崇盛蜷起了拳头,狠狠往墙上一砸,他几乎用出了十成十的力,墙面都被他砸出了一个小坑。 “你从来都没爱过我。” “你骗我。” 是肯定句。 “我从来也没说过爱你。”下体像是被人生生拆断又拼上一样疼,程欢摁了一下床头的按钮,机械床应声而起,上半部分慢慢立了起来,程欢得以坐着和向崇盛说话,“是你要和我做爱,是你要我当你女朋友,是你公开的这段关系,是你要我生下孩子,我怎么骗你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心甘情愿的,我不过是顺水推舟。” 静,静得就像小时候写在语文作文里的一样,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向崇盛忽然笑了。 笑声从胸腔传来,他是发自内心地笑了。 向崇盛从桌上拿起一个牛皮纸包着的档案,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程欢二字,是叶思宇的笔迹,他把档案抛到程欢身上,力度并不大,程欢下意识地接了过来。 “抛弃你的不是盛绍华,他以为你死了;撞死田彩菊的更不是盛绍华,是那个司机。如果你要来认亲,哪怕是来找盛绍华寻仇,你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来,盛家的大门永远都为你敞开,可你用另一个无辜的生命去趁你的一时之快,你和当初想摔死你的田彩菊有什么区别?” 尘封了近二十年的过往随着档案的拆开从牛皮纸中涌出,程欢怔怔地看着里面的内容,方方正正的字体看起来那么熟悉,但是又那么陌生。 “你觉得田彩菊无辜,我妈妈就不无辜吗?我就不无辜吗?孩子就不无辜吗?” 向崇盛振聋发聩的质问声一句接一句地往程欢的脑子里钻,烦得他想呕。 “程欢,你以为你是在装疯,其实你真的疯了。”向崇盛眼神复杂地看向面色苍白的程欢,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你有精神分裂症,你有斯德哥尔摩,你忘记了田彩菊是怎么虐待毒打你的了,你把这些痛苦的记忆全部扭曲错位成对父亲的恨,你真的病了。” “闭嘴!” 终于被戳碰到了逆鳞,愤怒的程欢随手拿起床头柜上的的小刀就往向崇盛身上扔。小 说广 播动 漫漫 画 www.yikekee.cc 日 更 向崇盛阴沉着脸徒手接下了小刀,动态视力本可以让他轻松地躲过小刀的攻击,但他却偏想要程欢伤害他,好像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记住程欢的恶毒,他才能够保持足够的清醒。 血从掌心里涌了出来,顺着手腕往地上滴。 在门口等候的保镖一直透着病房门口的玻璃窗注视这里面的动静,见向崇盛受伤,立刻闯了进来,护士也赶紧跟进来给向崇盛处理伤口。 “孩子呢?”程欢突然觉得好累,静止不动的病房就像是游乐场里的大摆锤一样,转来又转去,他疲倦地问着,瘦削美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进来的小护士像是不会读空气,见大家都不说话,于是小声地接道:“在隔壁呢,是个女婴,挺健……”她旁边另一个年纪稍长一点的护士故意用手肘顶了一下她的腰,小护士立刻噤声了。 程欢虚弱地闭上眼,手上的档案也顺着掉落一地。 “向先生,伤口扎得有点深,能不能跟我们到护士站做进一步处理?”她们手上也就是带了点普通的碘伏,要包扎还是得到医务室去,年长一点的护士客客气气地询问着向崇盛。 他看了一眼像是一时不能接受现实而闭着眼的程欢,又看了看伤口,点头同意了。 一串又一串凌乱无序的脚步声响起,病房门被带上,房间内又恢复了宁静。 确定人都走远了,程欢才再次睁开眼睛。 他把身上手上的仪器针头都拔了个干净,费劲地爬下了床。 或许是动作幅度有一点大,程欢身上的伤口又撕裂了,鲜血一股一股地顺着他的腿心往下流,但他充耳不闻,拿起病床上的枕头,一步一步往外挪。 他出了门,走廊上空无一人。 程欢又无声无息地打开了隔壁病房的门,这边明显空荡荡得多,只有一个小小的病床,和一个小小的婴儿床。 看照孩子的护士似乎因为太累,已经在病床上睡着了,打着轻轻的鼾声,而婴儿床里的宝宝还醒着,发出一点一点的啊啊声,微弱得几不可闻。 程欢很瘦,走路几乎不发出声音,他走到婴儿床前。 皱巴巴的脸,嘴巴翕动地张合,似乎是想要喝奶。 程欢不知道做母亲是什么感觉,但是看到这个丑陋的怪胎,他心里直泛恶心,他透过这个孩子好像看到了他和向崇盛像动物一样交配的场面,又好像看到了母亲一次次打骂他说他下贱的样子。 他好像还看见了他自己。 怪胎对怪胎的同病相怜。 太可怜了。 程欢的眼神里有淡漠,有怜悯,有憎恨,有疼惜,却唯独没有迟疑。 他拿起手上的枕头,狠狠地压了下去。 30/负片 或许世上真的有父女连心的说法,向崇盛从离开病房后就觉得惴惴不安,他去而又复返,看见走廊上稀稀落落一地的鲜血,从程欢的病房一路连到女儿的。 氮气在-209.86摄氏度才会凝结成雪状的固体,而向崇盛的血液则只需要在35.8摄氏度时看到试图捂死女儿的程欢就可以。 短短可能没有几米的距离跑出了向崇盛这辈子最快的速度,他如离弦的箭,冲上去抱住近乎癫狂的程欢向后拉,被紧紧压在婴儿脸上的枕头松了劲,再次能够呼吸的孩子爆发了强劲的啼哭声。 这下,床上的护士也被惊醒了,她条件反射似的冲向婴儿床,连忙拿开挡在孩子脸上的枕头,抱起小脸通紫的宝宝,抚慰着她。 程欢到底架不住向崇盛的力气,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希冀落空,像一只折翼的蝴蝶,轻易地被向崇盛握在怀里,尽管如此,他还是在激烈地扭动着。 “放开我!我是在帮她,我在帮她从痛苦里解脱,放开……放开我!” 护士听了程欢的话,吓得绕着他俩,抱着孩子一溜烟儿地跑出了房间。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俩,程欢眼巴巴看着护士抱着婴儿离开,放弃了挣扎。 婴儿吹不了很重的空调风,这个病房是开着窗通风的。盛夏靡途,晚风送进了厅堂,吹在两个人的身上,程欢僵硬地被向崇盛抱着。如果不是他们还有些微的呼吸,发丝被轻轻吹动着,旁人恐怕就会误会他们是被米开朗琪罗雕刻出来的艺术作品,一动不动,栩栩如生。 血还在滴答滴答地流,沿着程欢的裤管流到地板上,汇聚成了一个小洼池。 向崇盛微蹙眉头,将程欢打横抱起。 他把程欢送回他自己的病房,把程欢放到床上后,早就等在床边的护士们一拥而上,给程欢又归置好了针头和仪器,外加一针二氮䓬类的镇定剂。 镇静剂并不会让程欢想睡觉,他只是变得安静,安安静静地看着向崇盛。 向崇盛好像是一夜之间就变了,褪去了少年的嚣张与轻狂,生出了属于成年人的苦涩与疲惫。 程欢的病号服上还印着向崇盛的血水印,他的伤口并没有处理好,护士们解决了程欢这边,又聚到向崇盛身边来为他包扎手上的割伤。 “你们去帮他看一下,是不是他下面的缝合处又裂开了。”向崇盛语气淡淡地说着。 程欢有些不明白,他困惑地看向向崇盛。 “你不是想做一个完整的男人吗?”后者轻笑,不知道在嘲讽自己还是在嘲讽程欢,他承认当他看到铺天盖地的程欢在网上问诊子宫摘除手术的聊天记录时,感觉头就像被人用铁棍闷头一击了一般,“你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了,医生为了保住你的生命,只能摘除你一直在出血的子宫。你的卵巢,你的输卵管,都一起帮你摘了,最后还给你缝合了阴道,从此以后你就能做回你想要成为的正常男人了。” 正常男人。 程欢前18年的人生,都在为成为一个正常男人努力。如今这个愿望真的成了真,他不知道是被喜悦还是什么情绪冲了个透。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就像看看他现在的会阴,是不是真的有无数针线缝合在一起,在程欢的童年里,他无数都梦到妈妈用缝纫机帮他把那本不该存在的阴道缝起来,但今天,这竟然成为了现实! 他不会再被人当成是异类了,再也不用躲在小隔间上厕所了,不用为每个月的月经而烦恼,不需要看收银员用看变态的眼光看他买卫生巾的样子,他不再拥有两套器官了,他终于成为了妈妈希望他成为的样子! 欣喜若狂的激动只在程欢的眼睛里点亮了一瞬,强效的镇静剂压使得他的情绪平静。 这边向崇盛的手被包扎完了,那边程欢的下体也被处理好了,护士们面面相觑,小心翼翼地退出了病房。 泛白的月光仍然在空中旋转,每一片都像珍珠遗落在人间的珠华。 其实程欢的女性器官也可以不用被摘除。 手术应以患者本身的意志优先,但那时程欢已经失去了意识,主刀医生只能退而求其次,出来询问向崇盛的意见:是冒险换血保子宫,还是为了安全摘子宫。 向崇盛几乎没有犹豫就做出了选择。 他一点风险都不想冒,他只要程欢好好的,其他什么都可以。 尽管那时候…… “程欢。” 向崇盛的声音听上去虚弱又无力。 “你知道吗?爸爸因为那本日记当场脑溢血,直到现在都还在抢救室里。” * 程欢过了一段太平日子。 他的人生又重燃起了希望,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又要去卫生间里看看自己的下体,今天愈合的痕迹有没有更进一步。 他积极地复健,努力地吃饭,人生好像突然从黑白底片变成了彩色的胶片,绝望和痛苦都被属于过去的昨天摒弃在了身后,而属于未来的明天正熊熊燃烧,烈焰缤纷。 程欢的笑容和话也多了许多,尽管他每天见得最多的人是护士小姐,但都会想方设法地跟对方聊天打趣,活跃气氛。 只有每个晚上,向崇盛来他病房里小坐的时候,程欢的脸才会垮下来。 虽然他一般也只会呆五分钟左右,通常也只是来看看程欢今天的状况,但程欢一秒钟的好脸色都不会给向崇盛看。 向崇盛已经见怪不怪了。 从程欢的病房离开后,他就会去看看女儿,女儿的病房已经转移到了顶楼了,而且设置了两道刷卡系统,一道在电梯,一道在病房门口,每天24/7地派护士和保镖看守着。 一进门,向崇盛就看见妈妈正在抱着女儿,温柔地哄着她入睡,宝宝正攥着小拳头,想要抓住向婉垂落的发丝,时不时还发出嘤呜的叫声。 与平常穿着的旗袍不一样,妈妈现在一身职业装,看起来极为飒爽,她刚从董事会回来,稳住了公司的那些元老,就急匆匆地赶来看宝宝了。 向崇盛也是第一次才知道,原来母亲还有他并不知道的另一面。 盛绍华被推进重症监护室,程欢又子宫大出血,向崇盛在风雨交加的时候又得知自己与程欢竟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濒临崩溃。 就在整个医院几乎上上下下乱作一团的时候,向婉拖着病体赶了过来,控住了场子。 妈妈的出现给向崇盛喂下了一颗定心丸。 这也是为什么直到今天,这些消息还没走漏风声,盛氏集团仍在正常地运作。 这个看似柔弱的女人的骨子里藏着的是与向家男丁比起来毫不逊色的坚毅果敢,她支起了这个快要崩塌的家。 “欢欢怎么样了?”见向崇盛进来,向婉柔声地问,手上还在拍着宝宝的背,哼唱着摇篮曲,“他今天肯跟你说话了吗?” 向崇盛摇摇头,从母亲手中接过孩子。 向婉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呢喃道:“如果我当初知道……我也不是非嫁不可的……事情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也有错。” 向崇盛没有作声,宝宝已经睡着了,原本皱巴巴的小脸在奶粉的喂养下逐渐圆润起来,长长的睫毛安安静静地悬着,可爱的睡相很难不让人喜欢。 他把孩子放回摇篮,摇篮一摇一晃地微微回摆着。 “妈妈,这不是你的错,你不要再自责了。” 向婉双手交叉环抱着胸,凝重地看向窗外的月亮,静默半天,说道:“总之,千万不要让你舅舅他们知道这件事情,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知道的,妈妈。”向崇盛安慰似的拍了拍母亲的肩头,“我知道的。” * “不对。” 向艾菲比对着向仲当年留存的资料,和她和哥哥派人拍下的程欢的照片,怎么比对都觉得奇怪。 “不对啊,哥哥。” 向戴明瞥了一眼妹妹,对方正趴在他的床上,摊满了各式各样的照片和文件,两条腿晃来晃去,直晃得他眼烦。 “什么不对啊?”他停下手上编写的报告,阖上了笔记本电脑。 向艾菲赶紧献宝似的拿起一张购买收据的截图,“哥哥,你说这个程欢为什么要去买验孕棒呢?” “嗤,搞大了哪个女孩的肚子呗。”向戴明还当向艾菲要说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嗤笑一声,刚想继续写报告,忽然顿住了,他微蹙眉头,转头问道,“那天那个程欢有去参加晚宴吗?” 向艾菲淡金色的头发一摆,思索了一下:“好像没有吧?谁会特意去记他呀?” 向戴明的神色越发凝重,忽然,他就像想通了什么似的,笑出了声。 “怎么了,哥?你想到什么啦?” 向戴明又勾了一勾嘴角,光影落在他的脸上,一半俊美,一半阴翳,他起身,走到床边,举起一张程欢的照片,仔细打量着,半晌才说—— “这些好东西,怎么能不让爸爸看看呢?” 31/ROB-B-HOOD 纸是包不住火的。 只是向崇盛没想到那天会来得那么快。 从公司下班,他和母亲照常来到医院,刚到门口,还没进门,向婉就被一个电话叫走。这本来不算什么事,父亲迟迟不露面,股东个个人心惶惶,母亲也不得不在各个老滑头之间周旋。 于是他一个人进了医院。 违和感如影随形。 他假装若无其事地上了电梯,一路拐进了程欢的房间里,就和平时一样地去床头给程欢削苹果。他每天都要给程欢削一个,起初苹果的尸骸都是腐烂在垃圾桶里的,但削得次数多了,出现在垃圾桶里的就慢慢变成了苹果核。 向崇盛现在可以连着皮削一整条出来,这刀工堪称艺术。 今天的太阳大得像是从火盆里捞出来的似的,直愣愣地贴在地平线上,放肆地喧嚣着自己的光和热。程欢没有拉窗帘,夕阳光从落地窗里全扑了进来,向崇盛坐在沙发上逆着光,深邃的五官仿佛是伊卡洛斯一刀一刀雕出来的一样,他削好了苹果,刀柄朝程欢,刀尖朝自己,凑近了程欢,将苹果递过去。 他们很久没有靠得这么近过了,程欢皱着眉头想避开向崇盛的压袭。 “先别动,听我说。” 他的声音很轻,只用他们两个人能听得清的分贝说着话。 向崇盛的脸垂了下来,程欢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另一个把戏,他抬起眼,却看见对方眼里满是严肃。 “我进门的时候发现楼下的保镖不是老黄和小陈,换成了我不认识的人,但是保镖轮换是在周二,今天是周四,前两天才刚换过一轮,保罗也没跟我说过有临时更换的计划;所以,刚刚上电梯的时候我拿普通的磁卡试过了每一层楼,发现除了你和女儿的楼层,其余的楼层全部被锁住了。” 向崇盛的深琥珀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凝神望着程欢。 “我们被盯上了。” 程欢没由来地忽然想起那天在晚宴上遇见的如毒蛇般的男人,心里起了波澜。 “你现在恢复得怎么样,正常走路没问题吧?” 向崇盛将手上的削掉了皮的淡黄色的苹果喂在程欢嘴边,程欢下意识地咬了一口,往日里香甜的苹果此刻竟尝不出一点滋味。 “一会儿你先躲到厕所里面,我不叫你,你千万别出来。” 压在程欢身上的阴影离去,向崇盛起了身,状似无意地在刚刚程欢咬过的小口上又咬了一个大口,嚼了两下,将剩下的苹果扔到垃圾桶里,扬起语调大声喊道:“这苹果坏了,以后都别吃了。” 刚刚还在楼下巡视的两个陌生保镖,齐齐上了电梯,一个守在顶楼的婴儿病房门口,另一个则立在程欢的病房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向崇盛的声音。 保镖靠在门外的墙边等了一会儿,根据之前得到的情报,向崇盛一般进去五分钟左右就会出来,可是现在却迟迟等不到人出来。 蓝牙耳机里一直在催促着保镖行动,他只好关上耳麦,不再等待,主动出击。 保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开病房门,却见房内空空如也,落地窗大开着,病床上乱七八糟,椅子摆在客厅里,椅腿连着被搓成绳的床单,一路从窗往下延伸,风呼呼大作,吹得他直发懵。 不会吧?这可是22楼啊! 还没等保镖反应过来,躲在门后的向崇盛立刻从后面用床单割下来多余的布料勒住他的脖颈,训练有素又经验丰富的保镖很快挣扎起来,但向崇盛利落地连抱带撞,抓着他的脑袋就狠狠往墙上磕,只三下,便把对方给撞晕了。 向崇盛把他的耳麦摘了下来,别在自己的耳朵上,又把他腰间的枪给取了下来。 “程欢,我们走。” 卫生间的门被悠悠推开,程欢面无血色地走了出来。 他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向崇盛这么残暴的一面。 “没时间给你发呆了。” 向崇盛见程欢还魂不守舍的,把枪往自己腰上一别,抱起程欢扛在肩头就往外跑,他拐进尽头的应急楼梯里,跑得又快又急,颠簸中的程欢只好紧紧抱住向崇盛的脖子。 他们很快到了顶楼。 顶楼的电梯口上只有一个保镖守着,而电梯口的正对面就是女儿的房间。 应急通道是个死角,旁边有个护士间,在保镖的视线范围之外,向崇盛拉着程欢悄声溜进护士间,平常这边至少有两个人候着,现在却空无一人,这更加应证了向崇盛的猜测。 “这些保镖都认识我,但是他们不认识你。”向崇盛打开了迎门立着的衣柜,从里面挑出了一套稍微大一点的干净的护士服,“这件你应该穿得下。” 程欢的脑袋微微一歪,以示敬意。 * 真是疯了才会答应他。 程欢的头发一直都没能来得及剪,已经长到了肩膀上,他身形又偏瘦,穿上紧贴的护士服,再戴上护士帽和口罩,确实看着像个正儿八经的护士。 他推着巨大的治疗车,上面随便放了几瓶生理盐水抗生素的瓶瓶罐罐,里面则躲着随时警惕着外界动向的向崇盛,缓步走了出去。 保镖似乎也并没有察觉出多出一个护士有什么奇怪的,就在程欢以为自己的伪装掩护大成功时,背后却响起了枪支的上膛声。 “这层楼不是都清空了吗?你是什么人?” 程欢低着头转了过身,小声地撒谎道:“我是被派来照顾小朋友的,她发烧了。” 紧张的气息蔓延着,向崇盛的枪已经握在手上,随时都可能破车而出,好在那个保镖似乎很轻易地被这个理由说服了,或许也是觉得一个护士也闹不出什么大的风浪,他收起了枪,努努头示意程欢进去。 程欢用向崇盛给他的磁卡刷开了病房的感应门,里面空无一人,他小心地关紧门,将治疗车推到婴儿床边。程欢之前从来没有主动地来看过孩子,时隔一个多月,再次看到这块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他竟觉得恍若隔世。 宝宝大了许多,皮肤光滑白嫩了许多,她似乎与娩出她的母亲天然地就有着情感上的联系,看到程欢来了,刚刚还在一个人自娱自乐地吃着手指,这会儿就对着程欢咯咯直笑。 程欢并不会抱孩子,他试了好几种抱法才把孩子从婴儿床里端出来,不过宝宝很配合地让妈妈把自己摆来摆去,乖得很。程欢抱起孩子送到向崇盛的手上,到了爸爸怀里的宝宝似乎还有点不高兴,眼泪汪汪地望着放开自己的妈妈,作势就要哭。 程欢怕宝宝哭出声,把保镖引进来,急得赶紧作了个嘘的手势,宝宝又乐得咯咯笑,向崇盛轻轻摇着她,没一会儿女儿就进入梦乡。 前后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程欢又推着治疗车走了出来。 保镖并没有多问什么,程欢也装作淡定地将车推进电梯里。 按下一楼的时候手指头都是抖的,电梯门关上的时候喘得气都是乱的。 向崇盛抱着孩子从治疗车里钻了出来,程欢也摘掉了挂在脸上的口罩。 电梯开始正常地匀速下降,并没有出现任何的异常,两个人紧张的神经都放松了,接下来他们要赶紧回到盛宅,再想办法和向婉取得联系。 周围四面都是镜子,程欢穿着白色的护士服,身材高挑又修长,向崇盛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拿着枪,刘海也掉着一小撮,滑着点滴的汗水。 程欢偷偷看向镜子里的向崇盛,却不曾想向崇盛也在看着他,眼神就这样相撞,不期而遇。 他们是一家人,这个奇怪诡异的念头突然无端地冒了出来。 程欢闭上眼摇了摇脑袋,试图将这个可怕的想法给晃了出去。 可是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向崇盛仍然在看着他。 吊桥效应,这一定是吊桥效应。 程欢忽然踮起脚,亲了上去。 向崇盛的瞳孔瞬间缩小,他似乎也没有想到程欢会突然吻上来。程欢趁机伸出了舌头,第一次主动探进向崇盛的口腔里,试图占据主动权,但反应过来的向崇盛并不给他这个机会,拿着枪的那只手臂立刻揽住程欢的腰,往自己的身上搂,他以更加具有侵占性的姿态吻了回去,两个人贴得很紧,几乎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电梯在下行,他们在上升。 叮咚,一层到了。 电梯门随着机械的运转缓缓拉开。 他们慌乱地分开。 一张与向崇盛有几分相似的俊美脸庞映入眼帘,那人的声音像来自寒窟深洞里,却还露着装模作样的关切表情。 “表弟,表弟妹,你们这是要带着我的小侄女去哪儿啊?” 32/吻别 “你……你们!你们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吗!” 从来都是柔声柔气说话的向婉第一次重重地拍打着桌面,她双手撑在桌上,站了起来,朝着哥哥们怒吼,眼神凶狠,像捍卫自己领土的母狮子。 “小婉,听四哥说,我们这都是为了你和崇盛好,崇盛是个好孩子,他是被那贱种一时鬼迷了心窍,所以现在我们必须忍痛把这块烂肉剜掉,刮骨疗伤。”向季耐心地徐徐解释道,风轻云淡地好像只是在话家常。 “烂肉……剜掉……?”向婉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她从未想到朝夕相伴四十年的哥哥们竟然已经心狠手辣到这个地步,“疯子!你们才是真正的疯子!你居然把活生生的孩子说成是烂肉!” “小婉,你有想过一旦媒体报道出来这些事情,家族的股票,公司的市值会变成什么样子吗?不管怎么说,原则性的问题,我们是不能让你的。”向仲吸了一口雪茄,缓缓吐出烟圈。 “那可是人命啊!是我的孙女,是你们的侄孙女啊!你们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我……不理解……”她怔怔地看着哥哥们,攥紧了拳头。 向叔出来打了个圆场,他讪讪道:“小婉,别把我们说得那么可怕。这件事情父亲也默许了,我们只不过是要把这个孩子送到加拿大寄养,到时候会给她挑个不错的家庭收养她的。” “凭什么?”向婉转头看向三哥,红着眼噙着泪,坠在耳上的珍珠晃得厉害。 “够了。”向伯沉着脸,看了看气得满脸通红的向婉,摇了一下桌子上的铃铛:“老李,把小姐带回房间里去。” 又是一通兵荒马乱,向婉的声音渐远,大厅很快安静下来,只有向仲还在吐着雪茄烟圈。 “她以后会明白的。” 不知道是说给谁听。 * 黑黝黝的枪口对准了向戴明的眉心,向崇盛冰冷着脸,带着程欢朝电梯外步步紧逼。 一楼大厅大部分人都被清空,但还有个别几个护士医生撤退不及,只好战战兢兢地躲在柜台后面,避免被误伤。 “别别别,表弟,有话咱们好好说。”向戴明讪笑着举起手,连连后退,“其实我是来帮你和表弟妹的,真的。” 向戴明是向崇盛在向家最讨厌的同辈,真本事也就那样,鬼心思倒是比谁都多。 “别激动啊,表弟。”向戴明仰着头,嘴角微翘,“我口袋里有车钥匙,特意为你们两个准备的,你们可得赶快点。下一波追你们的人,我估计再有十五分钟就来了。” 向崇盛冷着脸凑近向戴明,枪口一直没有从他脑门上挪动。 程欢默契地从向崇盛的手上接过孩子,宝宝在他的怀里睡熟了,也没被吵醒,向崇盛得以空出手去摸向戴明的口袋,掏出了车钥匙。 他摁了一下,门口的确有辆银色的轿车的尾灯应声而亮。 “诶,你看我没骗你吧,表哥我可是冒着被我老爹毒打一顿的风险帮你们的哦,将来可要记得感谢我哈。” 他狡黠地眨眨眼睛,看得程欢直想吐。 向崇盛的枪直到举到出了医院大门才放下,他们赶紧上了车,向崇盛坐驾驶座,程欢抱着孩子坐副驾驶。向崇盛探过身子,给程欢扣好安全带,才再给自己系上,他熟练地起步挂档,脚踩油门开了出去。 夏季走到了尾声,寒蝉躺在地上滋哇乱叫,这个时候天气特征就是闷,说不出来的又闷又燥,向崇盛开了车内的空调,没敢开太低,徐徐的凉风吹了过来,程欢下意识地宝宝往自己的怀里靠了靠,以免被冷空气吹个正着。 “那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犹豫再三,程欢还是说出了口。 向崇盛目不转睛地看着路,手上打着方向盘,拐了个弯:“我知道。” “他知道我是谁。” “嗯。”向崇盛微一颌首,好像并不惊讶,“如果是向戴明的话,那就不奇怪了。”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车内的空气变得莫名的滞凝。 “他的目的我大概也猜得到。”还是向崇盛先开了口,“在我这里做好人只是顺水推舟,真正的目的还是想把我直接推到向家的对立面上,想让外公意识到我并不是合格的继承人人选。说到底,还是在为他们二房做打算。” 程欢听得云里雾里,但大概知道那个人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放了他们走。 向家内部的尔虞我诈恐怕远比程欢想得复杂。 “我们去哪儿?”程欢看了看窗外,他不太认得浦海的路,但隐约感觉向崇盛在往城外开。他仿佛提前知道了他们的目的地似的,连导航也不开,一路向前。 向崇盛没有马上回话,而是看了一眼后视镜,硬是转了一个话题:“后面有四辆车在追我们。” 程欢心里一跳,从后视镜里看,的确有好几辆相同型号的黑色轿车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但也只是跟着,没做什么激进的行为。 “舅舅他们现在恐怕已经知道了所有事情,妈妈估计也被他们软禁起来了。”向崇盛平静地说着,面上也没有明显的波澜,“我之前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事先和叶思宇打过招呼了,要是每天一过六点我没有和他报平安,他就会在跨海大桥上等我们。” 听到向崇盛如此坦荡地提起叶思宇,程欢反倒有些尴尬。 晓光低伏,夜色当空,月亮挂上了枝头。 开到跨海大桥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不相干的车了。向崇盛猜大概是向家找了什么借口封锁了路段,一开始跟着他们屁股后面的四辆车一路追到了足足十辆。若是有无人机从空中拍张照,就会发现那场面看起来还有些滑稽,活像是结婚迎亲的礼车队。 远光灯亮起,向崇盛知道那是叶家的车,于是慢慢刹了车。 程欢低着头,怀里的孩子小小的,却那么有份量,他此刻才终于明白母亲与孩子之间那不可言喻的连结。哪怕他没有和宝宝朝夕相处过多久,只这么短短几个小时,他就觉得全世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把他和孩子分开了。 宝宝张着嘴香甜地睡着觉,不知道梦到什么好东西了,还砸吧砸吧嘴巴,作出咬奶嘴的动作,一点也不知道现在情况的危机性。 车内的灯光橙黄,向崇盛一只手趴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摸了摸宝宝的脸。 “你走吧,带着孩子一起。” 程欢愣住了,他与向崇盛对上视线,认真的眼神并非作伪。 “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程欢。” 车窗被打了开来,海风伴着湿润的海雾钻进了车里。 程欢有些听不懂向崇盛的话,脑子里就像被黏腻的浆糊给捣过一样。 他现在居然觉得眼睛里酸楚得想流泪,应该是咸咸的海风吹的吧,程欢心想。 不远处叶家的车按了两下喇叭,很吵,似乎是在催促着什么,向崇盛就像上车时给他系上安全带时一样,耐心地给程欢又解开了安全带。 程欢迟迟不肯下车。 “再给我一个吻好吗?就像在电梯里那样。” 安全带的卡扣已经被解开,但向崇盛却抓着它,就好像没有解开一样。 程欢看着向崇盛。 很慢。 很慢地靠近他。 向崇盛的嘴唇一片冰凉,他们只是简简单单地贴着,程欢却抑制不住地喉头一紧。 又一声喇叭,打破了车内的暗流涌动。 向崇盛转头看向挡风玻璃,叶思宇的车灯闪烁,打着催促的信号,他才不舍地放开了紧握着安全带卡扣的手。 程欢身前,再也没有任何阻挡了。 啪嗒,他开了车门,海风顺着车门与车身的缝隙吹到了程欢的背上。 “爱过。” 下车前,程欢很小声很小声很小声地说了最后一句。 * 向崇盛目送着载着程欢的车消失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他在这辆不属于自己的车上找了半天,才摸出一包劣质的香烟和打火机,也没管那么多,给自己点上了。 他从来不在程欢面前抽烟,人似乎都只愿意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吸。 向崇盛狠狠嘬了一口滤嘴。 劣质烟呛得厉害,难抽。 夜色里的黑车好像是被墨藏了起来,向崇盛看着这些蠢蠢欲动又不敢妄自行动的车,忽然又担心起程欢晚上一个人的时候会不会怕黑,会不会摔跤。 呼。 向崇盛吐了一口烟圈。 终于,有一辆车等不住了。 它试探性地发动引擎,猛得加速冲了出去。 还行,没等太久。 向崇盛咬着烟嘴,两手抓着方向盘,一脚油门,形容疯狂地朝着黑车的方向撞了上去。 33/非业 “就是这样,所以后来爸爸就带着你回了奶奶的故乡。” 故事已经讲完,程欢略去了所有的那些不好的涟漪,给程厝半真半假地讲了她的来历。程欢知道总有一天程厝是要知道全部真相的,但是在她年纪尚小的时候,他还是希望能给女儿一个童话般的美好世界。 他宠溺地捏了捏程厝的小鼻子,满眼温柔。 程厝今年已经八岁了,是个大孩子了,可不能再让爸爸这样欺负自己了,她慌忙捂住自己的小脸,祖传的狐狸眼转了又转,说:“爸爸是大坏蛋,我不跟你玩了,我要去找阿彪爷爷玩!” 她屁颠屁颠地跑出家门,程欢摇摇头,程厝的性格和程欢完全不一样,又嘴甜又伶俐,族里的男女老少都喜欢她,程厝直接被宠成了一方小恶霸,也不知道是像谁? 程欢拿起手上的织物,这是他给女儿做的,每一年快到程厝生日的时候,他都要给女儿做点什么,虽然做的并不很好。织物的类型有很多,有一年是忘了封口的小袜子,有一年是疯狂脱线的小帽子,还有一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给程厝织了个小鹿,结果程厝哭着说哪来这么丑的小猪。 程欢好像偏偏没有遗传到母亲的巧手,他笑笑,专心致志地织起围巾。 起初程欢是不知道向崇盛车祸的事情的。 叶思宇做事极为周到,他把程欢的东西都妥帖地收到了程欢的书包里,又往里面塞了一罐奶粉,也没有提程欢之前装疯骗他的事情。他一路上都在轻声细语地安慰程欢,直到把他送到了浦海码头,由关平接应了他。 “值得吗?” 这是离开前,叶思宇问得程欢的最后一个问题。 是啊,值得吗?程欢自己也说不上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多事情在他困在自己梦魇里的时候,他看不清,只能用最痛苦地方式去与自己恨的人玉石俱焚。当他跳脱出痛苦之后,在回望过去经历的一切,才忽然发现,其实一直以来都有一条更平坦,更安全,也更简单的路等着让自己走。 可是,这一切又好像并非全然地不值。如果没有走过这一遭,他永远也不会和向崇盛产生任何交集,他不会被爱,也不会获得爱人的能力,他将永远困在噩梦当中,挣扎着想要醒来却怎么也都醒不过来。这就好像是一个无解的棋局,重复的衔尾蛇,不尽的迷思。 程欢没有回答叶思宇,叶思宇也没有再追问。 他们就这样永别。 关平带着程欢连夜上了一艘南下的货船,一路渡到了贵西。 宝宝有些适应不了船上的颠簸,程欢又完全不懂如何照顾小孩,还是经验相对丰富的关平一点一点教程欢怎么泡奶粉,拍奶嗝,换尿布。 到了贵西,关平也与程欢分道扬镳了。 起初程欢还觉得奇怪,为什么一路上都没有遇到追兵。 直到程欢路过一间报刊亭,无意间瞥到新闻头版上赫然登着盛家大少出车祸的头条时,他才知道原来是向崇盛搏命换的。 程欢后知后觉地揉了揉眼睛。 借着书包里向崇盛曾经给他的几千块钱,程欢包了辆车,带着女儿回柳县收拾了母亲的遗物,柳县的人似乎对程欢带个孩子也见怪不怪,毕竟十八年前田彩菊也是如此带着程欢突然出现的。 程欢没有在柳县停留很久,等他备齐了女儿要用的奶粉尿不湿以后,又让包车司机开到彝族自治区。向家的手是伸不进自治区的,这里就像是被加了一层盖,与所谓现代的钢铁雨林天然地分割开了。 很幸运地,程欢在自治区的入口碰见了阿彪叔。 四十好几的人,打了大半辈子的光棍,每天傍晚的时候都要蹲在当初送走婇鞠的小道上等婇鞠回来,因为她说过的,她只是去几天,她会回来的。 所以阿彪看见程欢的第一秒就愣住了,还以为是自己二十年如一日的等待终于成了真,婇鞠回来了。 一样的狐狸眼,怎能错认。 程欢被阿彪一路带回了族落的村庄,他见到了妈妈的妈妈。 七旬的老人,看见程欢的那一刻痛哭流涕。 他把妈妈的骨灰盒从书包里拿了出来,整个村子一片寂静。 雨也适时地降下,淅淅沥沥,似乎也在为婇鞠送别。 宝宝交给了族里的老乳妈带,程欢与外婆在主屋里絮絮叨叨地叙了一整晚的旧,直到第二天天光曦明的时候,程欢才哄睡了肝肠寸断的外婆,走出了屋子。 雨还在下,像谁的泪水。 妈妈的小屋就建在外婆主屋的不远处,屋后有个小山包,外婆说原来妈妈最喜欢在小山包上睡午觉。阿彪在山包最高的地方挖了一个小坟,把骨灰与遗物安葬。 雾蒙蒙湿润的清晨,彝族还安静十分。 阿彪折了一片荷叶,盖在小小的坟堆上,自己淋着雨,就那么站了一夜。 用情至深。 * 彝族的生活很原生态,他们拒绝着一切外来文明的入侵。 八年的时光,也将程欢从尖锐锋利的三角锥磨成了圆钝温和的球。 适应了族里原始朴素的生活,程欢只有每个月和阿彪叔外出采买时,才能偶尔从报亭刊上获得一点向崇盛支离破碎的消息。 社会新闻说向崇盛车祸只是骨折,伤得不重;娱乐小报说他脑震荡失忆,六亲不认。 社会新闻说盛绍华因病与世长辞,向婉代管盛氏;娱乐小报说盛氏已被向家全面接管。 社会新闻说向崇盛留学归国,重掌盛氏;娱乐小报说盛向两家腥风血雨,向崇盛独占鳌头。 程欢不是没有期待过有一天向崇盛会来找他。 他那么聪明,怎么可能猜不到自己在哪里。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他的幻想慢慢落了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程欢只是单纯地像个旁观者一样观测着向崇盛的人生,他甚至开始希望向崇盛可以正常的恋爱,结婚,生子,也好过再与他纠缠在一起。 尽管,他无比思念向崇盛。 屋外从刚才起就一直有些喧闹,程欢放下手上的针线,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刚走到门口,准备开门,忽然发现脚下送进来一沓报纸,他最近忙着跟外婆学彝医彝药,今天就没和阿彪叔去采买,而是委托阿彪帮他带一份报纸。 报纸上还有一个脚印,小小的,是程厝的鞋印。 这小家伙。 程欢无奈地拿起报纸,轻轻拍了拍上面的泥。 「向总裁子承父之业,欲与彝合作共襄怀」? 娱乐小报吗?程欢仔仔细细地看了看报纸的正反,但上面赫然印着贵西日报四个红字。 “爸爸!爸爸!有个好帅的叔叔来了!爸爸快出来看!” 程厝兴奋地声音由远到近,小丫头片子撒开欢往家里飞奔,边跑边大叫,“爸爸,我没骗你!真的好帅啊!” 程厝推开门,正好扑进程欢的怀里,报纸被冲散在空中,如雪花飞天。 程欢抱着女儿,怔怔地看着屋外。 他高了,瘦了,也老了,本人比报纸上偷拍的那些肃穆的照片好看得多,他穿着黑色的西装,打着深红色的领带,身后跟着两个带墨镜的保镖,眉宇间都是原来不曾有的从容和轩昂。 千百次,在梦里,程欢也曾经历过一模一样的场景。 或许这又是另一场梦。 那人却不给程欢迷茫混乱的机会,他顺着声音看到了程欢,嘴角上扬,牙齿还和记忆里的一样白,他冲着程欢挥手,大笑。 “你好,我叫向崇盛。” 34/雨季 娱乐小报也并非全是在胡说八道。 程欢给向崇盛沏了壶茉莉花,他刚把程厝哄出去,屋里此刻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滚烫的茶水倒入陶瓷杯子里。 向崇盛轻轻吹着杯子上的热气,眼睛落在桌子上父女俩的合照上。程欢站在一旁,又扭捏,又局促,心里乱糟糟的,张了几次口,开了又闭,闭了又开,明明心里有那么多话想跟向崇盛说,话到嘴边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他偷偷瞥了一眼向崇盛,还好,没在看他,看来是真的失忆了。 嗯,肯定是失忆了,否则怎么会那么久也不来找他。 “这是你织的围巾吗?样式……还挺特别的哈。”向崇盛找了个话题,指了指程欢织得那一团东倒西歪的产物,笑了笑。 程欢连忙拿今天的报纸一遮,尴尬地陪笑。 好巧不巧,正对着向崇盛的那一页印着的刚好是他本人的高清照片。 他抿了一口茉莉花茶,是程欢亲手种的,清新感溢满喉间,向崇盛夹起了报纸,视线落在大写加粗的标题上,悠悠道:“我今天就是代表盛氏集团来谈合作的,你是唯一一个允许我进门的。”说完,他还冲程欢俏皮地眨眨眼。 彝族排外得厉害,即使是他,也是在这边生活了好几年,才慢慢被大多数彝民给接受的,所以向崇盛吃闭门羹倒也不意外,尤其是他还是抱着开发彝区的心思来的。 向崇盛随意地环视了一遍屋内四周的环境,是土坯砌的墙,架上了木梁,彝族的建筑大都层峦叠嶂,连绵一片,从外面看起来极为壮观,没想到走到屋内也是别有洞天。 程欢的屋子收拾得很干净,除了各式各样的陶碗陶罐,就是女孩子喜欢的芭比娃娃,连环画之类的玩具了。向崇盛又看了一眼程欢,漂亮的狐狸眼下面有一颗黑痣,那小痣长得恰如其分,都快长到他心窝里去了。 程欢被他盯得不好意思,赶紧又从陶罐里去拿些自己晒的果干,他弯下腰,细窄的腰肢被衣服包裹得诱惑,屁股随着程欢去掏拿的姿势一摇一晃,向崇盛看了一眼,很快瞥开视线,但没忍住,又偷看了一眼。 “这是我自己晒得柿饼,用蜂蜜腌过,还挺甜的,你尝尝?”程欢仔仔细细地挑了几个果大完整的,送到向崇盛面前。 向崇盛抬起眼,发现程欢的耳尖红透了,他随意地拿起一个柿饼,咬了一口。 嗯,是挺甜的。 “刚刚那个是你的女儿吗?”向崇盛望着犄角旮旯里程厝捏的小泥人,“个性还挺活泼的。” “嗯。”程欢点了一下头,也是你的,他心想。 “据我了解,彝族的小孩都不上学吧?这边山路崎岖,离最近的柳县也要走上个两个小时,可是让孩子们一辈子都呆在一个地方真的好吗?我不是说一定要彝族人离开故乡,只是这个世界很大,每个人都应该尝试走出去看看。”向崇盛的手指在被茶水烫得温热的陶瓷杯子上摩挲,“我们是想分阶段地建立彝区与贵西的深度合作,内容从基础建设,比如修公路,建机电站,到文化教育,比如修学校,民族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充分尊重彝族人的需求和意见,最终的目的也是实现共同繁荣,你说呢?” 程欢没有说话,他在若干年前就已经旁敲侧击过外婆的心思了,但彝族世代封闭,不与外界交流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上千年。换作以前,像向崇盛这样的外来异类早就被驱逐出去了,现在还能好生生地坐进村民家里,实在是与程欢一直默默改变村民的思想有关。 程欢在彝区开了个不太正规的小学。平时会教教村里的孩子们一些基础知识,名声大了,旁村的孩子也会赶来听课,有时甚至有些大人都会坐在门口入神地听讲。 彝人都尊称他一声程老师。 “我可以帮你去和族长说说。”程欢斟酌着,他知道,如果这个项目能成,一定是利大于弊的,“但我不保证能成功,只能试试。” “试试就够了……”向崇盛顿了下,“说不定能成呢?” * 程欢一点也不意外交涉的结果会以失败告终。 外婆的态度比他想的要坚决得多,族里的长老虽然没说什么重话,但是语气里都是对程欢胳膊肘朝外拐的不满。 一贯能言善辩的程欢哑巴了,怎么说向崇盛也是厝厝的亲生父亲,哪说得上是向着外人。 等他回去的时候,保镖已经走了,向崇盛的行李也都收拾归置妥当了,一副像是要在程欢家里长住下去的架势。 程欢忽然有点后悔没和其他村民一样,把向崇盛赶出去了。 程厝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程欢进门的时候她已经在向崇盛的怀里睡熟了,嘴巴微张着打着轻鼾,像是累着了,一张小脸脏兮兮的,头发上还沾了点泥,估计又去后山挖蘑菇去了。程欢说了好多次不要随便乱采不认识的菌菇,可程厝就是不听,老是撒娇让阿彪叔偷偷带她去玩。 程欢有些不好意思,他冲向崇盛点点头以示感谢,飞快地溜进去里屋烧洗澡水。 水蒸气氤氲又朦胧,程欢心不在焉的,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刚才的那一幕。 他曾经做过很多次这样的梦,他,程厝,向崇盛,在贵西,在浦海,在全世界不同的地方,或旅游,或生活。 梦里的他们从未分开。 程欢擦了擦眼角,慌忙转身的时候就不小心掉了眼泪,真不争气。 他一个深呼吸,决定把心里的酸苦情绪全都随着这口气吐出去。 水烧好了,他拿布浸湿了热水,用力地拧干,走到向崇盛的身边,蹲了下来,一边不停地提醒自己要心无旁骛,一边给睡熟了的程厝一点一点擦着小脸,头发和小手。 程欢的力度不大不小,既不会吵醒程厝,又擦得很干净。他的动作很熟练,看得出来不是一次两次为睡着的女儿善后。 屋子里熏香掺了点紫檀,闻上去有些佛意。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向崇盛能很清楚地看到程欢毫无保留的雪白后颈。 程欢把女儿抱回小床上,给她掖好被子,又亲了亲她的小脸。他起身,正想带向崇盛去客房休息,忽然就被一道风带进了陌生又熟悉的怀里。 “别动,你脖子上好像有东西。” 背后响起了向崇盛的声音,听上去哑哑的,闷闷的。 程欢立刻紧张起来,彝区的确常会有不明原因的疫病,他体质不好,常常受感,他自己扛扛倒是算了,万一传染给厝厝就糟了。 “那你快帮我看看?”程欢压低声音,小声说道,怕吵醒女儿,语气里却还有几分焦急。 “嗯。” 空气凝滞了一会儿,那人才轻声应了。 一个又热又湿的吻不期而至,落在程欢的最脆弱的部位。尖锐的牙齿划过薄薄的皮肤,灵巧的舌头覆上颈上的嫩肉,暧昧地啃噬着,舔弄着。程欢恍惚中以为他是产生某种幻觉了,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打碎这个幻境。 贵西的雨季确实漫长。 屋外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雨。 很温柔,这场雨很温柔。 咂滋作响的水声让程欢意识到这并不是什么幻觉,他微微侧头,想看一眼现在的向崇盛。藏匿在黑暗里的猎人因此瞄上了新目标,他又咬上了程欢的嘴唇。 在所有大自然馈赠的声音中,水滴声是最能让人平和的。 嘀嗒,嘀嗒,雨滴落在瓦片上,木板上,草地上。 程厝翻了个身,睡得好香好甜。 程欢与向崇盛激吻着,与女儿的小床就隔了短短几步的距离。 天雷勾动地火也不过如此吧?没有身体接触的时候,程欢还以为自己能够忍耐和克制,可是当再次真切地感受到向崇盛的温度时,所有的理智就都被抛在了脑后。 一路吻,一路退。 他们在二楼的竹梯前停下,向崇盛隔着一层单薄的布料摸着程欢的大腿,程欢双手搂着向崇盛的脖子,低低地喘气。 “要吗?”向崇盛贴在程欢的耳边低语,与八年前相比,他的声音变得更加成熟低沉了。程欢心里像住进了一只不听话的猫,一直在他的心墙上胡抓乱挠。 他抬起狭长的狐狸眼,恰好撞进了向崇盛琥珀色的迷人瞳孔里。 没有犹豫地,程欢热辣地献上了自己。 35/桃源 程欢被向崇盛压在身下,手肘撑在木床上。 雨还在下。 向崇盛揽住他的背,吻落在脸颊,落在鼻尖,落在唇边。 不知道他还有在打球吗?程欢迷迷糊糊地想。 察觉到了怀里的人在分心,向崇盛惩罚似的捏了捏程欢腰间的薄肉。程欢立刻讨好般主动地抬起一只胳膊勾住向崇盛的脖子,配合着他的亲吻。 向崇盛的手一路下滑,温柔又缱绻,直到游走到臀边,猛然架起程欢的腿压近自己的腰。上面也越吻越深,仿佛要把彼此的灵魂都给吮吸出来一般。 刮风了,窗子像被谁推开,嘭地一响,两人都齐刷刷地看过去,应该是之前没关好,雨点溅进了屋子里,程欢赶忙推开向崇盛,先去把窗子锁紧。 房间里一下子就静了下来,只能听到雨滴打在树叶上的沙沙声。 “继续吗?” 程欢小声地问道,脸上潮红一片。 高高的影子落了下来,在逼仄的小房间里,有着十足的压迫感。 程欢坐在床上,努力仰着头和向崇盛接吻,手搭在他的胸膛前,人在他的怀抱里。 裤子被松了开来,程欢光洁的大腿裸露在了空气中,向崇盛跪了下来,隔着内裤含上程欢的鸡巴。这些年随着激素水平的正常,程欢的小肉棒也像二次发育了一样,变得比原来大了一些。 程欢偶尔会在女儿睡着以后偷偷在浴室里自渎,在水声的掩饰下,他会咬着毛巾幻想触碰他的是向崇盛的手,闭着眼睛怀念他们性欲最汹涌的日子里那些疯狂的做爱。 而现在,不需要幻想,自己的手插在向崇盛的发丝间,自己的鸡巴被向崇盛含着。 光是想到这些,程欢就忍不住想射了。 向崇盛卖力地给他舔着肉棒,手指探上程欢后面的菊花,已经有黏腻水亮的体液从幽洞里分泌出来了,仿佛是想起曾经欢爱过的日子,不耐地翕动收缩。 一根指头插进去并不困难,手指在肠肉里噗呲噗呲地扩张,一会儿快速地进出抽插,一会儿在内壁上挖来挖去,向崇盛的手指一根接着一根增加,肠液分泌着,渐渐流满了向崇盛的手掌。 “怎么这么多水?”他还含着程欢的勃起的肉棒,声音有些含糊,“抠都抠不完。” 男人刺激的话语让本来弦就蹦得紧紧的程欢一下松了劲,泄了向崇盛一嘴,还不是射精,是流精。一百次手淫可能都没有这一次口交爽,程欢感觉尾椎骨都在突突直跳。 屁眼里的手指也被抽了出来,向崇盛把嘴里的精吐在手上,另一只干净的手则开始解腰带。 他把程欢流出来的体液当作润滑剂涂抹在性器上,硕大滚热的龟头抵上还微张着的后穴,程欢瘫软在床上,手若有若无地揪着向崇盛的领子。 “有和别人做过吗?” 程欢想了想,也不知道失忆前的向崇盛算不算别人,先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一瞬间,深琥珀色的眼睛沉了下来。 “那我会有些嫉妒。”向崇盛的声音在程欢耳边响起,他发狠咬了一下红得发烫的耳垂,闷闷地说,“你现在的样子,真不想给别人看。” 程欢刚想解释可能他误会了,向崇盛就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紧紧地抓住他的腰窝,用力地顶了进去,程欢的叫声还没喊出口,就被憋回了胃里。 向崇盛大开大合地操他,每一下都带着狂风暴雨般的凶狠,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醋。 出的时候拔到穴口,龟头把菊花涨成一个大大的肉圈,进的时候长驱直入,操到结肠转角的地方。呻吟声卡在嗓子里,还好有向崇盛的手堵住。程欢爽得两眼翻白,他的肉壁被扩张到极限了,粗大的鸡巴活活把他贯穿成肉套子。 或许是有点受虐体质,程欢是偏爱这样激烈的,不留一丝余地的性爱的。 “喜欢吗?”向崇盛问道,不同于性器结合的凶猛,语气却很轻柔。 程欢只能淌着泪点头,桃花眼红得像兔子,耳朵也红,锁骨也红,哪儿都红。 真漂亮。 向崇盛的手指伸进程欢的嘴里,模仿着性交的动作,玩着他的舌头。 久旱逢甘霖。 他们在无人知晓的阁楼上从傍晚做到黎明,阴绵的快感让他们一同坠入情欲的海洋。 程欢被操晕过去几次,到最后性器前端只能流出汩汩淡黄的尿液,后穴早就被操到肠肉都翻肿,大股大股的精液从无法闭合的小洞里流出,原本平坦的小腹也被射得鼓了起来,而向崇盛就像不知疲惫的野兽,不断地索取程欢。 “是我的。” 向崇盛捧着程欢满脸泪痕的小脸,喃喃自语道。 这么漂亮,只能是我的。 他深情地吻了下去。 * 向崇盛真的在程欢这里住下了。 平平淡淡的生活,三不五时的偷欢。 程欢本来想问向崇盛不需要回公司上班吗?后来发现这位大老板连手机都不开,每天就陪程厝疯玩,和程欢一起给孩子们上课,就跟他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似的。 他们过起了一家人的生活。程厝天天黏着向崇盛,要向崇盛跟她讲外面的生活,向崇盛就跟她说贵西,说浦海,说印度,说埃及。他好像有说不完的故事,让程厝听得如痴如醉。 “爸爸,以后我也要和麦哲伦一样环游世界!”程厝站在小床上,用手比着天花板,皱着小脸,认真地说。程欢哭笑不得,昨天程厝还说长大以后要做仙女教母,给全世界买不起火柴的小女孩人手发一根蜡烛。 向崇盛这样自来熟的能力不仅对程厝好使,对绝大多数的彝族年轻人都很管用,他就跟吟游诗人一样,传唱着在这一方天地之外的故事。 尽管长辈们还是不待见他,但程欢已经收到了很多小朋友偷偷写的,希望能去城里见见世面的信,甚至还有几个成年人也有意无意地表达了这个意思。 彝族人并不能自主地进出,只有像阿彪和程欢这种专门负责采买的,才能够在有需要的时候外出。虽然声音很微薄,但程欢想,这些希望与外界交流的年轻村民,才是沉默的大多数。 “在想什么呢?” 程欢抬起备写教案的头,看向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的向崇盛。他擦了擦刚洗好还湿湿的头发,毛巾搭在他的肩头。向崇盛套了件白色的T恤,这样的打扮很青春,程欢隐约又看到了以前的向崇盛。 “我觉得还是应该让孩子们去接受更好的教育,我们能教的毕竟有限,他们应该拥有更广阔的天空。” 程欢咬着笔头,桌上都是零零散散的孩子们的作文。 向崇盛的手越过程欢,拿起了一封,仔细地读起来,脸上也微微泛起笑意。 “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程欢突然问道。 向崇盛想了想,凑近程欢的脸边,说:“彝族的生活虽然清贫,但适应了,也会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就好像穿越进了传说中的桃花乡。” 他又顿了顿,趁着程欢盯着他的那股认真劲,忽然偷亲了一口程欢的脸颊。 “更重要的是,在这里我遇见了你。” 没个正经。 程欢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也不知道这么不正经的人是怎么管好那么大的公司的。 就在气氛暧昧的时候,屋子的门忽然被重重地推开了。 进来的人喘着粗气,神色慌张,是阿彪叔,他见到程欢,急得不得了,手舞足蹈,语无伦次。 “不好了!厝厝还有好几个村子里的细伢子都不见了!” 啪嗒,程欢手上的笔掉到了地上。 36/明天 心急如焚。 这四个大字不到那个火烧眉毛的时候,程欢还真品不出个中滋味。 山上星火燎原,像火龙绕行,那是彝民们打着火把在山里搜山。向崇盛联系了一直在等候在县城的保镖们,让他们挨家挨户地走访调查线索,自己则带着程欢立刻驱车回到柳县。 小县城的作息与大城市是截然不同的,到了日落降临之后就是歇了,除了零星几个棋牌室还亮着灯,其他地方则是黑洞洞的。 “厝厝!厝厝你在哪里!” 程欢疯了似的游荡在这座他又爱又恨,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小城里,打着微弱的手电筒,不顾一切地喊着他的孩子。 从程厝出生起,程欢就没有和她分开过。在离开向崇盛的日子里,程厝几乎占据了程欢生命的全部。他简直不敢想如果失去女儿,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程厝!厝厝!爸爸在这里,你在哪里?” 程欢都要急哭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夜这么暗过,他单薄的身子好像随时就会被一阵大风给吹断,绝望环绕着他。 大概屋漏偏逢连夜雨,慌忙仓促之间,在夜里几乎就和瞎子没区别的程欢被路上的石子绊倒,地面坑坑洼洼的,把裤子都磨破了,程欢的膝盖摔出了两个大血坑,手电筒也碎了一地。 “有夜盲症还这么不小心!”向崇盛心疼地抱起摔在地上的程欢,小心地拍了拍伤口边缘的灰,“你先去医院,我去找程厝。” “不要,一起找,我不能一个人呆着。”程欢死死地攥着向崇盛的衣服,说什么也不肯让步。 向崇盛没有再坚持,他走到程欢的面前,蹲下。 “上来。” “我背你。” 程欢怔怔着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背比以前宽敞了,肩膀比以前挺拔了,但程欢却恍惚得又想起很多年前,向崇盛也曾在某一个夏夜里这样蹲下,毫不犹豫地背起自己。 他像只被主人捡回去的小猫一样,怯生生地趴了上去,向崇盛背得很稳,双手有力地握住他的腿根。 程欢把头靠在向崇盛的肩膀上,听到的却是自己的心跳声,不安与恐惧也随之消弭。 昏黄的路灯搭着破烂的电线杆子,路边的烟头矿泉水瓶子被随意地丢在垃圾桶旁边,蝉趴在橡树上嚎叫,麻雀也归巢歇息,向崇盛背着他在狭窄的巷道里穿行。 他好像总是在最无助,最难堪的时候被向崇盛拯救着。 程欢朦朦胧胧地望着向崇盛的下巴想着,上面冒着一点点青色的胡茬,可能是他买的剃须刀不好用。 “谢谢。” 小声的嚅喃混着风往前吹,向崇盛没吭声,只是加快了步伐。 柳县不大,等他们找到柳县小学的时候,听力极佳的程欢隔着半条街就隐约听到了孩子们的哭声。他示意向崇盛停下,自己则跳了下来,一瘸一拐地往柳县小学的小门走。 “别哭啦!他们一定会找我们的!”是程厝的声音,好像在安慰着谁。 摸着眼泪的小男孩穿着背带裤,喘着哭嗝,顶嘴:“可是天这么黑,我好怕,我好怕……” 其他小朋友也在这有感染力的哭声下此起彼伏地哀嚎起来。 “厝厝?厝厝是你们吗?” 程欢也不顾腿上的伤,跑到栅栏门前,在混沌中朦朦胧胧地看出了女儿的影子。其他小朋友见有认识的大人来了,一时间都忘记了继续哭,呆呆地看着程欢。 “你看,我说了吧,我爸爸会找到我们的。” 灰头土脸的程厝扬起小脑袋,骄傲地叉着腰。 “爸爸!小学里可太好玩了,我也想上小学!” *微 博、B站 :(一 颗 柠 檬 怪) 腐合集网 址 www.yikekee.cc用各种浏览器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 联网,内容版 权归作 者所 有, 24小时阅读后删除,本人不做任何负责,侵 删! 主屋里,程欢与外婆对峙着。 家族的长老们纷纷落座两边,讳莫如深地看着桌上一沓沓的文件。 向崇盛站在程欢的身边,手背在身后,脸上看不出表情。 “欢欢,你这是什么意思?” 乌蒙妽已经年过古稀,头发花白,但作为族长她总是将自己梳洗得威严庄重,就如此时,她正目光如炬地看着程欢,微微仰首。 “我希望族里的长老们可以同意这份企划案,我希望让彝族的孩子们走出大山。” “程……程欢,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还不等外婆发话,阿彪的爸爸就先拍了一下桌子,“你要做族里的叛徒吗?” 程欢直视着外婆,伸一只手,向崇盛心领神会,拿出了孩子们写的信。 “世界在变革,这是不争的事实。”程欢摊开这些信,一字一句地说道,“虎哥说他想像老鹰一样飞上天空,做个能开飞机的机长;燕燕说她想要帮助有困难的人,做能救死扶伤的消防员;小龙说他想学很多很多不同的语言,想去很多国家,做一个翻译官……这些是我们给不了他们的,的确,呆在彝族他们能过一个平和又简单的生活,但是这真的是孩子们想要的吗?” “我知道大家的顾虑,害怕民族消亡,害怕我们的后代在现代世界里失去自己文化的根源,但是如果我们固步自封,文明也会慢慢死去,只有让我们的孩子走出去,彝族的文化才能被传播出去。” 嘭! “一派胡言!你知道这些人只是为了我们的资源来的吗?他们只是会说一些好听话骗我们,最后把彝山掏空了就拍拍屁股走人,程欢,你不要太天真!”说话的是安婆,她一双锐眼像冷箭朝向崇盛射去。 程欢冷静道:“关于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每一个项目都可以通过全民公投进行决定,只有通过的项目才会被实施。” 桌上的众人面面相觑。 程欢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其实阿彪叔曾经跟我说过关于母亲为什么离开的原因。她实在太想去见识彝区以外的世界了,她不想继承族长的衣钵,其实直到妈妈去世,她也不过就是在离彝区几十公里之近的柳县而已。如果……如果当初彝族人都可以自由进出自治区,或许……你们早就能找到妈妈了。” 阿彪的爸爸脸色一白,他望向站在门口的阿彪,阿彪垂下头,并不言语。 “投票吧。”程欢说道,他环视屋内的人,有老人,有年轻人,他们脸上表情各异,尽管立场不同,却都是为了彝族共同的利益,“让我们一起为彝族的未来进行选择。” 有人举手,有人沉默。 票数竟诡异地达到了一比一。 最后一票落在了乌蒙妽身上,族长成了所有人的焦点。程欢看向外婆,外婆也郑重地看着他。她脸上枯皱的皮肤像老树的树皮,但眼里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她叹了口气,沉声道:“我老了,已经被时代淘汰了。” 说着,她又一笑,八年的时光,程欢已经成长为了一个了不起的,可以带领族人们走向更好时代的领头羊了,她也是时候放下这沉重的担子了。 她颤颤巍巍地起身,拒绝了想来搀扶她的人,一步一步地走到程欢身边,把头顶上的银冠摘下,郑重其事地戴在程欢头上:“我的最后一票,选择权交给程欢。” 决议通过。 * 项目合作谈得差不多了,今晚是向崇盛在彝乡呆得最后一夜。 这也是热闹的一夜,彝民们在广场中央升起了巨大的篝火,家家户户都换上了民族的特色服饰,大摆宴席,纪念着历史性的一天。 喧闹终归只是一纵。 酒终曲散,彝乡又安静下来。 程厝抱着程欢给她织得小红围巾,做着明天就可以上小学的美梦沉沉地睡了。 关上灯,程欢和向崇盛静悄悄地溜出了屋子。 无人的山顶上长满了脚踝高的柔软绿草,程欢拉着向崇盛躺了下来,清新的草味钻进了鼻腔,他们贴得很近,一起仰望着星空。 “辛苦了。” 程欢窝在向崇盛的怀里小声说道,他用指尖轻轻敲打着向崇盛腕上的手表,然后又举起自己的手臂。夜空下,向崇盛看见自己很多年前送给程欢的,那只与自己手上同时定制的表,正好好地戴在他纤细的手腕上。 “什么时候知道的?”见自己失忆的把戏装不下去了,向崇盛搂紧了程欢,生怕对方跑掉,隔着发丝吻了吻爱人的耳尖。 “从你一来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最让我确定的,还是那天找厝厝的时候,你说我有夜盲症……我又没告诉过现在的你……” “你还是那么聪明。”向崇盛弯了弯眼,抓着程欢带着怀表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亲了亲,“不过我也不是刻意想瞒你,我是怕你不想见我。” 矜贵的王子原来也会卑微地害怕被拒绝。 程欢有些心酸。 “你来这里,向家人不会有意见吗?”他问道。 向崇盛摇了摇头,反问他:“你还记得我当初向你承诺的吗?我会比盛绍华还成功,还有钱,现在的我做到了。以后不论是盛家,还是向家,都是我说了算。” 程欢怔怔,轻轻地说:“真想知道我不在的那八年,你是怎么过的。” “嗯。”向崇盛若有所思地看着怀里的程欢,手指插入他柔软的发梢里,沉声道,“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通过了无数次的猜疑与试探,向崇盛冷漠地看着自己的舅舅们肢解蚕食父亲的公司,顺从地接受了家族里送他远洋留学的决定,默默地培养自己的势力,仿佛一条卑鄙的豺狼,在阴冷的角落里蛰伏,直到最后一刻才露出真正的獠牙。 假装失忆的他瞒过了包括母亲在内的所有人。 尽管思念每一天都像潮湿床垫里的虱子般疯长,时时刻刻地吞噬啃咬着向崇盛,但他还是忍住了无数次想要见程欢一面的冲动。 只靠一句程欢的“爱过”,向崇盛生生熬过了八年。 “我愿意听。”程欢反手握住抚摸他发丝的向崇盛的手,语气温柔却坚定,“用一辈子慢慢听。” 没有一个好的昨天,他们的爱情起于一场别有用心的接近,他们的结合是世间不容的双重禁忌,血液中流滚的是相似的,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基因。 就像一个磁体上的两极,他们疯魔般地吸引着彼此,伤害着,却也相爱着。 微风吹起草地,星星点亮夜空。 程欢是雌雄同体的怪胎,向崇盛是爱上哥哥的怪胎,但谁又能说世界上的谁不是一个怪胎呢?遵循了灵魂深处最初的声音,倾听了胃中蝴蝶最后的呐喊,他们只是纯粹而简单的存在着。 十指交错。 怪胎们从此拥有了每一个明天。 (正文完) IF02/囚禁 (接26/World War II,程欢分娩夜) 向崇盛有一个秘密。 “啊……哈……”程欢的眼睛上蒙着黑布,脖子上锁住黑色的金属项圈,一路连到床头,精致漂亮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粉色光泽,向崇盛一走进房间,他就像是闻到了对方身上的气味一样,四脚着地地爬到他的裤腿边,哀求道,“给我……主人……” 房间潮湿昏暗又幽闭,除了那道厚重的金属大门,四面无窗。 向崇盛勾起嘴角,不紧不慢地经过赤裸的程欢身边,一路走到床边落座。 嗡嗡嗡的震动声不住地在房间响起,粘腻拉丝的淫液拖出一条长长的无色的痕迹。他匍匐在向崇盛的脚边,卑躬屈膝得仿佛是一条狗。 放置了将近10个小时的跳蛋也逐渐耗光了里面的电源,震动得频率越来越弱。向崇盛挑一下眉,用皮鞋尖重重踢了一下程欢微凸的小腹,漂亮的男人立刻如同抽搐一般习惯性地颤抖起来,不再震动的跳蛋混合着大泡的精液和淫水从红肿的小穴里被挤了出来。 咦?一个男人怎么会有小穴? 但他还真就有。 那是一个又肥又厚的小穴,也不知道被干过多少次才能泛出那种熟透了的红莓色的光泽,干涸的精液沾在洞眼上,清液汩汩地向外流,似乎随时都准备好了供人采撷。 向崇盛轻笑一声,姑且对这场表演还算是满意。 他勾起程欢的下巴,对方立刻心领神会地将头埋进主人的双腿之间,即使什么都看不见,但无数次为向崇盛口交的经验让他娴熟地咬开拉链,谄媚地一口含住硕长的男根,喉管张得很开,舌根压得很低,贪婪地吮吸着肉棒,唾液顺着嘴角与鸡巴相连的缝隙滴落。 向崇盛的手插进他的发丝间,多年未剪的头发如今已经及腰之长,他扯着程欢后脑勺的头发就往自己小腹压。被猛得插入喉咙深处,程欢本能地想反抗,但又应激地想起反抗之后所受的惩罚,僵持地不敢再动。 向崇盛显然很爽,他仰起头,流畅完美的侧颜线条在情欲的作用下显得更加性感,他闷哼一声,享受着温暖湿润的喉咙的挤压,在程欢要窒息过去前才缓缓抽出阴茎。 逐渐恢复神智的漂亮男人喘了一大口气,眼泪浸湿了黑布。 手指覆上黑布,往下用力一扯,一双大而无神的狐狸眼露了出来。 长时间被关在昏暗的地下室里,程欢早已如同盲人一样失去了视物能力。 从真相揭晓的那天起,向崇盛与程欢的世界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盛绍华情绪激动,在医院当场暴毙,随之而来的便是噩梦般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他一去世,群龙无首,惊天丑闻也没能被封锁住。本就缠绵病榻的向婉得知丈夫的离世心梗发作,送医不及,撒手人寰。向雄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下令将向崇盛软禁起来,而彼时的程欢正在难产大出血,千钧一发—— 孩子没了。 不幸之幸让向家松了一口气。 一夜之间,向崇盛像变了一个人。 对于外公舅舅们提出的所有的无理要求,他都点头同意,只有一个交换条件。 他要程欢。 向崇盛摸上程欢的脸,眼里充满了痴迷与爱意,他弓下身子,凑近程欢,咬了一下程欢水红的嘴唇,不知足,又咬了一下。 程欢像摆在昂贵橱窗里,被工匠大师们雕刻出来的精致人偶,只是呆呆地歪着脑袋,任由向崇盛像老饕一样侵食他。 “自己上来吧。” 获得主人指令的人偶机械般地站了起来,他手臂环住向崇盛的肩膀,抬起自己的腰,用小穴对准肉棒,熟练地坐了下去。 龟头抵上宫口的时候,程欢忍不住呜咽出声,本来已经被跳蛋玩得麻木的肉壁又开始讨好吸附它的恩客,他纵情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湿滑的液体在结合处被反复碾磨,冒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气泡。 “主人……主人……好舒服,欢欢好舒服……”程欢几乎是如复读机一般,不带感情地重复着这些艳词。尽管如此,向崇盛还是觉得很受用,他笑着吻上程欢胸口的茱萸,上面是他亲手穿刺的金色乳环,随着程欢的驰骋,一摇一晃,他很喜欢。 长年的媚药注射和极致性爱已经彻底改造了程欢的身体,他没动太久就仰着头流着泪潮吹了,穴口又喷出大片的淫水,但已经彻底失去了性功能的阴茎却还疲软地趴着,上面镶着一颗珍珠,也是向崇盛亲手打的。 潮吹过后,程欢像宕了机一样趴在向崇盛的胸膛前,常年不见阳光的雪白肌肤此刻全是因为高潮而呈现的浅红色,他彻底脱了力,晕了过去。 难道晕过去就能让向崇盛放过他吗? 开玩笑。 这可是向崇盛放弃了几百个亿换来的玩具,如果不玩得尽兴怎么够本呢。 “欢欢,欢欢,我的好哥哥。”他舔上程欢的耳朵,就像呼唤小狗一样在程欢的耳边叫着他,即使对方已经因为完全失去意识,而听不到他的声音,“哥哥再给我一点爱好不好?再给我一点爱。” 他自说自话,将程欢掉转了一个方向,反折着程欢的双臂。 风微微地推动了铁门,一点点脆弱的光打进昏暗的屋子里,尘埃在逼仄的空间里做着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程欢削瘦的蝴蝶骨上露出触目惊心的鞭痕。 向崇盛一手拉着程欢的手臂,另一只手掐着程欢的脖子,开始挺动腰部。 这时借着光源才能看清,向崇盛在自己的鸡巴上入了大大小小的不同的珠子,粗大黑紫的阴茎疯狂进出着翻着肉的可怜小穴,他手上的力也越使越大,直到青筋暴起,程欢被他活活掐醒,下意识地挣扎起来。 “啊……啊就是这个,哥哥,你里面绞得好紧啊……我好喜欢,我好喜欢啊……” 濒临死亡的求生本能让穴肉不自主地以近乎要闭合锁死的力度收缩着,向崇盛被绞得头皮发麻,本来就很粗大的鸡巴甚至又大了一圈。 他简直爱疯了这种感觉,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感官刺激,更是对程欢在他手里像脆弱的蝴蝶即将被捏碎的快感欲罢不能。 他就要失去程欢了,程欢就要离开他了。 恐惧感伴随着刺激感让肾上腺素拼命地释放,他就像吸毒的瘾君子一样,每天都要重复这惊心动魄的一幕。 像是意识到自己要解脱了,程欢好像在一片黑暗中突然看到光芒,他好像看到了妈妈,他不再挣扎,不再反抗,反而咧开嘴笑,他就要与母亲团聚了。 可就在这时,向崇盛的手放开来了。 程欢的希望落了空。 精子从两颗球囊里抖动射出,汗水从额发上向下淌。 他们沉默着,像老式香港三级片拍完激情戏的陌生的男女演员一样沉默着,就连观众都会感叹此处应当有根烟。 “不要离开我,哥哥。”刚射完精,向崇盛的声音还有些暗哑,他把脸埋在程欢的肩膀上,用力地吸气,贪婪地闻着程欢身上的味道,语气里还带着几分委屈。 程欢辙过头,隐约看到他眼角里闪着泪光,他像是变了一个人,忽然变得迷茫又卑微,他可怜巴巴地恳求着程欢,略带哭腔,“哥哥,我只剩下你了,不要丢下我。” 又是沉默。 带痣的狐狸眼流下一滴悔恨的泪。 是他毁了向崇盛,把他变成了和自己一样的怪胎。 可他还能做什么呢? 程欢只能把全部的自己奉献给向崇盛赎罪。 “好,不离开。” 程欢缓缓贴近了向崇盛的脸。 眼泪交融在一起,沾染了两人的皮肤,逐渐分不清究竟是谁落的泪。 这样的戏码几乎上演在每个夜晚。 被囚禁的金丝雀收容着主人。 他们乐此不疲地扮演着各自的应当扮演的角色。 夜晚是属于怪胎的,他们可以放肆地成为比垃圾桶下水道还恶心的带毒病菌,可以在泥沼里释放那些见不得人的背德欲望,可以在黑暗的遮蔽里做着无法被世俗容忍的肮脏勾当。 怪胎们可以互相取暖,他们本就该如此。 * 我的程欢,承我之欢。